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如何处理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是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管辖提起管辖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因此,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
三、管辖权异议上诉要交上诉费吗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交上诉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n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n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n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n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n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n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n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n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n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n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n(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n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n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n(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n(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n(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n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n(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n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处理管辖权争议的方法
13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有哪些,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91人看过
-
实务中如何处理破产案件的管辖权争议
382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权的管辖发生争议的可以双方都执行吗?
154人看过
-
处理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13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管辖区重叠或者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
405人看过
-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的,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行政诉讼法中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这通常是由于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问题发生纠纷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行使管辖权时,才由上级机关确定由谁管辖。行政处罚法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发生指定管辖的条件,通常是对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有争议。为什么会发生管辖争议呢这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行政机关职责不清,对社
-
如何解决人民法院间管辖权发生的争议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7一般情况下,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一般采取先立案的有优先管辖权。 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收受诉讼案件的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争议各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
-
-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有哪些,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12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