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破产重组不服如何上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24:03 324 人看过

一、对法院破产重组不服如何上诉

法院对于民事裁定上诉的期限是十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破产重组需要审计么

破产清算审计是依法对破产清算会计信息进行再确认的监督过程,因此,只能把法院宣告破产、进入了清算程序的审计项目叫做破产清算审计。破产清算审计的职责是对破产清算的会计信息发表意见,也就是对依法处置破产企业的资产,偿还债务发表意见。如聘请注册会计师参与破产清算,应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否则是与独立审计准则不相符的。

进行破产清算审计,除了常规的财务审计、会计报表审计之外,还有如下几点值得注意:

1、审查破产宣告日前六个月企业的财务收支,通过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处理,看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资产和非正常压价等违法行为。

2、核对从行业会计科目转人破产清算会计科目是否与《暂行规定》相符,金额是否正确。

3、应收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有无法院裁定或财政部门批准。

4、存货的毁损盘亏的处理有无必要的程序和是否经批准。

5、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损失是否经批准。

6、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三、破产重整需要提交审计报告吗

清算审计的委托人一般为人民法院或破产清算组。审计的期间破产企业经法院裁定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接受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止,审计内容是审核破产企业通过破产审计后的会计科目结转,从行业会计科目转入破产清算会计科目的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审计结果用于清算组对债权人报告资产变现及清偿债务的核算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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