刘志华一审被判死缓辩护律师认为量刑过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4:30:38 60 人看过

前日上午,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志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有戴罪立功表现被判缓刑

判决认定,1999年至2006年间,刘志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资产置换、土地开发、职务晋升、银行借贷等方面的利益,单独或者伙同情妇王建瑞,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59万元,其中包括一辆别克轿车、三套房产及部分首饰和文物。

衡水中院认为,刘志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刘志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案发后能主动坦白有关部门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绝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刘志华未最终决定是否上诉

刘志华的辩护律师莫少平介绍,法院认定的内容与检方指控的内容完全一致,辩护律师所提出的辩护意见基本上未被采纳,他表示法院判决量刑过重。

莫少平强调刘志华归案后,曾有多名官员和商人传出与刘案有关,但很多事情是子虚乌有。例如有消息说,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与刘志华有利益关系。但莫少平说,就他了解,刘志华案与张文中案并无关系。

刘志华判后表示要和辩护律师商量再决定是否上诉,莫少平说将在近期会见刘志华征求他的最终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刘德华向“板鸭刘德华”发律师函指其侵权
    这世上还有另一个我。曾轶可的名言在天王刘德华身上重现。近日,天王刘德华经纪公司向四川崇州市观胜镇一家名叫正宗刘德华板鸭店发出律师函,指出店主刘德华侵权,要求取消注册。4日记者从专业人士处得到的解答是,板鸭店老板刘德华此举不属侵权。原委:世上有两个刘德华一个月前,68岁的四川崇州市观胜镇正宗刘德华板鸭店店主刘德华,收到了来自歌星刘德华所在内地经纪公司亨泰环宇有限公司一份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内文称,刘德华牌板鸭对歌星刘德华造成精神损害,是侮辱和诋毁,而且商标由刘德华三个字和一位老者的头像组成,与歌星刘德华的相貌相差甚远,令天王多年奋斗获得的良好公众形象与社会影响力受到损害,明星刘德华请求撤销刘德华牌板鸭这个商标。记者了解到,香港刘德华将这宗商标争议事件委托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商标部经理吴琼证实,他们去年接到委托,认为四川省崇州市专卖板鸭的刘德华把刘德华三个字注册在板鸭、腌肉
    2023-04-23
    260人看过
  • 律师将故意伤害罪辩护为过失致死的辩护费是多少
    故意伤害罪辩护为过失致死的辩护费不是法定的,辩护费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一、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应载明哪些内容?(一)标题。(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
    2023-06-23
    150人看过
  • 二审认为一审量刑过轻怎么办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量刑过轻的,二审法院可以进行改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条件与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基本上相同,但应当比照第二审抗诉程序案件的标准从严掌握。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
    2023-02-06
    228人看过
  • 犯死刑辩护律师该怎么做
    一、犯死刑辩护律师该怎么做1、认真分析依据认定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否必然得出死刑结论。无论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的公诉书,还是审判阶段法院的判决书,认定被告人应当被判处死刑的依据,无外乎是涉案证据已经证明其行为结果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死刑标准。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应当做到有的放矢,审查采信证据是否存在不当问题,现有证据能否确凿证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是不是准确等问题。比如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数量已经达到死刑标准,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的依据是其在团伙中是处于支配地位的主犯,但该案有关证据却不能证明被告人为主要出资者,也不能证明其为毒品所有者或者起意、策划、纠集、组织、雇佣、指使者,即几名共犯的地位和作用基本相当,认定其为共同犯罪主犯的证据不足,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宜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2、熟练掌握刑法、司法解释、座谈会纪要等不能或不宜判处死刑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实践中
    2023-06-03
    138人看过
  • 刘某贩卖毒品案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北京市紫光达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被告人刘某亲属的委托,并指派我作为被告人刘某的辩护人,经征得其本人同意,今天为其出庭辩护。受理此案后,我认真查阅了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全部案卷材料,也多次会见了被告人,今天又参加了庭审调查,并就几个关键证据进行了发问和质证。至此,辩护人对被告人刘某的定罪量刑产生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而这一较为极端的认识主要来源于今天被告人当庭否认其先前供述和公诉人在法庭上未提出案卷之外新证据的庭审事实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对本案证据审查、排除、采信方面的特别规定。据此,辩护人今天的辩论焦点将被确定为:起诉书认定被告人刘某七次介绍他人购买毒品12000粒、计1920克,非法牟利24000元所依赖的证据,属于没有查证属实、且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现仅就这一问题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根据案卷材料和庭审证实,被告人刘某的确实施了居间介绍摇头丸的行为,因为居间介绍的过程
