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执行死刑前需要哪些诉讼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0:03:43 433 人看过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人或者其近亲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一、我国法律上的死刑应该如何执行?

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来执行,执行地点一般在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死刑的执行会依法公布,但是不当众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并且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如果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则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二、死刑怎么样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死刑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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