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人造成他人损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1:41:34 481 人看过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的特征为: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必须要有为维护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律的义务,即既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又没有合同规定的义务。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管理人之管理事务,在意思上是为他人,而不是为自己。这种管理意思,就是在管理人主观上,使管理或者服务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归属于本人。区别于代理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行为效果,直接作用于本人。即使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如果所产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本人,也成立无因管理。如果管理人没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则构成侵权行为。“为他人”的判断标准,是依社会通常客观标准,就是以本人事实上受益为准。同时,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与为自己管理的意思可以并存。例如修理邻居快要倒塌的房屋,既为邻居,也可以使自己免除危险,也可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对于本人是谁,没有认识的必要,即使对于本人认识错误,对于真实的本人依然成立无因管理。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因管理相关文章
  • 无因管理责任造成受损,是否应该适当赔偿被管理人?
    无因管理受损可以要求被管理人补偿。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怎么确定无人继承遗产的管理人?1、什么是遗产管理人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2、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2)为保存遗
    2023-07-05
    153人看过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医疗过错造成的原因(一)、医院管理方面的原因1、法制观念落后于社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在不断增强。但是面对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部分医务人员却没有及时转变观念。同时医院的管理体制没有根本改变,医院除了收费水平提高外,医疗服务意识远没有跟上时代步伐,特别在用法律手段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与社会大环境相比显得十分落后,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医院一方往往处境被动。2、部分制度被人
    2023-07-21
    170人看过
  • 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怎么处理
    一、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怎么处理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该条目的是为了规范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行为,旨在提示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权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删除、屏蔽、断开链接。二、网络侵权的四种类型1、是网络经营者(中间服务商)侵害受害人名誉权;2、是加害人利用网络侵害受害人的名誉权;3、是网络经营者(中间服务商)与加害人共同侵害受害人名誉权;4、网络经营者(中间服务商)疏于监控、删除有害信息,或者拒不切断与有侵害
    2023-06-07
    104人看过
  • 造成名誉损害都侵害他人名誉权吗
    有下列情况下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成立对名誉权的损害。一是实施新闻报道和正当的舆论监督。二是行为人引用已经公开的权威报道,并且有理由相信该报道内容真实性的。三是公正评论。四是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行使权利。这四种情况下是免责的不构成名誉权侵害幼儿教师爱上了一早有家室的男子,为争取早日转正,该幼儿教师自称是情人的小老婆,多次主动致电情敌的单位,要求单位领导劝说情敌离婚或开除情敌。其后,该教师又主动上情敌家吵闹,并指责情敌是第三者。情敌一怒之下以名誉受到侵害为由将该教师告上法院。日前,某法院经仔细审理后认为不构成名誉侵权,遂一审判决驳回情敌的诉讼请求。在庭审中,许某还请出多位证人出庭证明自己遭受了杨某的侵害。不过,杨某表示,自己是通过正常途径,向许某的单位如实反映情况,并非在公开场合恶意诽谤,所以不构成侵犯许某的名誉权。法院驳回正房诉请,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到许某家中闹事、打电话向许某单位领导反映情况的行
    2023-07-24
    211人看过
  • 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谁负责?
    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该第三人来承担。具体如下:1、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是什么罪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达到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
    2023-08-02
    353人看过
  • 施工人员造成他人汽车损害怎么办?
