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6:00:28 74 人看过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十二条。

原第十三条作为第十二条,其他条款顺序依次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附: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的人员。在设区的城市内跨区流动的除外。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理流动人口的暂住户口登记,发放、收缴暂住证;

(二)定期核查流动人口的登记情况和有关证件,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三)决定并指导居(村)民委员会设立流动人口申报点;

(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责任制;

(五)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业主和房屋出租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流动人口对暂住地做出突出贡献的,由暂住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凡年满十六周岁,从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七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暂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在住满三十日后三日内申领暂住证,也可与暂住户口登记同时申办。

寄养、寄读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七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获准回家暂住的,应当凭执行机关的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第七条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业主经营场所的流动人口,由留住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业主,携带单位证明或者营业证照及流动人口身份证件申报办理;

(二)其他流动人口由本人持身份证件申报办理。

育龄公民申领暂住证的,必须交验经计划生育部门审检的婚育节育证明。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和流动人口申报点,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手续齐全的,应当随到随办;手续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予以明示,不得刁难。

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仍需留住的,应当在期满后十五日内申请换证。遇有遗失、损坏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发、换发。

第九条暂住证在同一个县或者城市市区内有效。流动人口变更住址的,应当及时向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报告。原暂住证有效期未满的,可继续使用。

雇用、留住流动人口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业主和房屋出租人发现流动人口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第十条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居住的,应当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房屋出租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对出租的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三)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被委托人应当承担前款规定的责任。

第十二条暂住证由省公安厅统一监制,县(市、区)公安机关签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

暂住证由流动人口持有,除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可以查验或者扣留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

第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留住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业主,不按规定申报办理暂住证的,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仍不补办的,每瞒报一人处五十元罚款;

(二)流动人口不按规定申领暂住证的,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仍不补办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扣留暂住证的,除责令返还外,每扣留一件处二百元罚款;

(四)伪造、变造暂住证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拖延、刁难或者擅自扣留暂住证的,责令改正,并视情给予行政处分。

