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类作品怎么算侵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6-21 21:22:39 458 人看过

文字类作品算侵权的方式:行为人具有侵权故意,客观上事实了发表他人文字作品;或者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文字作品上署名;或者剽窃他人文字作品的,造成著作权人损失的,即可算侵权。文字类作品怎么算侵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n(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n(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n(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n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n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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