    有施工人员所在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一、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下:1、被侵权人自身存在过错。2、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3、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正当防卫人不承担责任,但不得超过必要限度。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二、用人单位责任是指什么用人单位责任是指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来承担责任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
    2023-04-04
    247人看过
  • 什么是无因管理替他人还贷是无因管理吗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替他人还贷是否无因管理需要具体分析,满足下面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是:1.为他人管理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的行为涉及到两个债务内容,一个是管理人依法应该支付给物品所有人的债务,就是将管理事物所得到的收益交付给所有人的债务,还有所有人应该支付给管理人的债务,即,管理人没有法定的义务管理物品,从而支出的费用由所
    2023-07-22
    144人看过
  •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给其他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一)交接前如果成立清算工作小组的,在交接时让相应的清算工作小组成员参与交接。如财务小组成员接受财务资料、资产小组成员接受财产等。这样有利于提高效率,避免交接人向管理人交接后,再由管理人和有关清算小组成员之间重复交接的工作。(二)原法定代表人印章遗失、无法找出破产企业物品或资料的,应当书面说明。在移交中,往往出现移交人不能交出应交接的财产、物品或资料的情况,具体原因包括有关物品或资料遗失、被盗、毁损等。对于不能交界的情况,管理人应当要求法定代表人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据、线索,以明确责任并有利于管理人向有关人员追索。(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接管,主要是接管不动产权属证书及于不动产相关的协议(如租赁协议)。对于权属范围不清、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未登记的财产,管理人应及时确权或登记。对于闲置的、具备对外出租条件的不动产,如果案件处理周期比较长,可以在不影响最终变价清算的前提下对外出租,以实
    2023-04-05
    498人看过
  •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会判刑吗
    一、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会判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会构成刑事犯罪,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二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或者其他不符
    2023-03-17
    448人看过
  •  雇员因过失造成他人损害,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在雇员遭受人身损害时,雇主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是由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另外,如果发包人或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时,雇主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 主 追 偿 : 雇 员 因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受 伤 , 雇 主 能 否 向 第 三 人 追 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2023-09-03
    96人看过
  • 党员驾车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怎么处罚
    公职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将通报纪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
    2023-04-22
    96人看过
  • 无证驾驶造成人身损害可以理赔吗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该条款中并未包括人身损害的问题。且,“交强法”从其字面含义就可以看出,立法的本意是强制的、最大限度的保护第三者的权益,立法在对人身损害没有明确表示不赔付的情况下,应该从立法本意角度出发,视人的身体权益保护为最大,保险公司应该赔付。笔者认为,此意见既注重人权的保护,也符合立法的精神,能够使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得到及时的帮助,减少损失。一是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明确,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显而易见。二是保险公司对受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错责任。交通道路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2023-05-01
    344人看过
  • 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处理
    一、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处理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由执行强制措施的机关承担赠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二、刑事强制措施的
    2023-05-02
    487人看过
  • 从无因管理看“还管他人瓦上霜”
    我国各地近日均进入寒冬,南方城市迎来了入冬的第一场雪。大雪过后,居民们都加入了铲除积雪的行动,当我们在打扫别人家或者路上积雪的时候,可能是出于好意,也可能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打扫,这可能就涉及到无因管理的问题。1、双方合意答应帮助他人不构成无因管理如果扫雪中我们基于朋友之间的情谊,答应了帮他人扫雪、把被压塌的树砍了,这些行为都构成了法律上的好意施惠,而不是无因管理,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因为答应帮助别人而要求他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也不能因为别人没干活而请求赔偿损失,好意施惠行为不属于法律调整的社会行为。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帮助人因此受伤不能对被帮助人提出赔偿,最多会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给当事人一点合理的费用。2、主动管理他人事物构成无因管理可能有人是出于热心肠、乐于助人,替别人把没扫的雪扫了、压塌可能砸伤路人的树枝清扫了,这些行为就属于我们说的无因管理,可以要求他人补偿我们因为清扫积雪而支付的必
    2023-06-08
    47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无因管理
    相关咨询
    • 无因管理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是否应承担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民法典无因管理造成他人损失该由什么人进行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4
      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赔偿。 一、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二、无因管理构成条件: 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 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 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
    •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这里有几个法律问题,一个是未成年,一个是孤儿,还有一个是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要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而未成年人造成损害,加害人本人不能赔偿,则应该由其监护人来进行赔偿。在这里,你的问题是加害人是未成年人,而其又是孤儿,那么久没有相应的监护人,也就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处理办法,就是联系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教育,并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教,防止再发生其他问题。如果他有人收养的话,包
    • 无因管理造成他人损失要赔偿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6
      无因管理造成他人损失要赔偿。无因管理造成的他人损害属于侵权,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 因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受损害的可以立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
      诽谤罪属于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