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正确适用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20:32:16 465 人看过

首先,当事人自愿申领原则。

我国强制执行法采取的是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除特殊情形外,一般以当事人申请执行为启动执行程序的必要条件。行使或放弃强制执行请求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领取和持有债权凭证是当事人行使强制执行请求权的特殊表现形式,执行法院不能强迫当事人受领债权凭证。因而债权凭证的具体适用必须以当事人自愿领取为基本原则。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执行人拒绝申请领取债权凭证且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依法不能执行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作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处理。

其次,执行适格准入原则。

即颁发债权凭证的执行案件,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的立案条件。符合执行案件立案条件是进入执行程序的前提,既然债权凭证是据以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派生的法律文书,也是可以据以行使强制执行请求权的派生执行依据,那么颁发债权凭证的案件必须符合执行立案条件且依法能够进入执行程序。因此,对于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且符合执行立案条件的案件,才能在符合适用范围的前提下颁发债权凭证。

再次,执行内容限制原则。

即要求颁发债权凭证案件的执行标的是金钱给付,也即执行标的应当是可以等价流通的财产。执行标的为特定物给付和完成规定行为的案件,一般情况下不具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形,对权利人不适用债权凭证。因此,债权凭证的适用范围可以界定为以金钱给付为执行标的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一是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明知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或在执行期限内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二是对以执行标的为特定物给付且因灭失、毁损等其他原因致使不能给付、申请执行人同意折价赔偿且被执行人暂时没有金钱赔偿能力的案件,在裁定变更执行标的为金钱给付后,可以适用债权凭证。

