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0 14:44:02 339 人看过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是非中国国籍,就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涉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案件,参照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在实际操作中与涉外案件完全一样。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不能协议放弃适用。

当事人意思自治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的具体运用

当代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仲裁实践均证明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系国际商事仲裁的生命线,即当事人从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时起,包括自仲裁协议的订立直至裁决书的做成整个过程,都无不贯穿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具体来讲,当事人意思自治主要运用于以下各个环节:

首先,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选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果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其合同争议,则必须在合同中订入仲裁条款;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仲裁问题尚未达成协议而在争议发生后双方才约定将其提交仲裁的,则应订立独立的仲裁协议。

其次,仲裁实体法与程序法由当事人确定当事人在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同时,应在合同中订入共同选定的仲裁所适用的实体法,即订入法律适用条款某些法律如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182条第1款赋予当事人按照所选定的程序法确定仲裁程序的自治权,因此,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程序法,即某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并在仲裁机构条款中列明某些仲裁规则如1989年《日本商事仲裁规则》第2条和1998年《英国伦敦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规定,当事人一旦选定在该机构仲裁,便视为接受该机构的仲裁规则,即不允许选择程序法在当事人可以选择但未选定程序法的情况下,仲裁庭便可适用本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三,仲裁事项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事项可以理解为除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和刑事案件以外的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至于具体的仲裁事项,均由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庭无权仲裁。

第四,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由当事人确定国际商事仲裁首先涉及到对仲裁地点的选择,仲裁地点通常包括本国、被诉国和第三国,当事人只能确定其中之一在仲裁地点确定之后,应选择具体的仲裁机构包括常设仲裁机构和临时仲裁庭如果当事人确定组成临时仲裁庭的,则必须将仲裁员人数、仲裁审理程序、仲裁裁决的效力和仲裁费用等问题订入仲裁条款如果选择某个常设仲裁机构的,则必须将该机构的全称写入仲裁条款。

第五,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指定以我国《仲裁法》为例,当事人不但可以选择或委托指定仲裁员,而且还可以约定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当事人若约定由1人成立仲裁庭的,则必须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若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则双方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则由双方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六,仲裁程序中使用的语文由当事人约定仲裁程序中使用的语文可以是一种或多种,被选定的一种或多种语文应适用于当事人的任何书面陈述、仲裁庭的任何开庭、任何裁决或其他信件。

第七,仲裁是否开庭或公开审理,由当事人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的原则规定,仲裁应当开庭但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们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若各方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则应根据仲裁申请、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做出裁决;若当事人协议仲裁公开进行的,仲裁庭应当公开审理,但审理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第八,仲裁过程中是否和解或调解,由当事人协议由于仲裁方式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即使在申请仲裁后,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该协议做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在仲裁庭做出裁决之前,只要当事人自愿,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是否同意仲裁庭做出部分裁决,由当事人决定1988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188条、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47条第1款均赋予了当事人是否同意仲裁庭做出部分裁决的决定权,只要当事人约定不同意做出部分裁决,仲裁庭是不能做出部分裁决的相反,仲裁庭则可行使该项权力第十,裁决书是否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由当事人协议我国《仲裁法》第54条原则上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但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则可以不写。

《仲裁法》第六十六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8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文章
  •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都有专门从事国际商事仲裁的常设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法院、英国伦敦仲裁法院、英国仲裁协会、美国仲裁协会、,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庭、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庭、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和>国际仲裁中心,中国的外国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位于北京,在上海和深圳设有分支机构,但是依法设立的非政府机构。仲裁程序和适用的实体法各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仲裁程序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国的仲裁规则,基本程序如下:申请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仲裁协议和仲裁申请书,并附有关证明文件,预付仲裁费。仲裁机构立案后,应当将仲裁通知、申请书及附件送达被告。被告可提交书面答复或反诉任命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双方可在仲裁机构提供的仲裁员名单中指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一名仲裁员,由仲裁机构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如果使用单一仲裁员,双方可共同指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仲裁。仲裁案件有两
    2023-05-07
    336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合意将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协议,它是国际商事仲裁得以发生的担本依据。仲裁协议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1)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它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在该合同中订立的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是仲裁协议最常见和最重要的表现形式。(2)仲裁合同。它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共同签署的一个将有关争议提交补裁解决的专门性协议,二‘又叫仲裁协议专。‘仲裁庭在审理双方当事人交付仲裁的争议时:首先要确定双方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则仲裁根本无从发生,仲裁庭无权对争议进行裁决,即傅作出裁决,其仲裁裁决也会被有关国家拒绝予以承认和执行。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实际上就是仲裁庭应适用何国法律来确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我们按照国际私法上合同准据法的一般理论,从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仲裁协议的形式
    2023-04-30
    22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适用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情况下,适用劳动仲裁。一、劳动仲裁可以由用人单位吗劳动仲裁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争议的一方主体,有权就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但应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什么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
    2023-03-17
    27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以下情况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一、申请逮捕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审查起诉?申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会在一个月以内审查起诉,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二、醉驾取保候审拘留后多久才判刑取保候审后,一般是6个月左右法院判刑。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三、3不签认罪认罚书后果是什么不签认罪认罚书在审理时不适用速裁程序,没有其他后果。如果是自己真的想要签认罪认罚书,那么可
    2023-06-23
    19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不适用速裁程序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等情况不适用速裁程序。一、在什么情况下不适用速裁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6、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
    2023-06-11
    33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适合仲裁
    当双方当事人明确有效地选择仲裁时,可以在争议发生后,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争端的可仲裁性”。《仲裁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主体平等的组织之间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一、人身侵权案子能否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人身侵权案件是可以申请仲裁的。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
    2023-04-12
    135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商事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更多>

    #国际商事仲裁
    相关咨询
    • 国际商事仲裁适用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2
      确定一个案件应适用的仲裁程序,存在以下因素:仲裁地的法律规定(仲裁程序必须在仲裁地的法律框架下进行,例如在中国仲裁就必须遵守中国的仲裁法)、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就仲裁程序进行特别约定)、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机构一般都制定有自己的仲裁规则,当事人选择某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一般被视为接受按照该机构的仲裁规则的约束)、仲裁庭就个案在仲裁过程中发布的程序指令(在遵守仲裁地法律、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国际商事仲裁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31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是非中国国籍,就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涉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案件,参照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在实际操作中与涉外案件完全一样。 国际
    • 什么情况下适用速裁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1.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使用速裁程序的的情形下,是可以使用速裁程序的。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国际合同纠纷适用什么仲裁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8
      一、友好协商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好途径,但这种办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二、调解在争议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出面从中调解。实践表明,这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的途径。我国仲裁机构采取调解与相结合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具体做法是: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进行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功,仲裁庭仍按照仲裁规则
    • 在什么情况下适用速裁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8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使用速裁程序的,可以使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刑诉法中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而且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