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不可乱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0:02:37 116 人看过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是国家为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企业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而给予的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但在实际政策运用中,有部分企业企图钻优惠政策的空子,擅自变通政策的适用范围,不仅没有减轻税负,反而导致筹划失败。

现以实例进行剖析:某市大华机械设备制造公司2006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2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100万元,管理费用250万元(其中包括技术开发费100万元),企业自结利润400万元。企业已于2005年就已对开发新产品甲进行立项,并按规定程序取得省级税务机关的新产品开发的技术开发费审核确认书。2006年2月购入了一台价值28万元的测试仪用于开发新产品甲,根据财工字〔1996〕41号文件规定不允许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并入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设备预计使用10年,净残值1.4万元,2006年该项设备共提取折旧2.2167万元。

企业通过2006年度所得税汇缴清缴培训对新下发的财税〔2006〕88号文件进行学习后,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及附列资料,按新规定对其2月份购进的用于新产品开发的设备进行了一次性的列支费用,且并入了技术开发费,申报企业所得税[(400万-28万)-(100万+28万)×50%]×33%=101.64(万元)。

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及附列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其申报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提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一次性扣除的28万元的设备款不允许计入技术开发费的范围,更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2.对一次性扣除的28万元设备款,不能再计提折旧进行重复费用列支,应将2006年度提取的折旧额2.2167万元进行调增;

3.对计入技术开发费的用于开发新产品的设备款计提的折旧额2.2167万元,应从技术开发费中进行剔除,2006年度技术开发费应为:100-2.2167=97.7833(万元);

通过审核调整,企业汇缴申报企业所得税应为:[(400-28+2.2167)-(100-2.2167)×50%]×33%=107.3573(万元)。

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审核情况进行了调整,调增企业所得税107.3573万-101.64万=5.7173(万元)。

通过以上实例可以看出,企业滥用技术开发费进行加计扣除,在税务机关的严格核查下,不仅没有节约税款,还可能由于处理不当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自财税〔2006〕88号文件下发后,国家对企业的技术开发费进行加计扣除的范围及限额等各方面又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将对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产生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享受企业技术开发费加成扣除政策的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原来的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

2.技术开发费增长比例限定条件取消,将原来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允许加计扣除扩大为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

3.将原来技术开发费加成扣除仅限于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扣除扩大到可以最长不超过五年连续扣除。

4.将原来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设备、仪器等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费用扩大到单台价值30万元,且对单台价值30万元以上的设备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企业应合理运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力求在优惠政策充分运用的前提下依法纳税,规避税收风险。同时税务机关在对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核过程中也重点把握了以下几点:

1.对技术开发费的范围问题,要严格按照财税〔2006〕88号文件对技术开发费列示的费用项目进行核实,如核实不准确,将直接扩大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基数。例如对用于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虽然是为研究新工艺、开发新产品而专门购置的,但并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企业技术开发费的范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只能享受一次或分次税前扣除的优惠,决不能再并入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基数进行重复扣除。

2.对用于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设备仪器等,允许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费用的,决不允许再提取折旧进行重复费用列支。

3.对于企业年度技术开发费及加计扣除部分的抵扣顺序为先抵扣技术开发费,再抵扣加计扣除部分,如技术开发费在当年没有足额抵扣,可以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延续抵扣,而加计扣除部分无论在当年还是以后年度均不得抵扣。

