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伟:反价格垄断真能采纳公众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6:04 496 人看过

方便面价格联盟、洋品牌奶粉涉嫌价格联盟、国内几大航空公司疑似联手抬高票价此前难以界定的商家行为今后将有了法律约束。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诸如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价格垄断,这类行为都被界定为价格垄断行为。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部门在制定法规前,都会向公众征求意见。听取民意,尊重民意,这是件好事情。但是,老百姓同样发现,有一些征求意见只是走走过场,因为要么是关键问题并未被摆到桌面上来让公众公开评述,要么是公众的关键意见往往不被采纳,也就起不了什么作用。

反价格垄断,就不得不提石油巨头。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反价格垄断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之时,有关方面已经放话,由于中石油、中石化在成品油零售市场价格由国家管制,因此很大程度上不适用该规定。那么,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是否也认为自己享有免责的特权呢?

对于公众而言,最希望这样的反价格垄断规定是全覆盖的,不存在免责性的特权空间。尤其是反那些具有官商性质的垄断行业,譬如供电、供水、供气、供暖、供油、公交等行业。这些行业弥漫着垄断的魅影,其提供的产品价格攸关百姓生活,为民生至为关注。至于市场消费领域的其他产品价格,也许存在着垄断性,但起码公众可以和供应方进行某种程度的谈价论价,享有利益自主的谈判权。

所以,一些行业自发组织起来的垄断联盟并不可怕。因为充满竞争的市场不可能让这些行业永远铁板一块,如此联盟往往在利益的驱动下自动消解。譬如长期存在于餐饮业的禁止或谢绝自带酒水和设置最低消费的行规,譬如实行统一价格的房企联盟等等。更重要的是,即使这样的垄断价格联盟长期存在,消费者依然还有其他的消费选择权。因为整个市场不可能全行业垄断,总有游离于垄断堡垒之外的价格存在。而在形成整体垄断价格的态势下,没有垄断的行业价格反而更具竞争力,赢得更大市场份额取得高于垄断的市场利润。这就是市场经济的辩证法。

最可怕的垄断价格是什么呢?是公众没有选择的统一价格,是官方管制下的统一定价。因为这从根本上夺去了消费者的砍价权,使买方卖方的权利倒置,导致强买强卖。这样垄断下,消费者是被迫无奈的。而且,这样的垄断用不着市场竞争即可获得垄断利润,即使出现亏损,也可以从公众财政那里得到补贴。

想想看,水价、电价、气价、电话座机费、手机通话费、火车票、邮政资费等等,消费者何曾有过自由选择权和谈价权?至多,每次涨价前夕,公众提前获得告知权。尤其成品油行业,其定价机制虽然跟从国际市场的油价变化,但是何时调价、怎么调,消费者只能是被动跟从。显然,大部分公众的意见是,反价格垄断首先应该拿这些行业开刀。问题是,这样的意见会被采纳吗?

如果公众最想反其垄断的行业都有特权,那么,这样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就会被异化为鸡肋,反价格垄断也就变成了只打蚊子不打狮子的过场。当然,某些垄断行业的表白也许只是一家之言,但是越是如此,作为普适的法规就越要剔除可能存在的特权免责瑕疵,真正发挥出反一切价格垄断的正义精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价格垄断相关文章
  • 《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
    一、《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八)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第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二、价格垄断的危害1、价格垄断行为直接伤害市场价格是市场资源配
    2023-06-07
    302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不能无视价格管制之弊
    国家发改委12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使《反垄断法》有关反价格垄断的部分更具有操作性。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8月13日中新网)去年8月1日,集千般宠爱与万般担忧于一身、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正式开始实施。正是因为这部法律对具体的企业、行业以及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垄断界定,原则性太强给相关垄断企业留下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更何况,电信、电力、铁路、石油、银行等诸多垄断根深蒂固,人们更加担心《反垄断法》一出生就沦为摆设。因而,由于缺乏操作性,《反垄断法》就是一只缺少牙齿的老虎,貌似威猛而已。现在,发改委公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界定了价格垄断行为:价格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并强调适用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
    2023-06-07
    348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能否革了政府自身的垄断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涉及我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莫过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适用《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这就说明,我们的部分政府机关和组织以及与政府有关的中介组织的垄断行为,也只《反价格垄断规定》的管理范围之内。那么,有了这一规定,反价格垄断就能彻底根治行政机关的垄断行为?我们知道,目前以政府名义进行价格垄断的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以国家名义进行垄断的,如电信、银行、移动、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字号企业。这些企业凭借国家地位,战略位置进行垄断,而且得到国家发改委保护的尚方宝剑,他们在价格方面的垄断地位非常严重,民企或者外企都无法撼动。二是国家部门机关凭借特权进行的部分垄断,比如国
    2023-06-07
    248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有哪些
    一、反价格垄断规定有哪些内容《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规定。第六条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具有一致性;(二)经营者进行过意思联络;认定协同行为还应考虑市场结构和市场变化等情况。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2023-06-07
    274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调查获进展
    发改委官员首度披露了电信反垄断案的最新进展。反垄断局副局长称,电信、联通承诺进一步降低上网资费,反垄断局将继续督促两企业整改。调查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调查始于去年4月,主要针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专线接入市场上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对交易条件基本相同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今年2月两家企业向发改委递交了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除了上述进展之外,中国联通还进一步明确承诺,2012年底,公众用户4兆及以上速率带宽普及率达到50%以上。电信反垄断调查不是针对企业所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而是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调查之后,两家公司表示确实存在调查机关发现的问题,愿意认真整改。去年12月2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网站刊发声明称已向发改委递交中止调查申请,并承诺整改。中国电信承诺,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中国联通则指出,积极配合其他骨干网
    2023-06-07
    300人看过
  • 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
    一、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一)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二)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三)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四)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五)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二、垄断是什么意思垄断是一词源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中国自古称垄断为“榷”。古代中国的盐、铁、茶长期属于官营之垄断事业,因有暴利之故,国家一旦出现了财政危机,为贴补国用不足,必然实行禁榷制度。在资本主义经济里,垄断指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
    2023-06-07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价格垄断是指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 更多>

    #反价格垄断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垄断垄断与价格垄断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9
      价格垄断是指垄断制造商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中,一些企业占有很大的份额,不仅可以决定产量,还可以操纵产品价格),为了实现自身利益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行为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制止价格垄断暂行规定》所称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格,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2
      1、价格垄断是垄断厂商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内,某些企业所占份额很大,既可决定产量又可操纵产品价格),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制定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通过垄断价格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获得高额垄断利润。你所描述的情况属于价格垄断。 2、鉴于你提供的材料和答题时间有限,你可直接来电免费咨询。我们将为你作详细的解答。
    • 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 垄断怎么划分,垄断和价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4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价格垄断: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或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价格垄断具体是什么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5
      1、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 2、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 3、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 4、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 5、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