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判决书进行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
2、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刑事抗诉请求书的写法是怎样的
1.首部。要求居中写明标题。
2.正文。
要求写明:第一,请求抗诉的起因,即抗诉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请求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第三,请求事项。
3.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检察院的全称,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提出抗诉请求书的具体时间。
刑事抗诉请求书的格式:
请求抗诉书
被告人一案,法院于年月日以号文第一审判决被告人。我不服该判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之规定,请求你院向法院提出抗诉。
此致
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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