来源:财务顾问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详解及应用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的计量总是依托于会计确认,确认的不同也决定了计量的差异。可以看出,企业在对研究与开发费用进行处理时,有以下三种方法:(1)全额费用法,即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作期间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全额资本法,即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期内归集起来,待开发成功并投入使用时列作无形资产,分期摊销。(3)成果决定法,即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期内,设置多栏式账户专门记录其相
    2023-07-04
    282人看过
  • 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
    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除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研究开发费用符合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的要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2024-05-08
    39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财务核算不健全且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发生的研发费不得加计扣除。二、非创造性运用科技新知识,或非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发生的研发费不得加计扣除。三、不属于税法列举的研发费用支出不得加计扣除。四、委托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再加计扣除。五、委托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六、纳税人未按规定报备的开发项目研发费用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七、企业集中研究开发的项目的研发费应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合理分摊,各公司申请加计扣除时,应向税务机关依法提供协议或合同,对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的,研发费不得加计扣除。八、研究开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
    2023-04-21
    485人看过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所有研发费用可以不可以税前扣除
    答: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第十三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根据上述规定,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但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立项应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2、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应对“主
    2023-05-04
    53人看过
  • 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温补贴可以吗
    一、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温补贴可以吗不可以的,高温补贴是计入工资收入的。二、不能实行加计扣除的费用主要包括1.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应当由合作的其他各方承担的研发费用。2.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没有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如礼品、礼金、赞助费等。4.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5.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报的研究开
    2023-05-29
    392人看过
  • 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非居民企业不得加计扣除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二:核定征收企业不得加计扣除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三: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未分别核算,划分不清的不得加计扣除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四: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特别事项的处理,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五:不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如下,不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1.人员人工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3.折旧费用。4.无形资产摊销。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7.财政部和国
    2023-05-04
    432人看过
  • 有哪几种情形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1.非居民企业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因此,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2.超过5年的研发费用不再继续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由此可见,企业不论当期是否亏损,都应当按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依法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后如果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3.不征税收入的专项拨款不得加计扣除。有些企业会取得相关政
    2023-05-04
    263人看过
  • 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情况有哪几种
    一、财务核算不健全且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发生的研发费不得加计扣除。二、非创造性运用科技新知识,或非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发生的研发费不得加计扣除。对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允许加计扣除。三、不属于税法列举的研发费用支出不得加计扣除。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和租赁费。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2023-04-27
    102人看过
  • 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问】:A软件企业取得财政研发补助资金(无批文,企业已经作为征税收入),并取得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3%部分即征即退资金,两项资金全部用于研发支出。请问A软件企业取得的两项资金全部用于研发支出是否可以加计扣除、税前是否可据实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参照《北京市国税局2012年度汇算清缴政策热点问题解答》中规定,(六)企业不征税收入税务处理问题。【问】:按照15号公告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2023-05-04
    73人看过
  •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哪些申报资料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方可实施。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一、房地产开发流程是什么?房地产开发流程如下:1、首先选定项目,并且签定合作意向书;2、初步确定开发的方案,申报规划要点;申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缴纳相关税费;3
    2023-06-25
    417人看过
  • 2021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之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税额怎么算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税额的计算:1、企业不享受加计扣除时利润的计算公式是收入-成本费用=利润;2、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时利润的计算公式是收入-成本费用-加计扣除部分=利润;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计算公式是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部分。研发加计扣除政策:1、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2、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
    2023-07-16
    415人看过
  • 企业是否能同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低税率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
    问:企业能同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低税率的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吗?答:可以同时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优惠税率”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因此,企业符合高新技
    2023-05-04
    191人看过
  • 关联企业研发费用如何计算税前加计扣除?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物业费可以扣除吗物业费营改增后费用可以抵扣。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023-07-19
    84人看过
  • 技术开发合同可以不备案么
    技术合同不备案也是有效的,但可能造成后期对矛盾纠纷难以认定。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而不是国家对当事人规定的一种强制行为,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技术合同都要到技术合同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技术合同进行登记或备案,目的在于加强对技术合同的管理,并从信贷、税收、奖励等方面给技术合同当事人以优惠。合同成立后是否进行登记或备案,并不是合同效力的判断依据,也不是技术合同成立的条件。未进行登记或备案的技术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有效。一、《民法典》对于技术合同的规定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
    2023-03-25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研发费加计扣除是跟高新技术企业一样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不是的。研发费加计扣除,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的要求的企业,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都可以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一)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所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及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该项优惠。(二)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
    • 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的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高企优惠政策中的一项,但不是只有高企才有这项优惠,其他政策也有涉及加计扣除的优惠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研发支出费用化的部分,可以再汇算清缴的时候加计50%扣除,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可以按原价150%计算折旧扣除在实际中,如果你是高新技术企业,要享受这个优惠,要注意两个问题:1.要设置专门的“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发生的研发支出2、扣除的研发费用,要是你们公司在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研发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允许加计扣除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允许加计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
      一、什么是研发费研发费用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所发生的支出;二、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
    • 哪些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哪些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哪些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财务核算健全但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不能享受。哪些研发活动可加计扣除?通过研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的研发费用,才符合加计扣除条件。而企业产品(服务)的常
    • 实施科技开发和技术开发共同执行的费用可以列在成本扣除范围之外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
      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新产品试制所发生的费用,分别按下列办法执行:一、企业内部的科研机构、实验室或试验基地所需的人员工资、各项研究试验材料和管理费用,列入成本。二、为试制新产品和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所发生的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调整设备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费,样品、样机和一般测试手段的购置费等,一次或分次列入成本。试制失败发生的净损失,经同级财政机关批准,在营业外列支,不得列入成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