    2023-06-11
    136人看过
  • 被告一定要有辩护律师?
    被告并不一定需要有辩护律师,被告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请辩护律师。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辩护人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一、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聘请,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
    2023-03-24
    225人看过
  • 一审判死刑二审能不能改判死缓?
    能否判处死缓要综合全案的证据、情节、各被告人的作用和地位而定,建议在死刑复核阶段争取。《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
    2023-03-07
    458人看过
  • 夫妻一方卖房的法律效力-刘志强律师
    夫妻一方卖房的法律效力核心提示:夫妻共有房产所有权,夫妻一方在房产买卖合同上签字,是否构成对夫妻另一方的表见代理行为?[案情]2005年3月16日,镇江市民张先生通过房产中介与孔先生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孔先生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张先生,房款为20万元(含室内部分家具、车库等附属设施),由张先生在合同订立之日支付购房定金2万元。张先生随即支付了2万元定金。5月底,孔先生的妻子声称孔先生卖房时没有征得她同意,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卖房的行为是无效的,提出将张先生支付的2万元退给他。张先生于2005年年底一纸诉状将孔先生夫妇告到法院,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共计4万元。[分歧]本案在审理中,对于张先生与孔先生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处理方面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孔先生所卖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其他共有人(其妻)同意,孔先生不
    2023-06-10
    394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怎样提出缓刑建议
    一、研究被告人面临的刑罚情况被告人面临的刑罚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适用缓刑之条件一。适用缓刑的是轻罪案件,在刑罚种类和刑期上就体现为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被告人面对的刑罚高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则不存在适用缓刑的空间。这就意味着刑事辩护律师在提出缓刑建议之前,必须认真研究被告人将面临的刑种和刑期。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和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分析被告人将面临的刑罚情况。只有被告人面临的刑罚可能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才提出缓刑建议。二、研究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犯罪情节较轻是适用缓刑之条件二。缓刑采用的是社区矫正,适用于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犯罪人,犯罪情节则是判断被告人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性的重要依据,刑事辩护律师必须审慎研究犯罪情节,比如是否预谋、犯罪动机、犯罪目的、作案手段、犯罪对象、等等,只有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才可能适用缓刑。
    2023-06-01
    397人看过
  • 让死刑辩护律师有规可循
    早在200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已宣布将收回死刑复核权,全国律协刑委会起草了死刑案件核准程序的方案,并将其提交给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是一种最为严厉的刑罚,不能出半点差错。律师辩护在死刑案件中作用更为重要,尤其是出现了佘祥林等案件后,更需要强化死刑案件的辩护工作。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有这样一种普遍要求,希望律师在死刑案件中发挥更好的辩护作用,也对改善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辩护提出过一些具体意见。与此同时,全国律协刑委会也认为需要提高和保证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辩护质量。因此决定制定《死刑案件辩护纲要》,对律师办理死刑案件予以指导。希望能够通过这种形式来总结死刑辩护的经验,明确死刑案件辩护中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提出并倡导在死刑案件辩护中律师必须具备的条件、基本工作技能以及应当遵守的工作规范等。这部即将出台的《死刑案件辩护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指导性文件,是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
    2023-06-11
    488人看过
  • 死刑辩护可以更换律师吗
    一、死刑辩护可以更换律师吗1、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可以另行委托辩护律师。2、所以可能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可以更换律师,更换辩护人要向新的辩护律师出具委托书。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二、不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注意:以上4、5、6、7项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8、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9、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后,不能担任
    2023-06-17
    431人看过
  • 认定黑老大一审判死缓
