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借款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员工向公司借款产生争议的,是属于民事争议,而不是劳动争议,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员工借款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怎样避免员工借款纠纷
1、如员工因私借款,应向企业相关部门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归还时间和方式,包括员工同意在工资中逐步扣除作为偿还方式。
但需注意,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此借条应作为重要财务凭证妥善保存。
2、如属于预支工资性质的借款,应在借条中注明借款性质为预支工资,则企业可以直接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但亦需注意,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此借条应作为重要财务凭证妥善保存。
3、如属于员工用于办理业务的未报销借款(如:
预提的备用金),则员工在登记领取或出具借条时,务必在报销时间一栏注明:
“如本人未能在公司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凭证以报销该借款的,则公司有权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此借款金额”。
而此借条或登记文件,则应在员工报销或还款时,予以退还或盖章作废。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向企业借款后产生纠纷的,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劳动争议,所以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而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
-
职工离职引起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69人看过
-
建设工程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487人看过
-
员工待岗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有什么
6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
48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社保费争议是否属于该范畴?
158人看过
-
工龄工资会不会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225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劳动争议到底属不属于工资的范围?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9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的七种劳动争议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下列七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范围: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确认工龄等;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
-
劳动争议案件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吗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1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
-
补缴社保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5有关补缴社保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
劳动争议:工资拖欠是否属于该范畴?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01劳动纠纷包括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