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怎么区分罪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22:30:40 489 人看过

罪数的类型首先分为一罪与数罪。

(一)一罪的类型

1、实质的一罪,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

2、法定的一罪,包括结合犯和集合犯。

3、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

(二)数罪的类型

1、实质数罪与想象数罪。

2、异种数罪与同种数罪。

3、并罚数罪与非并罚数罪。

4、判决宣告以前的数罪与刑罚执行期间的数罪。

刑法罪数形态

一、实质的一罪

实质的一罪是与单纯的一罪相对而言的,其最根本点在于只有一个犯罪构成,故为“实质的一罪”。

1、继续犯:如非法拘禁罪、重婚罪

(1)继续犯亦即持续犯,是指出于一个罪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始终针对同一对象、侵犯同一法益。

(2)对于继续犯,不论其长短,均应以一罪论处。

(3)续犯的持续时间跨越新旧两法时,应适用新法,依然只成立一罪。

2、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共罚的事后行为”)

(1)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下,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

(2)可罚的事后行为,之所以不成立新的犯罪,主要是因为事后行为没有侵犯新的法益。

举例:盗窃之后销赃的,实际上两个行为只侵害了一个法益,按首先侵犯法益的行为承担责任,后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定盗窃罪。

2、法条竞合

(一)概念一个行为、一个法益

法条竞合指由于法律对犯罪的错综规定,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相互存在着整体或者部分包容关系的刑法分则条文,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排斥其他条文适用的情形。

(1)因为主体形成的法条竞合。如刑法第433条和第378条。

(2)因行为对象形成的法条竞合。如第258条和第259条。

(3)因行为手段形成的法条竞合。如第224条和第266条。

(4)因危害结果形成的法条竞合。如第233条和第133条。

(5)因犯罪目的形成的法条竞合。如第363条和364条。

(6)同时因手段、对象等形成的法条竞合。如第193条和第266条。

(二)法条竞合的处理

1、“特殊法优先”:

(1)法律有明文规定:如第266条诈骗罪中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24条的合同诈骗罪。

(2)被不同的法律所规定。

2、“重法优先”:

(1)法律有明文规定:如第149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

罪。

(2)规定在同一部法律中,并且没有禁止“重法优先”的规定,适用特殊法优于一般法时会导致罪刑失衡。

3、想象竞合犯一个行为,数个法益

1、定义: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满足数个犯罪构成的犯罪形态。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所以原则上按照最重罪的犯罪处断。2、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区别:

(1)想象竞合的判断必须基于对具体事实的分析,而法条竞合则仅依据法条就可以作出判断。

(2)想象竞合犯中出现了数个危害结果,侵害数个法益,而法条竞合犯只造成一个犯罪构成的结果,两个法条所保护的法益在该案件中一致或者高度重合。

二、处断的一罪

1、连续犯

(1)指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2)犯的数次行为,应该包括数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数次行为都不独立构成犯罪但整体上构成犯罪,数次行为中有的独立构成犯罪,有的不独立构成犯罪。

(3)处理:(1)数额犯: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累加数额以一罪处理;(2)非数额犯:以一罪从重处罚。

三、牵连犯

(一)概念

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和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牵连关系的判断:

(1)主观上其数行为须具有犯罪目的同一性;

(2)在客观上存在目的行为与方法或手段行为的牵连(即主从关系)或者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

(3)根据类型说,只有当某种手段通常用于实施某种犯罪,或者某种原因行为通常导致某种结果行为时,才认定为牵连犯。即只有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该情况时,才认定为牵连关系。如购买枪支杀人的构成牵连,但是盗窃枪支杀人的比较罕见,构成盗窃枪支罪和杀人罪并罚。

(二)处理原则

1、牵连犯以“从(择)一重罪论处”为处断原则。

2、如果有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明确要求,就会数罪并罚。(1)基于刑事政策从重打击而并罚的有:

有组织犯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利用该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前者可谓原因行为,后者可谓结果行为),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该具体的故意杀人、爆炸、绑架等罪实行并罚(见120条第2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并利用该组织而犯其他罪行的,实行并罚(见294条第3款)。

(2)基于罪刑相适应而并罚:

实施第140至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具体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珍贵文物罪与妨害公务罪实行并罚。

保险诈骗行为与故意造成财产损毁、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行为,该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本身又触犯其他罪名如放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的情形下,应以保险诈骗罪与该具体之罪实行并罚。

(3)基于刑罚预防目的而特殊规定:

收买被拐买的妇女儿童之后又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伤害、强奸、侮辱行为的,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实行数罪并罚。

四、吸收犯

1、是指行为人的数个犯罪行为因为一个被另一个所吸收,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仅

以吸收之罪处断的犯罪形态。

2、吸收关系指数行为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常常处于同一犯罪的过程:前行为可能是

后行为发展的必经阶段,后行为可能是前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典型例子如行为人盗窃枪支

