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车位不租给业主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08:33:22 214 人看过

不合法。建筑区划内的地下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车位的归属。其公开向小区业主出售,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一、车位已满其他业主怎么办

在小区内的车位设施应该优先满足本小区的住户,如果自身是本小区的业主,而一些刚需房的车位配比比较低,当小区车辆已经大过停车位后,可以

向物业公司投诉撤走不是本小区入户的汽车。正常情况之下,小区物业可以拒绝停办非小区业主的车辆,为了保障自身小区内部人员的权益要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增强对于车辆的检查。在小区公共用地上所出现的停车位,都属于小区业主的共有资产,物业是无法擅自做主进行出租或者是出售的,而且经过出租出售的停车位,除了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之外,其他的盈利都是归于小区业主所共有。总之如果自己小区内的车位已满,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对于车辆进行调整或者是寻找其他可以停放汽车的地方,如果有空余停车位在办理专属的停车位。

二、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谁

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

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

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独立建设

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

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三、车位所有权属于谁

1、没有算进公摊面积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以开发商是有权力对这些停车位进行出售,出租或者是转让使用权的。只要业主和开发商签订出售或者是转让的协议,开发商就可以将停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业主。

2、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停车位:小区里面的所有的公共区域,比如绿化区域、公共道路区域的产权都是属于小区业主的。所以在这些区域划分出来的停车位的产权和所有权是属于所有的业主的,因为这些停车位占用了小区里面的公共区域,而开发商是没有权力处置这些停车位的,不能将停车位随意出售或租借。

3、算入公摊面积的地下停车位以及地上停车位:有一些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以及地面上的一些停车位是被纳入了每一位业主的公摊面积的,也就是说在业主支付房款的时候,是算了地下停车场以及地上停车位的面积的。所以这些停车位的产权和所有权都是属于所有的业主的,开发商也是没有权力出售、租出以及转让的。

4、地下人防停车位:一般来说,人防停车位是属于国家的,停车位的产权和所有权都是属于政府的。但是开发商对于这些停车位有一定的使用权,可以将停车位进行出租,而获得的收益也是属于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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