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失业保险费缓缴手续,核定缓缴期限:
(一)人民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进入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关停整顿的;
(三)生产经营连续三年发生严重亏损,连续六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生活费的;
(四)全部生产线停工十二个月以上,且无其他经营性收入,或者虽有其他经营性收入但连续六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生活费的;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应当提出补缴计划,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失业保险费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补缴计划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满后,用人单位未按照补缴计划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的,自缓缴期满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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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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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怎么领失业保险金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5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者,从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下个月开始,可以每月领取失业保险费,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使用者和本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全额支付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办理失业登记,有就业要求的;符合预付款规定的失业者,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保险地,本人和委托他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确实很困难,本人书面申请,失业保险经营机构批准后,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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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失业保险办理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30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职工:(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二)各类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三)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的国家机关及其该类员;(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六)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七)使用无军籍职工的驻郑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无军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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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可以缓缴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以按照规定缓缴,缓缴期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企业关闭、破产或者处于其他非正常状态,按照规定进行资产变现时,应当在变现收入中清偿欠缴的失业保险费,无法清偿部分,按照规定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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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职工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15%,职工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职工个人缴纳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6%,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2%,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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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程序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4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同时享受其他待遇:(一)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符合前款规定的失业人员,或者经常居住地不在参保地,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确有困难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但不再享受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