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合理性。有的条款是对法定免责条款的重复,如上述第二条;有的条款是对投保人严重违法项目的排除,如上述第三条;
有的条款是对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责任的进一步限制,如上述第五条;有些条款可能违反法理上的公平原则,如上述第六条;有些条款不区分任何风险,规定了保险人的免责。例如,上述第七条由于扩大了“免责”的范围,并不严格属于界定保险风险保障范围的条款。即使损失是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的,保险人也可以免除责任。在上述条款中,与保险责任排除直接相关的条款主要是第一条和第四条,而其他条款与保险责任范围并不直接对应,即不是限制保险人风险责任范围的条款。因此,与其说是“免责”条款,不如说是保险人不支付保险费的条件。
此外,在标准保险合同条款中,上述免责条款一般列在“除外责任”项目中。有时,保险人为了减少自己的保险给付义务,除了被保险人的义务等除外责任项目外,还会设定一些条件,要求保险人免除或减少保险给付义务。
1。保险单原件、索赔申请书、财产损失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急救费用发票、必要的帐簿、有关部门的文件、证件;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能够提供的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履行前款规定的提供单证义务,致使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责任。但《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保险合同相对人及时通知保险事故发生的义务,并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的,应当赔偿保险人对不能确定的损失,免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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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何保证免责条款有效性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具体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免责条款才会有效:依法订立且不具备无效情形。免责条款的无效情形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而免责的条款;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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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拟定强制性合同的有免责条款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04合同免责声明 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于(时间)委托(委托人或单位)申请购买了(产品名称),由于(概述问题),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现申请获得(产品名称)的管理权。为了避免权属纠纷,特做如下说明:(姓名单位名称)是(产品名称)的真正所有者,今后由(产品名称)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姓名单位名称)承担,与(委托人或单位)无关。 声明人单位信息 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单位可以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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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何规定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4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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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中有效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是有效的。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只有明确说明才生效,没有明确说明不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规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的答复(法研[2000]5号)规定,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时,不仅要在保险单上提醒被保险人注意,还要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条款的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