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带债务其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2 13:33:48
372 人看过
连带债务乃指涉及多个负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事宜。
此类债务制度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连带责任人,其人数需达到两大及以上的范围;
其次,在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主之间存在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此种债务关系属于不可分割的范畴;
再次,作为连带责任的承担对象,其标的物需要具备明确的物质形态,通常表现为一定的财产类别的物;
最后,关于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进行,同时也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明确协议来实现。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连带债务具有什么特有的成立条件
373人看过
-
连带债务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382人看过
-
成为连带债务人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374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能成为连带债务人
171人看过
-
连带债务成立必须
357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43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连带债务的效力是怎样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一、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 1、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换言之,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请求,使其债权得以实现。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 3、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
-
连带债务特有的成立要件包括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4连带债务的成立要件有: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3.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
怎样理解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9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
连带债务的成立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8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在连带债务的产生原因中,有意定原因和法定原因两种。在意定之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设立债的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连带债务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可以订立同自己意识相符的债,但这些债的关系比较简单,而且标的额也不大。而连带之债属于债权债
-
连带债务人追偿权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1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