最后,禁止债权凭证滥用原则。

在债权凭证的具体适用中,既不能违反规定超范围滥用债权凭证,导致执行人员怠于履行职责和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使债权凭证成为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凭证”;也不能对符合条件且当事人自愿领取的拒绝发给债权凭证,否则可能进一步加剧执行资源的浪费,使有限的执行资源陷入无效执行的恶性循环怪圈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凭证相关文章
  • 什么是债权凭证,债权凭证的作用有哪些
    一、什么是债权凭证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或人民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实现债权,根据当事人意愿,人民法院制作一份以该债权数额为限的可据以再申请执行并发给申请执行人,由申请执行人签收并由其在一定期限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据以行使再申请执行权的凭证。债权凭证着重强调和张扬了民法理论中当事人主义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处于积极的主体地位。首先,基于权利本位和市场主体意思自治的需要,执行法院发放或执行债权凭证必须根据当事人(主要指债权人)的意愿实施,即须经债权人作出书面申请或口头同意的意思表示。其次,债权凭证突出要求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积极履行执行举证责任。权利人出于自身利益使然,时刻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必然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举证责任,无论是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证据,还是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生产经营活动的线索,也可依执行法院的调查令主
    2023-04-23
    351人看过
  • 债权凭证是什么?过期的债权凭证有用吗?
    一、什么是债权凭证?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二、债权凭证具有哪些特征?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三、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可以这样具体分析债权凭证的法律功能。从理论上看,债权凭证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证明债权存在。这是债权凭证的首要功能。2、第二,终结执行程序。由于
    2023-06-29
    401人看过
  • 如何正确适用疑罪从无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关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的规定,是对疑罪从无原则在审判阶段适用的法律解读。近些年来被媒体广为炒作的诸多重大刑事冤错案件,在审判阶段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在于法官没有用准、用好疑罪从无原则。法官要充分认识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性和冤假错案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强化公正意识,坚持相关原则,严格审理程序,坚持疑罪从无,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一)必须培养铁面无私的思想境界司法公正是执法活动内在的价值追求,人们敬仰铁面无私的包公,这是一种期待。广大法官要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三个自信,坚持群众路线,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牢记“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的法谚,矢志不渝地忠诚法律,从自身职业活动的特殊性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中凝聚足够的力量,树立
    2023-06-11
    309人看过
  •  土地确权工作的六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以及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原则、国有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可变更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和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原则。这些原则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都至关重要,必须遵循。(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确保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体来说,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如立法机关的职权、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法律规定的效力等。2.法律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3.法律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民主原则,不能违反人民的意愿和利益。4.法律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平等原则,不能歧视任何一种社会群体或个人。(二)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必须考虑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确保法律规定的合理性
    2023-10-28
    460人看过
  • 新破产法——适用之基本原则
    一、新旧破产法衔接适用问题目前,我国处于新旧破产法交替时期,不可避免地存在新旧法律适用上的衔接问题:其一,在新旧破产法更替期间,立法体例的变化,必然带来法律适用上的冲突,需要平稳过渡,妥善衔接;其二,诸多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没有得到清理,直接导致法律适用的冲突与困惑;其三,大量破产案件跨越新旧破产法交替时期,企业破产案件所涉及的社会和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审理周期长,通常需要1至3年时间,甚至更长。上述新旧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与衔接问题,需要妥善处理。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以统一思路和做法,规范破产还债程序。笔者拟对新旧破产法的衔接适用问题谈些看法。二、新破产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明年6月1日新破产法施行以后,其当然适用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这殊无疑义。但问题是,新破产法施行前已受理至该法施行之日尚未审结的破产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这实质上涉及对新破产法的
    2023-03-27
    40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与适用规则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诉讼全过程,体现行政诉讼活动的内在要求,反映行政诉讼的特点,对行政诉讼活动有指导意义,在解决和处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相关法律常识: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概括性。行政诉讼基本原则集中体现行政诉讼的基本特点和精神实质,是对整个行政诉讼制度基本问题高度抽象和概括。它概括地反映行政诉讼的基本行为规范。凡是在诉讼阶段上和具体制度问题上具有指导意义的准则,不能称为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2.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普遍性。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它贯穿于行政诉讼整个过程之中,不仅是行政诉讼主体进行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而且也是司法机关处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基本依据,特别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重大疑难问题,可以根据行政诉讼的精神处理和解决。3.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法定性。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由行政
    2023-08-17
    490人看过
  •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解释和适用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因为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一个国家不能创造国际法,尽管有时一国或少数国家提出的某一原则,具有重大的政治、法律意义,在没有得到各国公认之前,尚不能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必须是为各国所公认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1、法的主体方面:国内法的主体是国内民众;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关系中的国家本身。2、法的对象方面:国内法的对象主要是私人之间的关系;国际法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或政府间的关系。3、法的渊源方面: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国内习惯法。4、法的本质方面:国内法是一国的主权意志的对内表现;国际法是国家主权意志的集体表现。5、法的效力方面:国内法的效力来自单个国家的意志;国际法的效力来自各国的共同意志或共同同意。6、法的实施方面:国内法的实施以该
    2023-07-08
    355人看过
  • 要正确适用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和方法