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
    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文号:闽经贸市场[2008]565号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食安办: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粮油、肉禽蛋菜、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按照商务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两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性中秋、国庆节是我国重大的传统节日,也是居民集中消费的高峰期、市场敏感期,尤其在物价涨幅偏高仍是当前市场的突出问题的情况下,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仍不可掉以轻心。各地经贸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节日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确保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首要任务抓好。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节日市场供应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两节期间粮油肉
    2023-06-07
    434人看过
  •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处理工伤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处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闽劳社文[2007]322号)2007-8-19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妥善处理工伤待遇方面的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劳动争议处理实践,现对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伤残职工经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后,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对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后发现其未经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的工伤待遇争议,劳动仲裁机构要作中止审理处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应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待收到的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书生效后按规定再行审理。二、职工因工负伤,企业不支付急需医疗费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依据劳办
    2023-04-22
    106人看过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闽发改政策〔2006〕1147号发布日期:2006-12-31执行日期:2006-12-31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局),省直各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福建省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招标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及租赁承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发布招标信息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招标信息,包括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有关中标结果等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信息发布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第三条招标信
    2023-06-08
    278人看过
  • 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08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一、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其中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列席会议。二、第十一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邀请社会有关方面人士旁听会议。旁听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旁听人员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三、第十五条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四、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
    2023-04-24
    114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的决定附:修正本
    修改决定附: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修正)修改决定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在第一条“利用土地资源”前,增加“合理”二字。二、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可开发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裸露土石山(包括荒坡、荒沟、荒滩)、野生草山、覆盖度低于30%的灌丛地和乔木林郁闭度低于0.1的荒地。”三、删去第七条。四、删去第八条第三款。五、第八条第四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荒山使用权出让、承包、租赁的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林地和牧草地的使用权出让、承包、租赁的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六、第十条修改为:“出让、承包、租赁荒山开发的年限,由出让、受让双方根据开发的难易和经营的项目确定,最长年限可到五十年。合同期满后,荒山使用者如要求
    2023-06-10
    329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的精神,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刘德章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副主任:叶双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委员:钟安平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李德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朱清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毓寰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知瑞省建设厅副厅长檀云坤省农业厅副厅长陈文加省卫生厅副厅长陈青文省财政厅副厅长丛林省科技厅副厅长吴庭锵省交通厅副厅长黄家铭省林业厅副厅长刘子维省水利厅副厅长卢士钢省公安厅副厅长朱国平省监察厅副厅长施祖美省教育厅副厅长吴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潘崇奎省工商局副局长陈继梅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徐桂春省粮
    2023-06-07
    222人看过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
    舟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开展生态市建设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认为,建设生态市,打造“生态舟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民心工程,意义重大而深远。会议指出,我市丰富的海洋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越的区位优势和快速增长的经济发展态势以及业已形成的生态建设基础,是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有利条件。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坚持以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发展为中心的前提下,坚定不移地走文明发展之路,把我市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谐的生态家园、繁荣的生态文化、最适宜人类居住的“海上花园”城市。为此,会议作如下决定:一、统一思想认识,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发展的要求,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建设生
    2023-06-10
    270人看过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工业企业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工业企业劳动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对《湖南省工业企业劳动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一)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拒不改正的;“(二)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的;“(三)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阻碍调查的;“(四)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五)生产场所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工业卫生标准不积极治理的。”二、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三、第四十
    2023-06-09
    180人看过
  •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决定》已于2007年6月1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6月1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作以下修改:一、第六条修改为:“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出租汽车客运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其所属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具体履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职责。“二、第七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出租汽车有关的管理工作。”三、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中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市、县人民政府”修改为“市、县(区)人民政府”。五、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
    2023-04-23
    235人看过
  •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1997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会议通过)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作如下修改:第十六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2023-06-10
    497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监察和违章处理办法》
    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监察和违章处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十条“对于违反《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三款的单位,在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未改进的,可处以一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修改为:“对于违反《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三款的单位,在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未改进的,可处以二百元至二万元的罚款,……”。二、第十九条第二项“对于第十四条一款(二)项所列的事故中,除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由市、地、州劳动部门批复,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由省劳动部门批复外,其余的事故,县属企业发生的由县劳动部门批复,市、地、州属企业发生的由市、地、州劳动部门批复,省属以上企业发生的由企业主管(或代管)部门征得该企业所在地区劳动部门的同意后批复”,修改为:“对于第十四条一款
    2023-06-09
    160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若干事项的决定
    (2000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国家有关养老、失业保险的规定,现就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若干事项作如下决定:一、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国家现行的退休制度,暂停执行《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的退休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再执行《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根据国家规定,调整本省养老、失业保险费率。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从业人员按其月工资的5%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从业人员按其月工资的1%缴纳。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具体办法由省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四、本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依照本决定执行。五
    2023-04-23
    453人看过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建房占用土地问题的决议[失效]
    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建房占用土地的暂行规定》,认为这个问题很重要。决定由省人民政府认真调查研究,根据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和我省的实际情况修改后颁发试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通知(1982年2月18日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府各有关部门:国务院于2月13日发布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即国发〔1982〕29号文件)。为了使《条例》尽快落实到基层,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经济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村镇建房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农业生产的发展和适应农村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管理村镇建设用地的法规,各级政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要把《条例》的精神和规定的各项要求,向广大干部、群
    2023-04-22
    365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
    (2009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所作的《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多年以来,全省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高执行效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地方执行联动机制还没有落实到位,执行工作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十分突出。会议强调,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国家法律的权威。依法执行生效裁判,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裁判,对维护国家法制尊严,建设诚信社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努力
    2023-06-06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和若干事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 2011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省根据法律授权修订后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①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②男方兄弟均无子女且已丧失生育能力;③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落户,赡养女方和父母;④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⑤只有一个女孩的。 此外,夫妻一方或双方为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990年12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6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11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中计划外生育费修改为社会抚养费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附修正本第35条有哪些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2
      阻碍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什么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自治县各民族选民依法选举产生。各民族代表的名额及比例,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的原则确定。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土家族人员所占的比例应当高于其人口比例,并且有土家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