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3:10:30 130 人看过

投保人在合同中对投保的险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首先,从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分析。就合同的性质而言,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是以人身或者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以损失补偿作为其核心原则。保险合同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承载着稳定社会、分散风险、使事故受害者的损失得到最大限度填补的职能。与此不同,买卖、租赁等合同纯属当事人意思自治,其调整的是交易关系,保障的是交易安全,故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通过主张违约金来弥补损失寻求救济。因此,从该意义而言,尽管同属合同范畴,但商业险合同与民法典分则中列举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存在质的区别。因此,“合同之诉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约束交强险合同,也不能约束商业险合同。

其次,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特性分析。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人身损害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为人身损失中的一个赔偿项目,其应与财产损失同质。而商业险合同承保的标的就是被侵权人因机动车侵权而造成的损失,因此精神损失实质上也是一种可以用财产来衡量的损失,即受害人因身体遭受机动车伤害而遭受精神痛苦,该精神痛苦是肉体创伤直接导致,可以用支付货币的方式来缓解受害人痛苦。如将精神抚慰金从损害中硬性剔除显然不符情理,也与民法典倡导的“损害填补”原则相悖。

第三,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分析。就投保人投保的意愿和履行的义务而言,其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按赔偿限额交纳了保费,当事故发生时,其希望获得的保险金额是“不打折扣”的全部赔偿,如果此时保险公司凭借各种理由将受害人的各种损失“拒不理赔”,最后受损的是投保人和受害人。因此,商业险应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存在其法理基础和要义。但是并不是说事故发生后,所有的商业保险均应理赔精神抚慰金,而应当结合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再作判定。如保险公司将精神抚慰金作为一个单独的投保险种或将其纳入责任免除条款,并且在订立合同时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则该条款发生效力,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范围内不应理赔精神抚慰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人身保险中的精神抚慰金
    由于日本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人身保险赔偿引起人们重视,本文对人身保险中的损害赔偿标准进行分析。人身保险中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根据以上司法解释,有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伤残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根据以上规定
    2023-04-26
    395人看过
  • 何时可以要求精神慰藉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
    2023-07-18
    346人看过
  • 被打,有证人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一、被打者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二、请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条件如下:1、损害的情形符合法律要求。侵害的范围包括:(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2、侵害的行为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侵害行为造成一般影响,后果不严重的,法院是不会受理请求的。3、如果受害人有过错的,一般会依据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精神损害的赔偿。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4-08-19
    75人看过
  • 精神抚慰金获保险公司理赔
    三峡传媒网讯车方为死者家属支付了精神抚慰金,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此项赔偿属责任免除范围内,不予理赔。日前,法院审理认为,因双方对此有特别约定,仍属保险公司理赔范畴。案情:要求理赔精神抚慰金去年,**城客公司将所属的渝AF1402大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其附加条款约定:投保人投保了本附加险后,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死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2006年2月3日,渝AF1402大客车将行人余某撞伤,后死亡。交警认定,驾驶员熊-辉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死者亲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后,车方赔偿死者亲属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万余元。而保险公司作出赔款计算书,对上述费
    2022-11-14
    202人看过
  • 离婚纠纷中如何规定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离婚纠纷调解程序离婚纠纷调解程序如下:1.调解动员阶段。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
    2023-07-07
    111人看过
  • 离婚应如何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离婚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为: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孕妇出车祸保住孩子但对生活有不利影响孕妇出车祸没保住孩子可以要求赔精神损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导致流产,使孕妇精神上造成极大的痛苦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二、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害是否都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侵权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视情况而定。并不是所有的侵权行为都会有精神损害赔偿,只有造成精神损害的,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
    2023-03-06
    47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自然人死
    2023-04-26
    102人看过
  • 运输合同有没有精神抚慰金
    路客运的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身体伤害,此时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若乘客选择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乘客所受的精神损害应予赔偿;如果乘客选择客运合同违约之诉,对其所造成的精神损害,也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赔偿。什么是运输合同?运输合同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以运输的客体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货物运输合同和旅客运输合同;以运输工具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及管道运输合同;以运输方式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联合运输合同。无论是哪种运输合同,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帮助旅客或货物到达其目的地;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则为此支付运费。(2)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为了约束承运人、旅客或托运人的行为,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认为运输合同
    2023-08-16
    24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可以裁决精神抚慰金吗
    不可以,精神损失费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劳动仲裁不能申请精神损失费。在工作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话,如果劳动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往往会选择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维权。一些劳动者去申请了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时,有一些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带来了精神损失,因此会在仲裁申请中申请精神损失费。因为劳动仲裁主要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精神损失费在上述法律中均没有规定,因此精神损失费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劳动仲裁不能申请精神损失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确有过错,劳动者可以规定法律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或者赔偿因用人单位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建议劳动者起诉前咨询相关律师,根据劳动者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仲裁方案,尽最大可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是什么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
    2023-03-02
    77人看过
  • 精神抚慰金的定义以及医疗死亡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
    什么是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死亡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
    2023-04-19
    294人看过
  • 哪些人能申请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由此可以看出:第一,死者近亲属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自然人因侵权致死的2、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遗体遭受侵害的第二: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一个序列问题。第一序列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序列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有第一序列,则第二序列无起诉资格。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设置原因(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生者的抚慰,特定对象获得抚慰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意味着抚慰金应当均等分割。作为精神痛苦的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特定的抚慰对象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配偶
    2023-06-13
    343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赔付吗,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基本原则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赔付吗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赔付。根据精神损害的一般原理,因交通事故导致公民人身权受到侵害,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丧失、减损的,责任人理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交强险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主要是根据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所针对客体的不同而区分的,其分别指由于人身伤亡所造成的的损失和由于人身之外的财产毁损所造成的损失。在实践中,应当将其解读为及包括财产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失(即人身伤亡所造成的的精神损害)。现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应当赔付。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基本原则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基本原则大致包含如下几项原则: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从而起到抚慰作用。2.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则,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
    2023-06-24
    68人看过
  • 2023民法典合同纠纷是否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一、民法典合同纠纷是否可以请求精神赔偿要分情况来看,对于合同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害事实上应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合同的目的是以达到精神娱乐,而因违约使一方当事人这一合同目的落空;另一种是合同的标的物(非标的)本身包含一定的精神要素,违约造成了标的物的损毁造成当事人精神的损害或者是合同的违约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其一般存在于加害给付中)而引起的精神损害。对于第二种也就是合同标的本身并非精神要素性质的精神损害。二、合同纠纷是求精神赔偿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九百九十六条【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
    2023-01-14
    365人看过
  • 精神抚慰金金额有上限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
    2023-04-29
    44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纠纷纠纷精神抚慰金是怎么算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9
      合同纠纷造成侵权的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比如合同的目的是以达到某种精神层面的需要,因违约使合同目的落空的;或者合同的标的物本身包含一定的精神要素,违约致使标的物损毁,给当事人的精神造成打击或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诉讼保险公司能要求精神抚慰金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7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可以让对方提出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5
      从理论上讲,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权是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的、密切相关的一种权利,是自然人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是自然人人身权的延伸。离开了自然人人身,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就无从谈起。自然人的人身权,原则上由自然人本人行使,以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精神抚慰金在民事诉讼中可以请求赔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在民事诉讼中可以请求2、
    • 关于合同纠纷精神抚慰金的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3
      1、《民法典》规定了合同违约的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合同订立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2、对于合同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害事实上应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合同的目的是以达到某种精神层面的需要,而因违约这一合同目的落空,比如与婚庆公司签的的合同,婚车没有按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