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债务债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抵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7:52:58 161 人看过

债务在如下情况下可以抵销:

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行抵销;

2、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但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抵销。

一、法定抵销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互负债务,共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类型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征相同;

4、协议抵销。

协议抵销是指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除。抵销是指双方互相负债,各以其债权抵消债务的履行,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二、抵销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抵销的要件如下:(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二)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相同;(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法定抵消应具备什么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种类相同。即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下债务可以变成共同债务?
    单方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情形有:1、夫妻双方分居或者一方长期在外工作,另一方为家庭生活单独负债;2、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或者其他财产,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3、婚前债务,在建立婚姻关系时,也得到了对方的认可和接受。4、婚后夫妻双方积极偿还,婚姻时间长,双方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婚前债务中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类型:(一)在婚前债务中,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二)在婚前债务中,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三)在婚前债务中,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
    2023-07-02
    290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行使抗辩权?
    债务人适用抗辩权的情形有: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债权已履行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利转让后,债务人也可能因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例如,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实现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辩护终止合同。债务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抵销或者部分抵销债权人的相关债权范围,新的债务人行使抗辩权也是一项法定权利。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
    2023-07-02
    310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可以在未得到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因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是不是必须通知债务人行使留置权一般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则必须先确定不少于2个月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履行,宽限期过后债务人仍不履行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如果已经约定了宽限期限的,则无需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2023-07-06
    9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1、对债务金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权人,并向法院申请确认债务金额。符合备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2、债务人对债务金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债权人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法院应当确认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一、遭遇拖欠货款怎么办遭遇拖欠货款的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债务人归还贷款以及利息;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执行还款;3、如果对方不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二、借了钱不还,怎么要回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协商、调解或诉讼,也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2.支
    2023-03-08
    219人看过
  • 债务怎么抵销债权
    债权债务,可以约定抵销或者法定抵销。约定抵销,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将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债务相抵销;而法定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债务可抵销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予以抵销。内部债权债务抵销的处理通常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要求按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等一一对应的项目进行抵销。这要求集团内各公司之间往来账项非常清晰,账务处理相同,且定时对账。但在实务中这种理想的情形是很少的,有时很难按此进行操作。大家知道,需要抵销的内部债权债务是内部往来的期末余额,而内部往来在期中是频繁发生的。由于双方入账的时间差异、账务处理的差异、对账是否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双方挂账的期末余额未必相等,就算期末余额相等,挂账科目也未必相同,要抵销可能要费许多时间去逐项核对、调整后才能抵销。一个**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若包含有十几家公司的话,各公司间互相
    2023-07-26
    45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债务可法定抵销呢
    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三、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一、合同抵消需要什么手续条件合同抵消要满足的条件有: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履行期限届至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
    2023-03-05
    419人看过
  • 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什么情况下不能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能抵销。不能抵消的情形认真: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该如何处理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
    2023-03-20
    11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合法地追讨债务?
    要想合法地讨回债务,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和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并且要制造或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要想合法地讨回债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2.必须有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3.必须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并且要制造或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哪些证据能证明债务关系?要确定是否存在债务关系,需要考虑多种证据。首先,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还款通知或债务承诺函等文件可以证明债务关系。其次,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追讨函或起诉状等文件也可以证明债务关系。此外,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或电子邮件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债务人无法按照承诺还款,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例如,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或者通过法律程序来追讨债务人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
    2023-11-11
    466人看过
  • 债权债务情况: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
    一、债权债务情况: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内容:(一)投资人,投资人,投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当公民,正当共同持有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持有股份。(二)投资人持有股份,投资人持有股份。(三)上述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四)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依法足额纳税,正当经营,公司及代表公司工作的任何职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五)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入行任何对外担保及任何典质流动。(六)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典质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七)如有违背上述1至6条声明的,有限公司股东,股东,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八)本声明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章后生效。二、债权债务中存在互负债务吗债权债务中存在互负债务
    2023-04-12
    205人看过
  • 委托担保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可以退吗?
    债的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购房定金可以退,但是需要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才能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人可以有效的委托担保人起诉借款人吗担保人是否可以起诉借款人诈骗应当首先判断借款人是不是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具备构成诈骗罪的条件,则就属于诈骗罪,则可以起诉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
    2023-07-28
    31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债务人有权利向他人索要债务金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具有下列权利:在与债权人互负债务时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以及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等权利。一、转让合同权利有什么外部效力转让合同权利的外部效力有:1、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2、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债务人可以依据抵消规则向受让人主张抵消。3、合同权利转让后,债务人可以因某种事实取得对于受让人的抗辩权。二、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
    2023-02-21
    309人看过
  • 哪些情况债权债务不能混同
    (一)涉及第三人利益。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此所谓涉及第三人利益不发生混同效力,主要包括两种情形:1、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时。例如,债权人为他人质权的标的,为保护质权人的利益,不得使债权因合同而消灭。因为质权人对第三债务人享有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尤其在入质债权附有担保权时,质权人就债权的继续存在享有更大的利益。2、合同债权的实现和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债权虽然不是第三人权利的标的,但第三人就债权的存在具有正当利益时,也不发生混同效力。(二)法律特别规定。法律为鼓励流通性,设有例外规定,使债权债务虽然同归于一人,但不发生混同效力。例如,依据台湾地区民法,继承人为限定继承时,也不发生混同效力。保证人继承主债务人的遗产时,通常就自己债务履行,有违保证观念,故原则上应使保证债务消灭。但法律上不妨以同一人负担以同一给付为目的的主从
    2023-05-31
    266人看过
  • 债务什么情况可以互抵
    债务在债务人互负债务的种类和品质相同的时候可以互抵,这属于法定抵销,如果债务人互负债务的种类和品质不相同,但是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抵销,这是约定抵销。一、债权债务抵销法律审查的要件是什么有下列要件: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关于法律效力,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二、什么是合意抵销?合意抵销是:依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抵销双方所负的债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合意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三、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合同抵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进
    2023-06-23
    378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抵销有什么条件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
    2023-06-08
    2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伪造的抵押债权债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7
      债务人伪造债务,欺诈抵押人签订合同,设立了抵押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抵押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撤销后,抵押权就消灭。
    • 债权债务抵消的一般概念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可以抵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一、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
    •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可以以房屋抵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5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可以以房抵债,但是应当是当事人之间协商同意,债务人如果是以房产作抵押,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7
      债权转让后,除受让债权人同意外,是不能撤销转让的。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 什么情况下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况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什么情况下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况是: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A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B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