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5:41:19 98 人看过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对于公司的设立、登记以及股票、债券的发行、上市都规定了极为严格的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条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法》第73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起人筹办要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营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l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第161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千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奖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法》第162条还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公同法》第137条规定,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且间隔1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的存款利率。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以及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不得批准或登记,否则,如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予以批准或登记,即可构成不罪

行为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的行为,必须因此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否则,即使实施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的行为,但如没有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或者虽有损失但不是重大损失,亦不能构成本罪。是否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是本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所谓重大损失,主要是指造成巨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的等情况。

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公司登记申请设立申请进行批准,构成这种犯罪行为的钱会被收到刑法的相关处罚。具体的大家可以咨询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探究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职权罪的定义和影响
    我国的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以及证券职权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概念通常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手段,让不符合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并且予以批准或登记,导致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能判多少年?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
    2023-07-01
    261人看过
  • 公司职权滥用罪的证券立案标准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量刑:犯本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罪标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
    2023-07-05
    394人看过
  • 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定义、量刑】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第一款是关于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罪有以下特征:(一)构成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里所谓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是指根据《公司法》和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对公司设立、申请或者股票、公司债券、上市申请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予以审核、批准或者登记的国家机关。如负责公司设立登记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二)行为
    2023-06-11
    492人看过
  • 律师如何为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辩护?/唐青林
    律师如何为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辩护?如何为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辩护?我们认为至少应该掌握关于本犯罪的以下基本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在此基础上,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涉案事实,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论证,提出具体的辩护方案。由一个强有力的辩护律师或者辩护律师团进行辩护,将最大可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是一个艰苦的工作,往往涉及到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要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娴熟的掌握我国对于该种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知道刑事法律关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规定;还需要缜密的思维能力,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案情,再把实际案情与国家法律的规定相互结合,尽量找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刑法
    2023-06-11
    370人看过
  • 管理公司、证券职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刑法规定及其司法实践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法院能判多久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最多判五年有期徒刑。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员,如国家证券管理部门的职员,理由职务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批准一些不符要求的公司成立或股票发行等行为,危害国家利益,依法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3-07-08
    212人看过
  •  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有哪些方面需要考虑?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之间存在如下关系: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行为。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之间存在如下关系: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在本罪中,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3.行为人的故意表现形式可以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4.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希望这种后果发生。5.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且不希望这种后果发生,但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
    2023-08-30
    126人看过
  •  证券公司职权滥用罪案件立案要求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判罪标准是构成该罪需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罪标准是:若您构成该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可构成该罪。 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罪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的发行罪是指在股票、债券的发行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致使股票、债券的发行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而构成的犯罪。该罪名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主体条件:该罪名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发行股票、
    2023-08-25
    407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客观行为的判定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最后,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
    2023-06-03
    89人看过
  •  证券管理领域中“滥用”的罪名是什么?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登记,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行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国家、集体利益的目的。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管 理 公 司 证 券 职 权 罪 如 何 定 义 ?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违反公司章程或者行业规范,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该罪名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滥用职权: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公司章程、业务规范或者行
    2023-09-10
    276人看过
  • 贪污罪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明方法是什么
    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证明方法是什么贪污罪可观方面如何证明,从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证明对象,贪污罪客观方面证据的特点,以及贪污罪客观方面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入手。具体如下所述:(一)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证明对象1.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所谓“主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具体负责经手、管理公共财物,但依其职权范围具有调拨、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公共财物的权力;所谓“管理”,是指具有监守或保管公共财物的职权;所谓“经营”,是指将公共财物投放市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利用公共财物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职权;所谓“经手”,是指具有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的流转事项的权限,经手人虽然不负责公共财物的管理和处置,但具有基于职务产生的对公共财物的临时控制权,这种权力与其职务有紧密的联系。2.行为人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侵
    2023-03-06
    279人看过
  • 刑法的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罪如何认定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中国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中国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二、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一般会判几年?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三、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会判多长时间?滥用公司证券职权
    2023-06-27
    253人看过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一、概念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第三款),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特征(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犯罪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1]过失。三、认定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这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对于未造成重大损失后果的不构成犯罪;二是看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过失,如因执行人员以外的各种因素导致执行难,不属于行为人的过失,则不构成
    2023-04-28
    451人看过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3、主观要件。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对自己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则
    2023-06-18
    145人看过
  • 该罪客观方面的理解
    法律综合知识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所谓印章,是指上述单位依法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是上述单位行使管理本单位事务、对外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的符号和标记。一般说来,公文要在加盖印章后始能生效。因此刑法280条仅对伪造上述单位印章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上单位公文、证件的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所谓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具体罪名可根据所伪造单位的印章来定,如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等等。
    2023-04-25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
    • 哪些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我父亲滥用职权犯了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9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 滥用管理公司罪,证券职权罪,职权行为特征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09
      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违法许可、注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或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
    • 怎么识别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和职权证券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2
      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违法许可、注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或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
    • 滥用公司职权罪中的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11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