    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要求,要正确适用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和方法。曹建明说,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我国法院已经形成了一些既与国际接轨又具有我国特色的专利权利要求解释规则以及侵权对比判定原则和方法。曹建明要求,要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完善解释规则和侵权对比判定标准。要科学解释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准确界定专利保护范围,既不能简单地将专利保护范围限于权利要求严格的字面含义,也不能将权利要求作为一种可以随意发挥的技术指导。凡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都是必要技术特征,均应纳入技术特征对比之列,不能轻率地适用所谓的多余指定原则。对于权利人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所做的实质性的放弃或限制,在侵权诉讼中应当禁止反悔,不能将有关技术内容再纳入保护范围。要严格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认定等同特征,必须在三个基本相同的客观判断基础上,同时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角度进行显而
    2023-04-23
    4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原则有什么,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一、民法典中的原则有什么民法典规定,要遵守的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二、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蕴含着民法调控社会生活所欲实现的目标,所欲达致的理想,是我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特征的集中反映,集中体现了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
    2023-04-19
    146人看过
  • 债权凭证在执行期限都有哪些适用规则
    一、对申请执行期限的扩张性适用即通过修改一般以缴纳执行费用和办结立案手续为确认当事人行使强制执行申请权的全部要件已经成就的司法实践惯例并变通有关规定的具体适用,采取豁免执行费用的事先缴纳手续、仅要求当事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意思表示,即视为权利人行使强制执行请求权的基本要件已经成就并发生申请执行期间中断的法律效果。颁发债权凭证后且在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有权随时再次提出强制执行请求且不受申请期限的限制,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施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因而债权凭证是对申请执行期限以简化立案手续所进行的扩张性适用,其他情形依法不受执行期限规定的限制。二、对实施执行期限的限制性适用即颁发债权凭证或者记载本次执行情况后,同时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发生执行期间中断且执行期限不延长的法律效果,恢复执行的应当重新计算执行期限。使执行人员可以将工作精力投入到有条件的其他案件执行中去,从而
    2023-04-27
    125人看过
  • 维护正义的五个基本原则
    正当防卫的五大要件如下1、有不法侵害发生;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正当防卫成立的要件有哪些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行为。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进行防
    2023-07-12
    250人看过
  • 基于原始凭证视角的所有者权益确认
    所有者权益在法律上的确立。是通过企业与资源所有者之间的那些会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的资本性交易确立的。而企业与资源所有者之间的这种资本性交易。对企业而言,就是一方面得到资源所有者投入进来的资产,另一方面向对方签发股票或出资证明书等证明对方在企业享有所有权的凭证。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者权益的确立,其标志不是企业增加资产这一面,而是企业向对方签发所有权凭证这一面。理由是:与企业某项资产增加相对应的,可有多种不同的情况,如与企业一个资产项目增加相对应的,可能是企业另一个资产项目减少,或一个负债项目增加。或一个所有者权益项目增加等,因而企业某项资产的增加本身,无法说明与其对应的项目是什么;只有企业向对方签发所有权凭证。才能唯一地证明所有者权益的确立。事实上,所有者权益作为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所有权,其确立是法定而不是推定的,且其确立的法定性又表现为凭证性,即所有者权益的确立,是以企业向对方签发
    2023-06-08
    68人看过
  •  权除原则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向法院申报债权,并与其他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一样接受债权调查。如果别除权人想要行使权利,应向清算组提出,经审查同意,由清算组清偿债权。如果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其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别除权的产生是因为在破产宣告前,是以担保物权为基础权利,是破产法的特有概念。在破产程序中,如果别除权人想要行使权利,他们需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按中国破产法的,别除权人应与其他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一样申报债权;同时别除权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时,还应当与其他破产债权人一样接受债权调查。2、在破产宣告后,别除人要行使别除权的,应向清算组提出,经清算组审查同意,由清算组清偿债权。3、别除权应得受偿金额有争议而没有确定时,清算组应将价金单独提存。在共有人中一人破产情况下,如果就共有物设定担保的,首先应分割共有物,然后就属于破产人的那部分财产行使别除权。4、别除权人请求受偿,应提交证明材
    2023-11-14
    190人看过
  • 的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哪些
    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如下: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检察监督原则;7、支持起诉原则。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作为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行为准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这些基本法律准则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例如,审判公开原则要求法院的审判活动从形式到内容应当向社会公开,使得审判活动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这是审判程序公正的基本保证,也是司法审判活动的基本要求。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那些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政治或理论原则,只要没有由刑事诉讼法作出明确规定,就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诉
    2023-06-24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正确适用债权凭证应遵循哪些原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1
      当事人自愿申请的原则。我国强制执行法采用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以当事人申请执行为必要条件启动执行程序。二、执行适格准入原则。也就是说,凭证的执行案件,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实施内容限制原则;也就是说,要求发放债权凭证的执行目标是支付金钱,也就是说,执行目标应该是可以等价流通的财产。禁止滥用债权凭证的原则。
    • 什么是法律适用,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什么是正确、合法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2
      一、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这是衡量法的适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标准,也是衡量法的适用工作是否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利益的基本标志。1、正确,首先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2、合法,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法
    • 不真正连带债务基本原则的确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基本原则的确定1.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在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处理中,这一原则又显得尤为重要。诚实信用也是对权利义务关系各方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各方都应该要本着诚实信用的态度来对待和积极参与债务纠纷的处理。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享有请求权的一方依法行使其权利,要求债务人或终极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求方理应本着积极配合的态度,尽可能履行给付之义务,以
    • 确定新旧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01
      《评审规则》区分不同情况,就新旧法衔接阶段的法律适用、审限等问题作了明确。修订后的《评审规则》在附则中规定,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在2014年5月1日前作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或异议裁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于2014年5月1日后审理的案件,除异议复审案件的主体资格问题外,其余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适用新法;对于商评委在2014年5月1日前受理、在2014年5月1日后审理的无效宣告、无效宣告复审和撤
    • 债权凭证的一般适用规则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8
      债权凭证一般适用的规则有: 一、当事人自愿申领原则。我国强制执行法采取的是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除特殊情形外,一般以当事人申请执行为启动执行程序的必要条件。 二、执行适格准入原则。 三、执行内容限制原则。即要求颁发债权凭证案件的执行标的是金钱给付,也即执行标的应当是可以等价流通的财产。 四、禁止债权凭证滥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