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55:57 375 人看过

一、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1、行政处罚通知书或决定书;

2、行政复议申请书。

二、复议范围

1、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确认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决定不服的;

4、认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侵犯其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5、认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颁发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的事项不依法办理的;

7、申请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保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的法定职责而不履行的;

8、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并由其制定的规定不合法的。

三、办理时限

1、主要事实、合法性、适当性审查5日;

2、向被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7日;

3、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及其它材料10日;

4、复议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5、送达行政复议决定

6、以上事项累计时限6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程序相关文章
  • 国土资源部会诊现行征地程序
    国土资源部已加快了征地程序制度研究的步伐。前不久,在全国征地机构联谊会主办的《中国征地移民工作指南及监测体系建设》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会同有关省、市征地机构成员,以及行业专家等4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就各地的征地程序、征地工作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建议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据透露,此次会议的一个共识是: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专家们认为,征地补偿标准的测算依据不科学。现行的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未能体现土地的潜在收益和利用价值,没有考虑土地对农民承载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没有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变化引起土地价值变化的动态过程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直接导致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一位参会的专家这样表示。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征地中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计为该被征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至16倍,最多不超过30倍。按照这个标准,通常都在每公顷2
    2022-04-09
    485人看过
  • 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局有什么区别
    一、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局有什么区别1、自然资源厅与国土资源厅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1)权限范围不一样。自然资源厅主要处理自然资源事项,国土资源厅主要处理国土资源事项;(2)职能不同。自然资源厅的职能范围比较广泛,国土资源厅比较狭窄;(3)单位不同。前者是由某些职能组成的政府组成部门,后者是整合发改委、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地理测绘等部门组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二、自然资源局的职责是什么1、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2、负责自然资源的登记工作;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5、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6、统筹国土空间的生态修复;7、组织实施耕地保
    2023-08-10
    336人看过
  • 不服国土资源部门违法占地处罚行政复议案例
    [案情]某房地产公司为兴建城市山庄项目,2000年12月在未获得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非耕地25914.3平方米,先后动工兴建别墅15栋。某市国土资源局曾多次责令其停工,该公司不仅不停工,而且又占用耕地10825.8平方米,兴建别墅四栋,两处合计占用土地36740.1平方米。为督促其完善手续,该局于2001年12月对其第一次违法占地行为,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但该房地产公司未予理睬。之后由于无法查找该公司人员,该国土资源局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分别于2002年12月12日、2002年12月19日,以公告形式向该房地产公司送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367401元。2003年3月26日,该房地产公司对此不服,向某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某市政府经过审查,维持了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2-10-22
    448人看过
  • 长治市财政局行政复议程序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行政复议工作,根据《行政复议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我局所属县、市、区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第三条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我局申请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第四条税政条科科作为我局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我局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宜;(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3-06-06
    423人看过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按照《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土地行政部门和地质矿产部门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拆除违法建筑、没收违法建筑或者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责令交还土地、责令停止开采、责令停产整顿、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对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注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土地各项权利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不服的;(5)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征收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2023-06-06
    398人看过
  • 汝城县国土资源局简化土地审批程序便民利民
    现在办理农村建房手续,既省时间,又省钱,还送证上门。7月2日,汝城县盈洞瑶族乡兰山村大埂组村民雷贱文高兴地从文明国土中心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农村个人建房集体土地使用证》。为了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该县大力推进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建设,投入360余万元分在全县范围内分区域跨乡镇新组建7个国土资源中心所,为每所建设一套独立的办公院落,购置了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硬件设施,配置了执法服务车辆,实行人、财、物、事、党团组织关系垂直管理,使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征地补偿等业务在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办理,实行每个国土员联系一个乡镇、每村聘请一名村级土地监察员制度,使服务群众的阵地前移。同时该局积极塔建服务平台,着力加强窗口建设,投入资金40余万元配置大型电子显示屏、电脑等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一系列制度,
    2023-04-24
    336人看过
  • 周兴元诉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明分局土地行政赔偿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裁定书(2005)佛中法行终字第21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周兴元,男,汉族,1955年10月25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南边四巷19号。委托代理人:李应辉,广东商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明分局,住所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文昌路18号。法定代表人:刘燕青,局长。委托代理人:麦泽田,佛山市高明区法制局干部。上诉人周兴元因诉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明分局土地行政赔偿一案,不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05)顺法行初字第13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诉人周兴元应对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上诉人提供的起诉材料不能证明被上诉人存在处分其土地权益的具行政行为,故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赔偿经济损失337379
    2023-06-06
    124人看过
  • 国土局行政不作为可以复议吗?
    一、国土局行政不作为可以复议吗?是可以复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
    2023-06-02
    336人看过
  • 某石油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不服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例