后又私藏的;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运输的。

3、吸收关系包括: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入室盗窃的,入室属于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行为,但是被盗窃行为吸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数相关文章
  • 举例分析“罪数的区分”
    罪数的区分,即行为是成立一罪还是数罪,其标准是行为符合几个犯罪构成。我国刑法未对各种罪数形态本身加以规定,只是对数罪并罚制度作出了规定,因而罪数理论是对刑法规定的犯罪现象的某种理论概括,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思考之道。标准的一罪是:一个犯意、一个行为、造成一个结果、侵害一个法益、具备一个犯罪构成。必须注意如下问题:1、行为仅侵犯了一个法益,定一罪。例1:盗窃他人财物后,又销售赃物的,仅定盗窃罪即可,后者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事后不可罚行为只包含出售普通财物,不包括出售毒品、淫秽物品,因为实施这些行为,又造成了新的法益侵害。注意:盗窃珍贵文物后出售的,虽然侵犯了新的法益,但该行为不属于倒卖文物罪的倒卖,故不另成立倒卖文物罪。张明楷老师也持同样观点,故2006年卷二59题C选项认为构成盗窃罪与倒卖文物罪说法错误。与下面这种情形不同:甲盗窃了某文物的仿真品(价值3000元),后甲将该仿真品冒充真品以3
    2023-03-01
    437人看过
  • 共同犯罪在刑法中怎么区分?
    《刑法》中的共同犯罪是从下列要件来确定的:1、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4、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共同犯罪在中途退出是否属于共犯共同犯罪中途退出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人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
    2023-08-18
    373人看过
  • 一罪与数罪区分标准
    一、一罪与数罪区分标准一罪与数罪区分标准是犯罪构成。据此,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成立数罪,行为数次符合同一个犯罪构成的,构成数罪。《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触犯刑法的行为一定是犯罪吗触犯刑法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
    2023-06-04
    425人看过
  • 想象竞合与数罪并罚怎么区分?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但这一概念在刑法理论上一直是被承认的,并为司法实践所普遍接受。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想象竞合犯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但是依照比较重的罪处罚。而数罪并罚是实施了数个行为,分别构成几个不同的犯罪,然后数罪并罚。两者最
    2023-06-19
    130人看过
  • 罪数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关于罪数判断标准,即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中外刑法理论有客观主义标准说、主观主义标准说、折衷主义标准说等多种主张。我国刑法理论通行的观点采用了犯罪构成标准说。根据此说主张,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换言之,凡是基于一个确定或概括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基于数个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数个危害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在刑法理论上指一罪或数罪。一、罪数的类型有哪些罪数的类型包括一罪的种类与数罪的种类。一罪是指一个犯罪,看似简单,实则繁杂。关于一罪的种类与分类,刑法理论上一直存在争议。我国刑法理论一般将一罪分为以下类型:1、一行为刑法规定为一罪或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即实质的一罪,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与结果加重犯;2、数行为在刑法上规定
    2023-03-03
    154人看过
  • 最新区分罪数标准
    关于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通常采取犯罪构成说,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行为数次符合同一个犯罪构成的也是数罪。但在适用这一标准时,涉及对犯罪构成本身以及符合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犯罪构成是具有实质内容的,其实质内容又决定了它有特定的外延。因此,如果现实发生的事实完全属于某一犯罪构成所预定的内容,就应认为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例如,抢劫是故意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行为人故意以暴力方法强取他人财物时,就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不能认为其中的暴力行为另符合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因为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犯罪构成所预定的内容包含了以暴力方法致人伤亡。在判断现实所发生的犯罪事实是否完全属于某一犯罪构成所预定的内容时,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既要注意分析客观行为的性质,又要注意分析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不能只根据某一方面的事实
    2023-05-01
    346人看过
  • 刑法犯罪构成不构成怎么区分?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行为必须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上都满足刑法规定的要件,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是指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客观)。不认为是犯罪是指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其他有免于刑事处分情节的,行为构成犯罪只是不作为犯罪处理。1、不构成犯罪即该行为未能满足或全部满足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2、行为合法的正当防卫、意外事件、紧急避险、行为违法,但情节较轻、执行任务等不构成犯罪。3、不认为犯罪是有犯罪的4个组成方面,只是程度比较轻微,而由于情节比较轻微,才不把这样的行为认为是犯罪。不构成犯罪,那么可能是行为根本就没有某个构成要件,不单单是程度问题。一、犯罪构成包括哪些要件?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2、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2023-04-10
    333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
    法律综合知识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还是认定为同种数罪,在认定为同种数罪的情况下是否并罚,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否属于连续犯,取决于连续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如果仅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种法益,那么,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属于同种法益,连续伤害多人的也可以成立连续犯。如果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那么,多名被害人的健康便不属于同一法益。故意伤害就是属于违反了我国的《刑法》,而且此行为在处罚的时候也会分轻伤和重伤来进行判决,伤情越重所要承担的法律就会越重,所以,执
    2024-02-03
    347人看过
  • 区分情况、区分方法、区分内容计算受贿数额
    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贿赂时,其数额应按收受出资证明书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即以其他人要获取该出资证明书必须支付的对价计算。当然,相对于股票而言,出资证明书的市场价格需要有权机构进行评估。而在具体操作中,应根据受贿人取得出资证明书的方式的不同,及出资证明书自身流通变现能力的强弱,按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内容计算受贿人受贿数额:1.受贿人未支付任何对价取得出资证明书。此情况下又分两种情况:情况一,若该出资证明书能依《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转让变现,则受贿人的受贿数额应包含出资证明书可变现价值。此时,若行受贿人于出资证明书签发当时即行行贿受贿,则受贿数额为出资证明书上所载数额,无需评估。若行受贿人非于出资证明书签发当时行受贿,则受贿数额需按前述收受该出资证明书时的实际价格计算受贿数额,即以受贿日为基础日,评估出该日出资证明书市场价格为受贿数额。若受贿人于受贿后又实际分得红利时,红利数
    2023-06-05
    325人看过
  • 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在我国,以犯罪构成为标准区分一罪与数罪。据此,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成立数罪,行为数次符合同一个犯罪构成的,构成数罪。《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024-04-29
    281人看过
  • 通常如何区分一罪与数罪?
    以犯罪构成为标准区分一罪与数罪是一种通说。据此,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成立数罪,行为数次符合同一个犯罪构成的,构成数罪。首先,犯罪构成具有实质内容,其实质内容又决定了它有特定的外延,因此,如果现实发生的事实完全属于某一犯罪构成及其结果加重犯所预定的内容,就应认为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采取犯罪构成标准说,首先要求对各种犯罪构成本身有正确认识。其次,在判断现实所发生的犯罪事实是否完全属于某一犯罪构成所预定的内容时,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采取不同的方式、步骤,这些方式、步骤都包含在一个罪过内容之中,因此,一个犯罪行为可能包含几个具体的动作或环节。反过来,表面上看只是一罪的行为,其实也可能具有不同性质,具有两个罪过心理,成立两个犯罪。最后,犯罪构成符合性,是指现实发生的事实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是指行
    2023-07-19
    210人看过
  • 私分罚没财物罪数额刑罚怎么判刑
    犯私分罚没财物罪应当这样判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判刑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刑金。私分罚没财物罪立案标准有哪些1、私分罚没财物罪通常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司法机关或者是行政执行机关把应该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通过单位的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2、如果该单位涉嫌私分罚没财物,并且累计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那么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
    2023-08-02
    323人看过
  • 怎么区分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区分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的标准为:数罪并罚是有多个犯罪行为。即犯罪嫌疑人同时有多个犯罪行为,每个犯罪行为的犯罪目的之间没有任何的牵连,都是独立的。而择一重罪处罚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多种法条,指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某一个犯罪目的,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构成多种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024-04-26
    203人看过
  • 猥琐罪怎么分次数
    法律综合知识
    强制猥亵罪区分次数的方法: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多少、针对同一被害人的猥亵次数来酌定。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猥琐罪怎么分次数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n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n猥亵儿童的,处五
    2022-07-10
    49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数
    词条