    涉案五民警三个判重刑在此次宣判中,除王禹帆外还有4名涉案者曾是警察,昨日都分别获刑。其中三个重刑犯无一例外是警察出身。■记者高光大报道/摄本报辽源讯昨日上午,通化市原公安局副局长王禹帆涉黑一案,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王禹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秀文、刘建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后,30名被告人中,只有8人表示不会上诉,而王禹帆等主要被告人则都表示要上诉。宣判涉黑案王禹帆被判死缓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禹帆于1998年2月任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年3月兼任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自2002年至2009年案发前,被告人王禹帆与被告人刘建辉、许淼相勾结,在被告人于桂兰、刘中英、王新宾、范潇、邹建国、于昌海、马晨光、程德才等人的积极参加下,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聚敛钱财,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王禹帆、刘建辉、许淼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有组织违法
    2023-06-11
    201人看过
  • 死刑辩护中,律师该知道什么
    死刑辩护,在这个惜命如金的时代,显得尤为重要,死刑是要剥夺人的生命的刑罚,是刑法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杀人.抢劫.金融诈骗.贪污.走私.绑架等68个涉及死刑的罪名规定了适用死刑,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了较多的死刑,而死刑关系到人的生命,并且具有不可弥补性,相对于普通刑事案件而言,为死刑案件的被告人作辩护的复杂性、重要性以及所面临着的社会压力对于辩护律师的职业素质提出了列高的要求,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价值只有一次,没有任何价值和生命的价值比高低。一旦执行了死刑,则人死不能复生,没有任何办法来挽救。正是因为上述特点,多少年来,关于死刑的存废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当今的中国,还未完全废除死刑,只能严格的慎重适用死刑。为最终的废除死刑创造条件。因此律师的责任非常重大。作为一名死刑辩护律师,要有所作为,尽量做好如下工作一.首先要熟悉刑事实体法,熟练掌握判处死刑的实质要件,除了掌握我国
    2023-04-22
    337人看过
  • 一名律师能同时为两个被告辩护吗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违法行为:(一)在同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同时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二)在同一刑事案件中同时为被告人和被害人担任辩护人、代理人,或者同时为二名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的;(三)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为与顾问单位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四)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以代理人、辩护人的身份承办原任职法院、检察院办理过的案件的;(五)曾经担任仲裁员或者仍在担任仲裁员的律师,以代理人身份承办本人原任职或者现任职的仲裁机构办理的案件的。一、律师的职责1、律师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
    2023-03-19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二审量刑过重辩护词怎么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量刑没有过重的说法,同时具备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定性为特别可处于极刑附带民事赔偿!唯有对受害人及家属做好赔偿和安抚取得谅解才有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 合纵律师判缓刑辩护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7
      估计基准刑期在六至七年。 声明:以上是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汪志国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烦请来时提前预约!
    • 国家法官辩护律师,二审作为辩护人,一审作为仅据辩护的,如何辩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
      乔方律师1993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1995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特别擅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对重大案件有突破性进展。本律师在为李某某故意杀人案件中,二审辩护成功改判无期徒刑;王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审辩护获判缓刑;任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深圳辩护获判缓刑;颜某某、秦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批准放人;胡某某、刘某某贪污、受贿罪,
    •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过重被告人认为自己是否过重了,二审是否能轻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4
      二审是否能轻判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才可以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管被告人是否成年,只要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过重,对判决不服的,都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而如果上诉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过重的,可可以依法进行改判,从而判处较轻的处罚;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则会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
    • 二审认为一审量刑过轻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6
      我国法律规定,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量刑过轻的,二审法院可以进行改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