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诉讼请求怎么提,留置权怎么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8:00:28 434 人看过

一、留置权诉讼请求怎么提

留置权诉讼请求的提出一般是跟随诉讼请求一并提出的。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留置权怎么成立

留置权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过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与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民法典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三、债务人可否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为物权,其不受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留置权人在其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完成后,仍可以对留置财产行使留置权。理论上说,留置权可以长期不灭,其行使并无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留置权人怎么实现留置权,留置权该如何实现
    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留置权该如何实现第二百三十六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
    2023-03-27
    326人看过
  • 债务人可否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一、债务人可否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具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和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三个条件。留置权人与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二、留置权如何行使留置权的行使: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三、留置权人的法律权利有哪些留置权人的法律权利有:留置物占有权、优先受偿权、留置物孳息收取权、留置物变价权。留置物占有权是指留置权人,可以对该物按照合同产生的占有权继续占有。
    2023-05-01
    187人看过
  • 债务人可否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一、留置权行使要满足哪些要件(一)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即留置权的主体应是债权人,一般民事主体不享有留置权,这是由留置权的担保物权性质及作用决定的;(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换言之,债权人不能就没有到期的债权债权主张留置权(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三)被留置的财产只能是债权人事先依合同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四)须债权的发生与被留置的动产有牵连关系。即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这意味着法律不允许债权人留置依其他合同占有的属于同一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债权人的留置行为便可能构成侵权。二、留置权利人有哪些义务(一)留置物的保管。留置权人负
    2023-02-24
    211人看过
  • 留置权何时成立
    一、留置权何时成立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如下:1、债权人占有动产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因此,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无留置权可言,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则留置权归于消灭。但如果债权人因侵权行为丧失占有的,经诉请回复占有而重新占有,则留置权受影响。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间接占有,可以是单独占有,也可以是共同占有。至于占有的原因,多数国家民法要求只要非因侵权行为占有即可。2、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有牵连关系责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连关系,才能成立留置权。此为各国立法之通例。然何为有牵连关系,各国立法及学说颇不一致,主要有债权与债权牵连说(请求权牵连说)和债权与物牵连说两种主张。债权与债权牵连说认为,留置权人对于相对人的债权,与相对人对于留置权人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须产生于同一法律关系,为有牵连关系。3、债务人的债务须
    2023-04-30
    341人看过
  • 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的意义
    如果留置权人长期持续占有留置财产而不实现,不符合“物尽其用”的原则,也会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在有的情况下,留置财产会有自然损耗或者贬值的可能,如果长期不实现留置权,留置财产的价值会受影响,对债务人不利。因此,不能让留置权人无限期地留置财产而不行使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一、留置权如何行使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
    2023-02-21
    403人看过
  • 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1、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债务人此时请求人民法院直接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并不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由于债务人此时与留置权人之间对债务本身并无异议,故可以直接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解决。2、紧急留置权的行使。紧急留置权制度,债权未到期之前,债务人已经没有清偿能力,债权人是否可以就标的物成立留置权。3、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即便债务人对其交付的动产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债权人仍能基于不知债务人对交付财产无所有权或处分权而刘只能债务人的财产。一、留置权与质权的共同点1、留置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当债权未受清偿时,对留置物或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清偿的权利。2、留置权与质权的客体都为债务人
    2023-03-27
    12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权有什么要求? 怎样才可以成立留置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31
      设立留置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债权人债权未过清偿期的,其交付或者返还所占标的物的义务已经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人没有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与占有与债权同等法律关系。根据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企业之间的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 有关留置权的诉讼请求怎么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留置权起诉状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号.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号. 1、被告返还原告欠款元人民币利息元。 2、诉讼费元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4年4月1日,被告因经营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元用于周转,写下并约定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被告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特起诉至法院,恳请法院查清事实,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年
    • 租赁留置权是什么, 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13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 1.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
    • 留置权人怎么取得留置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1
      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 留置权人怎么实现留置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