    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罪数
    相关咨询
    • 刑法中的区分罪数的标准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6
      区分罪数的标准是按照构成要件确定,需要明确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对相同的犯罪行为多次的需要累计数额,一个犯罪行为评价是否包含对另一个犯罪行为的评价,对一个法定权益造成伤害等。
    • 强迫劳动罪怎么区分数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1、行为人在强迫职工劳动中,如果对职工又实施了其他故意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侮辱等行为的,对行为人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2、如果行为人以强迫劳动为目的,职工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堪忍受而自杀,行为人对此结果有过失的,对行为人应按本法第232条的情节较重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此种情形可视为强迫职工劳动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 挪用资金罪数额数额怎么区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8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 怎样区分一罪和数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5
      一罪包括简单的一罪和复杂的一罪。复杂的一罪包括实质性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和处罚的一罪。实质性的一罪包括想象竞合犯、继续犯、结果加重犯。其分类标准在于一行为触犯数罪作为一罪处理;法定一罪包括结合犯、职业犯、常务犯等。,其分类标准是数行为犯罪触犯同一罪名作为一罪处理;处罚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其分类标准是数行为触犯数罪作为一罪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罪数的区分,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哪些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4
      我国以犯罪构成作为罪数的标准是通说.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就是一罪,符合数个犯罪构成便是数罪.在司法实践中,单纯的一罪与单纯的数罪是容易认定的,但犯罪行为之间纷繁复杂、交*重合,有的貌似数罪实为一罪,有的又貌视一罪实为数罪,认定中就会产生困难,因此,就需要研究罪数关系中的形态,以便准确认定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