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纠纷中违约责任的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15:45 340 人看过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中的违约责任

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责任是此类纠纷后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比较明确。一旦协议不明确,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销售解释》的相关规定确定相关损失的计算方法

商品房销售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损失赔偿,逾期交付使用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确定,或者在房屋逾期交付期间由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商品房销售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买受人因出卖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根据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计收标准计算,《商品房销售解释》对违约责任的计算还有其他规定,包括:

1、出卖人恶意违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实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买受人应当承担损失责任,出卖人未通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这显然是对先卖后抵卖几套房子的行为的惩罚性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合同无效、解除或者终止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利息和赔偿损失:,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卖给第三人或者房屋将被拆迁补偿的事实。惩罚性赔偿也适用于治理

互联网上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精英律师。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版权纠纷中的违约情况,可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与律师沟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纠纷相关文章
  • 【著作权保护纠纷】从一起著作权纠纷看行业协会在著作权保护中的作用
    2003年10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侵犯著作权为由,状告福建某电视剧制作公司在拍摄电视连续剧《**的承诺》中,使用了《青藏高原》、《我热恋的故乡》、《辣妹子》、《一无所有》4首音乐作品,而这些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均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会员,并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其进行授权许可使用并进行侵权方面的诉讼。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在剧中,被告将《青藏高原》、《我热恋的故乡》、《辣妹子》3首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使用,而将《一无所有》作为插曲使用,而这些使用均是未经著作权人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授权的。电视剧拍摄完成后,先后在国内多家电视台播放,并授权他人以VCD光盘的形式出版发行,据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被告的行为侵权,并给著作权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福建格律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后,指派我和黄声春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参与了本案的
    2023-06-08
    88人看过
  • 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1号),在网络环境下,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以及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都应当予以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应当认定为侵权。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2023-06-08
    288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认定要怎么样认定?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认定要怎么样认定?根据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特点,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网络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网络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网络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网络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网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网络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网络著作权法保护。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网络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
    2024-01-13
    247人看过
  • 违约责任在股权转让中的作用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公司股权转让违约责任有哪些公司股权转让违约责任主要由支付违约金,要求继续履行等。比如一股二卖就是转让人对于受让人的违约,此时需要对两个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07
    126人看过
  • 于右任著作权确权纠纷案
    原告**扩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徽北里沂源阳光新干线3-2-1201法定代表人:唐*平,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勇,男,汉族,1974年8月14日出生,系放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经理,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玉溪路岗南村20号楼108号肖*余,委托代理人,北京蓝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余江英,女,汉族,1972年10月4日出生,系自由音乐人,家住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2号楼2号门252号委托代理人为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委托代理人为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石青原告**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公司)起诉被告于江英著作权确权纠纷一案。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航天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某宇、被告于江英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勇、施某清参加诉讼。原告**航天公司诉**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电视连续剧《
    2023-05-07
    363人看过
  • 谁负责著作权民事纠纷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管辖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一批基层人民法院对著作权民事纠纷进行一审管辖。”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准据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适用属地管辖。即“侵权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查封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2023-05-07
    351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转载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
    2023-06-27
    462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的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是什么
    1.证明标准问题在民事诉讼的事实认定中,证明标准有关键作用。证明标准,是对证明责任主体运用证据证明争议事实、论证诉讼主张达到何种程度,使裁判者形成内心确信,从而确认待证事实真伪的程度性要求。证明标准较高,则证明责任主体的证明责任就较重。民事案件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实务中往往将其再细分为极高、很高和较高盖然性,实质是对当事人一方的证据相对于另一方反证的优势程度的要求。2.证明责任问题谁主张侵权事实,则应承担举证责任。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
    2023-06-13
    72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之后的名誉权纠纷
