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司法强拆的诉讼时效期是20年。
一、那么司法强拆就一定合法吗
司法强拆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要获得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强拆行为就一定合法。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内容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房屋确权了,镇政府可强拆吗
房屋已经确权,镇政府不可以强拆
只有存在下列情况,政府可以强拆房屋: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情况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三、欠条的有效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欠条的有效期是三年。借据是双方在经济交易中以某种经济结算方式产生的债务关系。借据的有效期一般是指借据的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借据的法定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暂停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限自暂停时效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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