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有以下分类:
一、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二、行为保全所谓行为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避免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进一步的损害,法院得依他们的申请对相关当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对行为保全的裁定,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
三、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有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一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二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三条属于财产纠纷的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民事诉讼法哪条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
46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可以诉讼保全哪些财产
142人看过
-
浅析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保全车辆
83人看过
-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诉讼内容包括
463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265人看过
-
- 民事诉讼中保全措施的运用
169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分类有哪些,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措施有哪些种类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4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有以下分类:一、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
-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哪些是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如果在案件过程中,您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您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呢?首先,
-
民事诉讼保全担保方法包括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1以下是民事诉讼保全担保的种类,你可以看看,担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 现金或不动产认可度较高 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法院均认可。但是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最大。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那么自己也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 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法院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这无形
-
民事诉讼中诉讼保全的审理程序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6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再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哦暗谲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2、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3、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4、申
-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况有哪些?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况有哪些,内容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民事诉讼的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那么,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况有哪些?下面法律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