    [案情]1991年10月,某市石油公司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了《联营加油站合同书》一份,合同约定:由石油公司以现金、物资的方式投资,自来水公司以现有划拨的剩余空地及部分地面设施为投资共同组建一加油站,联营双方盈亏共担,联营期限为十年。而自来水公司作为出资的土地原是划拨用来建设自来水加压站的。1991年12月,经经委、规划等部门批准,加油站开始建设,工程竣工后实际用地面积为920.62㎡,经营期间,联营各方均未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2001年9月,某市国土资源局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为由,对石油公司和自来水公司下达了X土资监罚字[2001]4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920.62㎡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非法所得,并按非法所得20%的标准处以罚款。在决定书末尾载明“……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复议或起诉。”石油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对此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认为国土局认定的
    2022-10-29
    178人看过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规定
    一、局设法制工作小组,负责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其它行政案件工作。法制工作小组主任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法制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理案件的办案人员应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受理案件,确保受理的案件符合规范要求。三、本局的上级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或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统一受理和协调,以保证局一个窗口对外。局有关单位应密切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提出书面的答复意见。四、凡我局作出对相对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理决定时,案件涉及的部门均是举证的责任部门,应依法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保全工作。行政处理决定作出后发生复议或诉讼情形的,涉及案件的相关部门应当派员与政策法规处共同承担复议答复或行政应诉任务。五、拆迁裁决案件的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由裁决
    2023-04-13
    477人看过
  • 除了国土资源局,乡政府收地合法吗
    除了国土资源局,乡政府收地合法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具体主体只能是国土资源局,乡镇政府无权征收土地。如果乡政府征收土地,就是违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主体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设区市政府及其国土局,二是县(县级市)政府及其国土局。为了确定土地征收主体的合法性,明确如下:1。乡镇政府不是征地主体,发布安置方案和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越权或非法征地的违法行为。最常见的是“以租代征”。区政府及其国土局不是土地征收的主体,其原因是:(1)土地征收伴随着土地供应,即出让或让渡;(2)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由市、县政府依法授权;(3)区政府虽然属于县级政府,但不是一个独立的财政体制,政府不能支付土地补偿金和收取土地出让金。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土地征收计划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实施,并由土地征收机关、批准
    2023-05-08
    403人看过
  • 赵建不服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管理二审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4)渝一中行终字第11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建,男,195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沙坪坝区杨梨路56—18号。委托代理人邓光辉,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沙区国土局),住所地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109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泽,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石树红,男,该局干部。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重庆大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川集团),住所地沙坪坝区黄桷湾146号。法定代表人张宏,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方子冰,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上诉人赵建因诉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管理一案,不服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3)沙行初字第4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1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赵建及其委托代理人邓光辉;被上诉人沙区国土局的委托代理
    2022-04-03
    152人看过
  • 定兴县国土资源局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定兴县国土资源局不断加大宅基地管理,严格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际,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突出三个严格:一是严格审批。严格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程序和依法审批程序,明确了申请、呈报、审查、审批、勘察、验收、发证等各环节具体要求。二是严格标准。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基础上,实行三榜公布、三到现场审批机制,强化群众参与监督,并对每个环节严格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三是严格管理。进一步强化农宅管理机构和基层中心所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受理宅基地申请和审核把关过程中,严格申请审批书、村民会议记录、张榜公布结果、两图一表、勘察卡片等各项资料的呈报审查,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2023-06-10
    334人看过
  • 国土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有错必纠,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是指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第五条国土资源部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对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上级土地行政
    2023-03-03
    25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行政复议程序大体上依次经过五个阶段,即申请、受理... 更多>

    #行政复议程序
    相关咨询
    •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流程是哪些是哪些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必须是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提供支持你的理由的证据。 2008-8-17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国土资源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7
      复议范围 1、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确认和矿业权决定不服的; 4、认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侵犯其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5、认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颁发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的事项不依法办理的; 7、申请
    • 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机关有什么呢,求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5
      国土资源部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对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 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组织审查行政复议案件; (四)拟
    • 行政复议国土资源局应提交材料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6
      一、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1、行政处罚通知书或决定书; 2、行政复议申请书。 二、复议范围 1、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确认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决定不服的; 4、认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侵犯其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5、认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直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希望以下解答可以解决你提到的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直报是什么《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与《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针对国土资源投诉举报类复议案件处理思路和标准进行交流。 据介绍,去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实施后,群众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为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法治国土建设,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并将制定《国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