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总而言之,只要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公积金不是必须的。个人可通过社会保险咨询等服务监督本单位的相关缴费状况,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同时,对于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单位,可要求其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离职后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
离职后还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没签劳动合同也没发员工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n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n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n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可否享受工资待遇?
279人看过
-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是否影响社保待遇享受
170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与劳动合同关系: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
425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就不享工伤待遇?
2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享受什么待遇
246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未签合同也能一样享受吗
309人看过
-
劳动者试用期内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试用期内能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现在有些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规定,对应聘者先试用3个月再签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只有保底工资,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通常以不太符合需要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签、拒签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而且,根据有关规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哪些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
-
未签劳动合同受伤,无劳动合同,能否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08第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即与你的小叔建立了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办理,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第三、你小叔2月15日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至今尚在医院昏迷不醒。根据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四、你小叔可以要求按照《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规定的待遇处
-
合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我的一位朋友1972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工工作合同,有三个月,在此期间因工负伤,患有脑震荡后遗症,后因单位原因没定伤残,在单位工作至1987年后,与单位签订了一次性安置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确认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一条规定因工伤伤病复发可到单位指定单位看病,报销医药费,这几年他都报销了,今年去的时候,单位以要进行医疗改革为由不报销了,请问,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或医疗保险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