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煤炭行业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究其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因此,近切需要加强煤炭行业法治管理,依法治煤,依法治安。但当前煤矿安全执法工作中的一些现象和问题如不及时纠正、解决,将影响煤矿安全的法治进程。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归纳出煤矿安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三种现象和七个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对策建议,供商榷。
一、三种现象
第一种现象认为加强煤炭行业行政执法有损经济发展环境。因而不敢甚至不愿严格执法,持这种想法人认为,水至清则无鱼。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经济上去了,其它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付出部分安全的代价值得。因而在具体煤矿安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少数煤矿企业违法违规和赤睁一眼,闭一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放任自流,甚至个别行政执法人中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幕后人,致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架空。
第二种现象是以行政干涉代替行政执法。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红头文件发号施令。如层层设定关井指标,任意设定关井条件(如按井型关井),甚至出现一人得病,全家吃药现象,一处煤矿发生事故,全体煤矿停产。致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外部环境恶化,发展空间不定,导致部分煤矿企业出现超强度、超能力生产等短期行为,行政干涉过多、过滥,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和法律法规的尊严。
第三种现象是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出现两极分化。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对煤矿安全负有监管职责。既依法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又要依法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但在实际工作中,作为主要执法主体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受发展经济、地方保护等因素干扰,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而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在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压力下,对煤炭行业的规范、引导、扶持、发展等管理功能明显弱化。
二、七个问题
1、法律法律滞后。如《煤炭法》作为煤炭行业的基本法,其内容、处罚力度远远不适应当前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而现在各级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其要求及严厉程序有的超过《煤炭法》的相关规定,显然不符合法律精神。
2、执法主体多。现在有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权的执法主体有国土资源、安监、煤炭、公安等部门,执法部门多、执法力量分散,有些执法功能交叉,导致相互扯皮、拆台,不仅影响执法效率,且多头执法加重了企业负担。
3、权责不一。煤矿企业设立、颁证,其权力大都集中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而负有日常监管职责的地方煤炭行政执法部门却无权吊销有关证照,查处分离,致使重大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或查处后久拖不决,大大减弱了行政执法效果。
4、监管一体。煤炭管理部门负有煤炭安全监管职责,集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于一身,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职责不清,行政执法乏力。
5、保障不力,突出表现在区县煤炭主管部门,由于执法经费不足,不得不向执法对象收起管理费维持日常工作,由于有利益上的关联,很难公正、严格执法。
6、执法监督不完善。煤炭行政执法部门多数自己监督自己,力度和效果很难达到要求,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7、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大多数煤炭行政执法人员来自煤矿企业,法律知识不足,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经验不够,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三、对策建议
1、要坚定不移加强煤矿安全执法工作。安全生产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最根本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在建设小康社会、以人为本的今天,任何以发展经济为借口,忽视、放松煤矿安全执法工作,不仅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也有违时代潮流。
2、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方略,依法治煤、依法治安,是法治政府的题中之义,安全生产领域有其特殊性,但任何政策、措施不能有违法律、法规的精神,也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的基本准则。
3、要及时修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适应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及时将一些行之有效地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4、要推行联合执法。联合执法不仅有效利用政府执法资源、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果,而且减少执法扰民、减轻企业负担,更有利于监管分离。当前最需要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联合执法机制。
5、要将行政处罚权下移。地方煤炭管理部门是煤矿安全行政执法的第一主体,赋予区县煤炭行政执法部门日常监管职责的同进,也应赋予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的最终处罚权(包括吊销证照等),做到权责一致,及时有效查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大力提高执法保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基层煤矿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需求,同时要改善执法装备水平,适应执法工作正规化、现代化、信息化需要。
7、完善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执法监督机制、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质量、执法效果进行监督,促进煤矿安全执法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
8、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二要加强实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打造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的煤矿安全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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