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调查征收前提是否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只能是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如果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不符合这一前提,则是违法的。
公共利益目的一般包括国防、外交需要,建设科、教、文、卫、体等公共事业的需要,能源、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因此,在征收开始后,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了解和调查,看看政府征收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商业开发、修建娱乐中心这种商业用途,则征收行为本身就不合法,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从源头上组织征收的进行。
第二、核实征收公告并保存证据
依照法律规定,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要进行公告,征收公告一般会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和期限等内容。
看到征收公告,被征收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看看征收目的是什么,征收目的一般也会写在征收决定公告中;
(2)看征收范围,明确自己的房屋是否在征收范围内,如果您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政府就不能违法进行征收和拆除。但是实践中确实存在部分政府少批多占的现象,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
(3)大家在看到征收公告之后,一定要及时拍照录像,并作为证据好好保存,在向律师咨询、或者后期需要维权的话都能用到。
(4)如果对征收决定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相关程序,一般而言,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有异议一定要及时启动程序,否则等到错过时效期限就麻烦了。
第三、提前转移贵重财产
在征收开始后,被征收人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被征收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维权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取证,但是像项链、手镯这种体积小、价值大的物品就很难证明其存在。而当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应证据,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征收开始后,尤其是被征收人和征收部门出现分歧、可能出现强拆的情形下,被征收人一定要提前转移贵重物品,防患于未然。
第四、对屋内屋外环境、装修、财产进行录像和价值预估
被征收人在征收开始后,最好能对房屋周边环境、室内装修情况、一些大件财物的摆放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也就是说,在征收开始后,被征收人最好屋内屋外的情况都以录像拍照的形式保存下来。
此外,被征收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最好能列出一份清单,这样跟征收方谈判时才不会出现漫天要价导致谈判破裂,或者完全将主动权让给征收方的情况。
第五、妥善保管征收方送达的文件,及时启动维权程序
在征收过程中,会收到政府送达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甚至可能是《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文件,收到此类文件当着政府的面撕毁不起任何作用,不签收也不意味着不生效。
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撕毁、不签收等做法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正确的做法是大家一定要保存好这些文件,并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维权程序。在此,还要提醒大家,维权程序的启动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且就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而言期限都较短,大家收到文件后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自己不理解的也要及时咨询律师,千万不要过了半年、一年之后才想起来维权。
我们可以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表达异议,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是应该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形式进行,只有这两种方式才是有意义的。
第六、积极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0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该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的确定有自主选择权,因此,在评估开始后,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选择合适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来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
第七、学习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
虽然被征收人遇到维权的事可以咨询律师,但是如果被征收人自己能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则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使律师的工作事半功倍,以最小的开支为大家争取最合理的补偿。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好处有很多,如: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则能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从而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了解法律法规,知道其中的一些时间规定,则能及时启动维权程序,不会错过诉讼时效,导致维权机会的丧失;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在和征收部门打交道时把握主动权,通过协商谈判争取合理补偿。
-
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
241人看过
-
房屋征收开始后,你能做些什么
446人看过
-
房屋遗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98人看过
-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469人看过
-
房屋征收要怎么做
340人看过
-
遭遇征收,被征收人能做些什么?
405人看过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
房屋契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9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时,对不动产承受人课征的一种税。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征收机关在征税时,首先要查明产权转移的合法性才准予缴税,并发给新的契证作为产权合法性的证明。
-
房屋遗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1我的回答是房产继承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1以上至
-
我国房屋遗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5目前我国还没有遗产税,法定继承人是不收个人所得税的。根据我国遗产税收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自有房屋无偿赠予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多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予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收遗赠人。
-
房屋租赁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0要征收房产税1、一般一年分再次交纳:5月份交上半年;10月份交下半年的;2、依照房产原值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一)从价计征的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二)从租计征的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
什么是个人房产税,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7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