    《水乳大地》与《今夜火把到我家》是描写云南省特有的风土人情、人文地貌的著作,可没想到作者范稳和毕然却在著作权纠纷之后,产生了名誉权纠纷。这场关乎名誉的纠纷近期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范稳的诉讼请求2000年9月,毕然所著的《今夜火把到我家》由中国三峡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2004年1月,范稳所著的《水乳大地》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2004年7月28日,毕然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县召开的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第二届当代彝族文学研讨会上发言,认为《水乳大地》剽窃了《今夜火把到我家》。之后,毕然向记者提供了4份《水乳大地》—《今夜火把到我家》之书面比较材料。2005年9月27日,毕然以《水乳大地》抄袭、剽窃了《今夜火把到我家》为由,将范稳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3月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原、被告的著作有相似之处,但范稳所著的《水
    2023-06-08
    433人看过
  • 北京中书出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2001年9月10日,金庸授予香港豪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内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作品集简体字中文版本的专有使用权,并同意香港豪程有限公司再许可或授予给广州出版社享有及使用。同日,香港豪程有限公司授予广州出版社在中国大陆境内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金庸作品集简体字中文版本五年的专有使用权。合同签订后,广州出版社出版了《金庸作品集》,每套36本,定价683元。广州出版社诉称,2004年4月21日原告在北京地坛公园2004年北京春季书市第2-118号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书刊发行部摊位上购买了一套盗版的《金庸作品集》;在第1-197号摊位处购买一套《金庸作品集》,该书发票上盖有北京中书出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该摊位挂牌名称是北京创和伟业文化发展中心。故认为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书刊发行部及其所属的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中书出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侵犯了自己专有出版权,分别请求判令中国报道杂志社及其北京书刊发行部、北
    2023-06-08
    258人看过
  • 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定性及侵权认定是怎样的
    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定性及侵权认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
    2023-06-13
    148人看过
  • 常见的著作权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著作权纠纷
    一、常见的著作权纠纷有哪些1、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不同的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了相似的作品,往往容易引发纠纷,或者一方可能主张另一方抄袭、剽窃。根据关于作品构成要件的规定,如果双方作品的表现形式系各自独立创作完成,具有独创性,应当认定争议双方各自独立享有著作权。2、行使著作权与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一部作品为其他人合法所有,而著作权人需要使用该作品,著作权人有权使用,作品所有人不得无理拒绝。但著作权人应当说明使用的理由。作品所有人可以著作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著作权人在使用作品的过程中将作品毁坏或者灭失,著作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去年,音乐著作权人向歌厅、酒吧等经营场所无偿使用音乐作品的行为主张著作权是很好的例子。4、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对于特定人物的自传体文学作品,
    2024-03-27
    414人看过
  • 违约责任认定:如何确定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1、单方面违约和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分别违反合同义务;2、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对方订约目的无法实现为标准,可以对违约行为进行分类;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延迟履行;4、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行纪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
    2023-07-07
    433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怎么确定
    一、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怎么确定1.根据合同的约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这可以是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补救措施。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那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3.在确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时,还需要考虑违约方的主观过错。如果违约方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逾期付款,那么其主观过错较小,可以适当减轻其违约责任。二、违约金适用与解决1.关于违约金的性质和适用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是合同双方预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适用违约金的前提是合同双方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并且违约行为确实发生。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违约金的适用将受到限制。4.关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
    2024-07-22
    348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 更多>

    #著作权纠纷
    相关咨询
    • 医疗纠纷中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28
      一是责任前提即依据事实基础不同。医疗违约责任以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关系为前提,而医疗侵权责任是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其行为构成侵权为依据,因此医疗违约责任不需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只要医疗机构有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责任,而医疗侵权责任则一般要有损害事实存在作为承担责任的基本事实基础。 二是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不同。一般违约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构成违约就要承担责任.而侵权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
    • 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刑事责任著作权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4
      著作权版权申请流程具体是: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准备材料;递交文件;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按照规定,在取得受理通知单30个工作日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如何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中的责任有什么分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
    •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及赔偿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5
      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使用的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 其二,使用行为违法。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既包括直接侵权行为,也包括帮助、促成、唆使他人侵权的行为、或使他人直接侵权的后果得以延伸或扩大的间接侵权行为。根据传统版权侵权的概念再结合网络自身的属性,可以对网络上版权侵权的概念做如下的界定,即网络上的版权侵权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擅自上载下载在网络之间转
    • 著作权法中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由哪些管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以XX为被告的版权类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二)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三)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四)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五)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