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去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也可以派人到其住所或临时住所。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自己写的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字,并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具有遗嘱的效力。
遗嘱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在办理公证遗嘱时,遗嘱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亲自去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以派人到其住所或临时住所。因此,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自己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字,并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当然具有遗嘱的效力。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还是派人到住所?
遗嘱是遗嘱人通过遗嘱形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的效力取决于遗嘱人的意愿和遗嘱的合法性。在遗嘱的遗嘱形式上,遗嘱人可以选择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也可以派人到遗嘱人的住所进行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应当采用遗嘱人立遗嘱时能够用书面、口头、视听等方式表达的方式。遗嘱人可以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人、遗嘱继承人或者遗嘱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因此,遗嘱人可以选择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也可以派人到遗嘱人的住所进行公证。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效力。
遗嘱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办理公证遗嘱时,遗嘱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派人到其住所或临时住所。因此,公证遗嘱无需见证人。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自己写的遗嘱。遗嘱人需亲自书写并签字,并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具有遗嘱效力。遗嘱是遗嘱人通过遗嘱形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的效力取决于遗嘱人的意愿和遗嘱的合法性。遗嘱人可以选择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也可派他人代为办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应采用遗嘱人立遗嘱时能够用书面、口头、视听等方式表达的方式。遗嘱人可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遗嘱见证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人、遗嘱继承人或遗嘱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因此,遗嘱人可选择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也可派人到遗嘱人的住所进行公证。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需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有何种形式怎么变更公证遗嘱
347人看过
-
遗嘱形式的演变
447人看过
-
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90人看过
-
变更遗嘱有什么条件遗嘱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317人看过
-
遗嘱人的遗嘱如何撤销或变更
198人看过
-
公证遗嘱可以以何种形式变更
121人看过
-
遗嘱变更公证遗嘱有哪些形式变更遗嘱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7常见的遗嘱方式有以下几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上述遗嘱方式。只要立遗嘱人愿意,而且有行为能力随时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原来经过公证的遗嘱。
-
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2遗嘱主要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 变更遗嘱的方式有明示和推定两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遗嘱的两种形式:有效遗嘱与无效遗嘱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1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效力如下: 1. 如果遗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立的,那么遗嘱是有效的。这意味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依法处分个人财产。 2. 如果遗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那么遗嘱是无效的。这意味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3. 如果遗嘱是遗嘱人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或者遗嘱被篡改的,那么遗嘱是
-
遗嘱的形式形式的遗嘱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5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存在5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针对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打印而成。
-
遗嘱无法变更时能否变更遗嘱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是什么形式的遗嘱,遗嘱人都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民法典施行后不存在无法变更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