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9:31:47 338 人看过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国土资地函[2007]0169号文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沛县国土资源局经对大屯镇候楼村、四堡村、大董庄村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第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禄恒能源76万吨液相甲醇项目

二、被征土地村组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大屯镇候楼村付庄东二组1.27亩,其中耕地1.27亩。土地补偿费2.032万元,安置补助费1.6186万元,青苗补偿费0.1016万元,计3.7522万元;

2、大屯镇候楼村付庄东一组2.99亩,其中耕地2.99亩。土地补偿费4.784万元,安置补助费4.0072万元,青苗补偿费0.2392万元,计9.0304万元;

3、大屯镇候楼村付庄西一组95.34亩,其中耕地95.34亩。土地补偿费152.544万元,安置补助费120.332万元,青苗补偿费7.6272万元,计280.5032万元;

4、大屯镇候楼村付庄西二组56.11亩,其中耕地56.11亩。土地补偿费89.776万元,安置补助费72.2208万元,青苗补偿费4.4888万元,计166.4856万元;

5、大屯镇四堡村后组132.79亩,其中耕地129.49、其他农用地2.06亩、建设用地1.24亩。土地补偿费211.408万元,安置补助费142.1958万元,青苗补偿费10.3592万元,计363.963万元;

6、大屯镇四堡村前组70.32亩,其中耕地67.86、其他农用地1.54亩、建设用地0.92亩。土地补偿费111.7248万元,安置补助费139.221万元,青苗补偿费5.4288万元,计256.3746万元;

7、大屯镇大董庄村小董庄西组43.58亩,其中耕地43.58亩。土地补偿费69.728万元,安置补助费53.9562万元,青苗补偿费3.4864万元,计127.1706万元;

8、大屯镇大董庄村小董庄东组36.1亩,其中耕地36.1亩。土地补偿费57.76万元,安置补助费48.3814万元,青苗补偿费2.888万元,计109.0294万元;

9、大屯镇大董庄村大董庄西组24.51亩,其中耕地24.51亩。土地补偿费39.216万元,安置补助费31.5475万元,青苗补偿费1.9608万元,计72.7243万元;

10、大屯镇大董庄村大董庄东组44.14亩,其中耕地44.14亩。土地补偿费70.624万元,安置补助费60.4021万元,青苗补偿费3.5312万元,计134.5573万元;

11、大屯镇大董庄村张家组9.95亩,其中耕地4.28亩、其他农用地5.67亩。土地补偿费14.1056万元,安置补助费13.2627万元,青苗补偿费0.3424万元,计27.7107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徐政发[2004]84号文件执行。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徐政发[2004]43号文件执行。

如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请于2007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沛县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提出。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沛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补偿安置方案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如下:(一)基本工作流程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
    2023-04-23
    76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解答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申请裁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凡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均可申请协调和裁决。一般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再向批准征地的机关申请裁决。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的职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要实行阳光操作;四是要体现专业化。对进入裁决程序的案件不再接受信访请求信访一直是农民群众解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主要途径。据统计,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征地补偿安置问题的占来信来访总数的60%以上,个别地方甚至达到80%。许多征地补偿争议都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信访事项来处理的。同信访相比,
    2023-06-10
    6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2年)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民政府裁决。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四是要体现专业化。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办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
    2023-07-13
    337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二○○四年十一月三日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一)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
    2023-04-22
    167人看过
  • 地方公安局交于县公安局立案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
    2023-03-13
    342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的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如果被征地的农民对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等有不同意见,也应该交出土地。对于补偿标准等有关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的方式予以解决
    2023-06-28
    364人看过
  • 上海曹行村沈家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06)91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梅陇镇曹行村沈家里;征收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13007.1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13007.1平方米。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标准,按沪价(1999)316号,沪财综(1999)049号执行,标准为每平方米农用地元;建设用地,未利用地9元,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沪房地资发(2007)277号执行,补偿费用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费标准按沪价商(2006)0
    2023-04-23
    390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力争年内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
    农民群众解决征地纠纷有了新途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年内力争覆盖全国以前,征地补偿安置发生纠纷,可以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今后,农民群众解决征地纠纷有望获得新的途径。国土资源部已要求各省、区、市,力争年内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记者从11日在长沙召开的建立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座谈会上了解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是一种专门针对征地纠纷设立的法律制度,强调通过专门手段解决争议,具有准司法的性质。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凡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均可申请协调和裁决。一般情况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再向批准征地的机关,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对征地中补偿安置争议进行裁决,不仅是国际通行惯例,也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但到目前为止,全国只有湖南、安徽、重庆三省市建立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2023-06-10
    77人看过
  • 略阳县食品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略国土资发〔2010〕1号略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略阳县食品医药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县统征办、毛坝村委会:略阳县食品医药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我局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一月六日略阳县食品医药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略阳县食品医药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是我县工业由散、小、乱向园区化、集中化以及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的重要项目,为了确保该项目建设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村组及农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汉政发[2006]33号文件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征地的位置与范围本次征地拆迁的位置位于横现河镇毛坝村赵家湾组,征地拆迁范围:赵家湾组东至养猪场水渠为界,南以309省道水沟外沿为界,西以杨志远住房墙壁外10米处为界,北以毛坝村集体水井为界。二、征地的程序根据
    2023-04-23
    79人看过
  • 沛县企业拆迁赔偿方案公布
    一般情况下,沛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如下两个项目:第一、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通常是按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或平方米单价来算;第二、周转补偿费。被拆迁住户临时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损失是用周转补偿费来补偿的。一般是按临时居住条件,或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进行补贴。铜仁市历届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铜仁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企业拆迁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023-07-01
    209人看过
  • 我家这边要被国土资源部征地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一、国土资源局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建设,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征地管理,保证了国家经济建设用地,安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征地不依法补偿、征地费用管理混乱、安置不落实等问题,侵犯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导致群体信访大幅度增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10月22日,《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正式发布。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征地公告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2023-02-24
    16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当天公告当天获批,合法吗?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直接影响被征地农民补偿权益的重要文件,其中所设计的“提意见、听证”权利更是广大被征收人的维权重要方式。而在浙江省衢州市的一起案件中,这一重要权利竟被直接“跳过”了……【基本案情:当天公告当天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方某等4人是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某村村民,均在该村合法拥有房屋及土地。因龙游县2017年度计划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上述4人的房屋及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2017年11月3日,龙游县国土资源局拟订了(2017)第05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被征收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门口予以了公告张贴。而就在同日,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了(2017)第05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某等4人认为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涉案《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于2018年1月2日向衢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涉案《征收土地补
    2023-06-28
    97人看过
  • 谁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者?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2023-07-02
    156人看过
  • 西安湾子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0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灞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灞政发〔2018〕40号)等有关规定,此次征收湾子村所有土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10.8329万元/亩。二、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1.本次拟征收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参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青苗按1.5万元/亩进行补偿。2.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以转账等方式支付给所有权人。三、安置方式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湾子村全部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采取提供安置房(产权置换)和货币化安置两种安置
    2023-03-11
    27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补偿安置方案包含内容的有,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口具... 更多>

    #补偿安置方案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哪些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7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盖局的章子还是当地政府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5
      政府的章,因为只有政府才可以是征地的主体,别的任何单位,人都不可以
    • 征地安置补偿公告写土地流转违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4
      征地安置补偿公告当然不是土地流转,征地是一种行政行为,土地流转是民事主体之间的经营流转行为,法律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让,出租,抵押或其他合法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政府征地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 公告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何意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1
      征收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 如何进行国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4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被征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