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等。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二条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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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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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如何处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客体要件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国家对禁止进口不能作原料的废物;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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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量刑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9一、怎么认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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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什么标准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才能立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5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才能立案: 1、未经许可擅自口固体废物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永久性破坏了相当数量的土地或林地的; 3、致使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1人以上重伤且同时5人以上轻伤的; 4、造成传染性疾病或人员中毒等三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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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固体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0-12-28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海关的监管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的环境保护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 3、犯罪既遂形态不同。是前者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走私固体废物就构成犯罪:而后者则是结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4、犯罪对象不同。前者走私的废物应当理解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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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进口废物与走私的区别,擅自进口固体废物怎么认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0一、擅自进口废物与走私的区别1、走私废物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家允许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也包括国家禁止进口的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对象则仅限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2、走私废物罪的危害行为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表现为未经国务院有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