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如何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09: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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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是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要求受益人补偿因无因管理所遭受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
二、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三、必须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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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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