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44:12 69 人看过

一、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如何处理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是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管辖提起管辖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因此,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

三、管辖权异议上诉要交上诉费吗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交上诉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n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n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n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n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n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n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n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n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n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n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n(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n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n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n(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n(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n(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n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n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n(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n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应如何处理?
    在行政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当事人认为并提出该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受案人民法院应对此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移送或驳回的裁定。《最高法院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诉讼当事人,一般为被告,第三人也有权提出。其他诉讼主体或诉讼外主体即使有不同意见,仍不构成法律上的管辖权异议主体;(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3)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提出。即在人民法院受理相应案件之后,管辖权异议主体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书面方式以外如口头方式提出无效。《最高法院解释》第10条第2款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作了规定,对
    2023-06-13
    468人看过
  • 如何应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的法院管辖权争议?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在《劳动仲裁法》中并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以及对管辖异议是否成立的处理。因此可以看出,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条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023-07-08
    325人看过
  • 管辖有争议案件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但要与人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对前款案件的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对前款第三项案件的审查逮捕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公安机关协商一致。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是怎么确定的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
    2023-06-11
    42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对指定管辖区的异议
    如何处理对指定管辖权的异议我们发现,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对指定管辖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是一片空白。从理论上讲,对指定管辖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问题没有得到充分考虑,而是从法理学的角度加以解释: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一项法律的先前条款和后续条款之间的相互约束关系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主要体现在前面的规定对后面的规定没有约束力,而后面的规定对前面的规定有约束力。众所周知,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第127条,而指定管辖权的规定是第39条。根据上述法理观点,管辖权异议对指定管辖权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一般认为,指定管辖权是法律赋予高等法院的权利,双方或下级法院都不能提出异议。”提交人认为“指定管辖权是法律赋予高等法院的权利”。这种观点只是从维护高等法院权威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如果我们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利益,这种观点有点狭隘,>P>
    2023-05-07
    296人看过
  • 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如何处理
    一、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如何处理1、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按以下情形算是:(1)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2)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二、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
    2023-04-20
    75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不同情况的处理,管辖权异议如何执行
    管辖权异议不同情况的处理,管辖权异议如何执行一.管辖权异议不同情况的处理受诉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1、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2、当事人在答辩期内以双方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如果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成立,受诉法院依法应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当事人
    2023-06-12
    84人看过
  •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什么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关于行使指定管辖的机关,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一、高速路上交通事故起诉管辖是怎么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二、对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三、再审案件可以移送管辖吗根据《民事
    2023-02-25
    432人看过
  • 如果双方就合同履行地发生争议,如何确定管辖权
    如果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有争议,如何确定管辖权因合同争议提起的诉讼。本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均不在本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的,按照交付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点;采用交货方式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采用自行交付方式的,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如果按照木材和煤炭的交付方式进行托运或交付,如果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不一致,则装运地点应为合同履行地点,实际履行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在加工合同中,加工地应为合同履行地,除非在财产租赁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中就合同履行地达成协议,租赁物的使用地应为合同的履行地,除非补偿贸易合同在合同中就履行地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则投资方主要义务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约定的履行地点应为合同履行地点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规定履行地点,约定的交货地点应为合同履行地点
    2023-05-07
    251人看过
  • 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如何处理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退一赔三的适用范围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2、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3、作为消费者,若经营者有欺诈行为,不管是线上线下销售,都有权获得三倍赔偿。4、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5、法律依据:《
    2023-03-24
    270人看过
  • 离婚两地受理引发管辖权争议
    内地结婚香港定居,离婚两地受理引发管辖权争议一桩已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离婚案,今天在香港法院首先开庭审理。据悉,这是首例同时在香港与内地受理的离婚案。不过,由于具有香港公民身份的一方当事人对内地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一再提出异议,导致1年多前立案的这一案件至今未能在福州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的双方当事人均为香港永久性公民,按说他们的离婚案件应该在香港审理。可为什么女方徐某却率先向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据徐在去年3月向福州中院递交的民事诉状称,她和男方刘某原为福州一家工厂的同事,1980年在福州登记结婚。1984年她随丈夫刘某赴香港定居。1987年开始刘某即在内地办厂经商,而她则在香港操持家务,养育儿女。由于刘某“在内地移情别恋,与多名女子有染”,经劝说无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徐某告诉记者,她之所以选择在福州中院起诉,是因为刘某在福州办有一家大型玉石雕刻厂,其“共同财产主要在福州”。
    2023-06-11
    9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争议管辖规定中如何确定管辖地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有关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如下: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劳动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
    2023-03-01
    38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多被告的管辖权异议?
    在同一案件中,如果有多个被告都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在收到申请后首先应该审查,然后作出书面裁定: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件继续审理。最后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上诉。向受理的人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法院间有争议的提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解决。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有以下的3个条件,分别是: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还没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2023-07-03
    213人看过
  • 两个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案件管辖发生争议指定管辖的机关是
    两个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案件管辖发生争议指定管辖的机关是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一般情形下若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一、行政诉讼如何进行审理?行政诉讼审理法院的确定方式为一般情形下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案件的情形有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交通事故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报案吗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2023-04-10
    284人看过
  • 几个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
    指定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时,如果发生管理权争议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权。一、指定的管辖法律条款指定管辖,是解决管辖权争议的一种方式,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需要作出指定管辖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指定管辖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二、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
    2023-03-23
    1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的,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诉讼法中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这通常是由于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问题发生纠纷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行使管辖权时,才由上级机关确定由谁管辖。行政处罚法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发生指定管辖的条件,通常是对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有争议。为什么会发生管辖争议呢这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行政机关职责不清,对社
    • 如何解决人民法院间管辖权发生的争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一般情况下,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一般采取先立案的有优先管辖权。 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收受诉讼案件的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争议各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
    • 法院之间发生管辖权争议时如何解决?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有哪些,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12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如何确定管辖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