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时出现事故是否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0:43:22 279 人看过

1、伤害必须是“机动车事故”引起

实践中,很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伤害最终并没有认定工伤,其中关键因素是“机动车事故”的认定。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其中,“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因此,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就不能够认定为工伤。最常见的上下班摔伤、自行车、电瓶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直接造成的伤害往往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2、伤害必须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在《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前,国家有关政策将“上下班途中”表述为“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但后来出台的、效力等级更高的《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表述为“上下班途中”。这一法律政策的变化促使目前对“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众说纷纭,对这个问题形成了三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所谓上下班途中,是以其住房为代表的生活区域为一个点,以工作区域为另一个点,两点之间的合理路径。只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路径中,才能被称为上下班途中。

一、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职业病患者或因工负伤职工经组织批准去外地疗养期间,以及职工调动工作,在按规定的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事故发生的伤亡。

2、因在工作中受伤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害处发作疼痛,不能工作者。

3、工人职员因为工作而负伤,医疗终结以后,不论调到任何企业,旧伤复发或者因为旧伤复发致成残废或者死亡。

4、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加班加点,不能回家临时在工作地点休息,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伤亡。

5、革命军人在作战中负伤,或由于在战争的艰苦环境中造成的严重疾病(有档案记载或有团以上医疗机构原始证明材料),转入到企业后,因旧病复发,甚至造成残废或死亡的。

6、因坚持原则和制度,批评违纪违章等错误,或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而遭到报复造成的伤亡。

7、因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而致使病伤恶化或者致成残废、死亡,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者。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引起的器官损伤或并发症,经市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8、因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而集体食物中毒,造成病疾、伤残或者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责任者。

9、职工参加本单位、厂(含车间一级)组织的军训、义务劳动、体育比赛,文艺表演或代表单位参加的各种比赛或运动会发生的伤亡。

10、企业领导指派或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展览会、政治性活动,造成负伤、死亡的。

11、出国援外人员(含劳务输出)在国外因病死亡的。

12、工作时间在本生产、工作岗位上受伤、引起的继发性病变,(如感染性败血症等)造成的死亡或发生的意外事故直接使头部受伤,造成脑神经损伤,经地、市级医院确诊为外伤所致精神病的。

13、工作时间在本生产、工作岗位上工作,执行与生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或经领导安排的加班任务,突然发病昏厥、休克,在抢救(含立即送医院紧急抢救)中死亡的。

虽说,职工在上下班时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人身的损害,但此时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关系这对工伤的认定。只有满足了条件的交通事故,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关于“上下班时出现事故是否为工伤”的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上下班酒后驾驶出事故也算工伤
    一、上下班酒驾出车祸是否算工伤职工发生车祸后,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是机动车事故的,可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如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注明驾车司机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或其他有效证明注明职工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的,则不予认定为工伤。昨天发布的《处理意见》明确指出,“(工伤)不包括职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的情形。”此外,《处理意见》明确,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管辖范围。二、部分可认定工伤情形(1)职工参加本单位(本单位部门之间组织的除外)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中受伤,可按规定认定为工伤。(2)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管理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且该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的,应认定为
    2023-04-17
    459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是否有时限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在上班途中”的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在上班途中,在工作地与居住地、惯常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上上班的,(二)配偶、父母、子女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居住地,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的,以及在合理时间和路线上下班的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在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的途中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二)在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三)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六)因非本人的交通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需要多长时间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
    2023-05-02
    381人看过
  • 下班买菜出事为何算工伤
    另据《规定》第六条有关内容,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等四种情形下发生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对合理时间和上下班途中等概念加以解释。这个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用我们的话来讲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我们认为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而合理路线所包括的范围也较为广泛。赵大光举例说道,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线,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必需的活动呢?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所以理解这一条规定,我们要抓住一个关键词就是合理。
    2023-06-10
    432人看过
  • 上班期间出现事故,问下广东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广东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三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
    2023-03-16
    342人看过
  • 骑车上班摔伤是否应该被视为工伤事故
    上下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交通事故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这不是我的主要责任。上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吗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
    2023-07-04
    168人看过
  • 下班后因意外事故丧生是否认定为工伤
    溺水死亡不算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试用期员工下班后猝死有劳动关系但并非工伤法律判决对于是否构成工伤的问题,法官解释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中,吴某的死亡并非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而是下班后,且在朋友家,因此,很难认定为工伤。具体案例春节前,某公司试用期员工吴某下
    2023-07-16
    188人看过
  • 下班途中出现见义勇为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见义勇为,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但是若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可以视同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见义勇为受伤算工伤吗?见义勇为受伤是否算要看具体情况。勇敢的行为应该得到大力的倡导和鼓励具有正能量价值取向,可纳入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活动的性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
    2023-08-12
    315人看过
  • 浙江女工上班时间因事故被发现工伤
    2002年12月11日上午,浙江湖州一名女职工在上班时坐矿车上厕所,因工作区没有厕所,下车时腿部被压伤,被认定为受害者之一,湖州市杨家堡**石矿女职工徐凤凤说,下山坐车上厕所。当矿工走到山脚下时,徐峰下车时不慎摔倒在地,矿工的后轮碾过了他的双腿。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但被强制截肢左大腿和下肢出院后,徐某凤于2003年11月23日向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赔偿。同年12月23日,我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采石方请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决定经审理,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认为,许*峰作为**采石场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因不安全因素受伤。虽然他违章乘坐电车,不注意人身安全,但不构成“故意违法”,也不违反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不应认定为工伤。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了认定许×峰工伤的决定,这是正确的,不是不恰当的
    2023-05-02
    197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骑车自己摔伤是否为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驾驶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包含在车辆范畴,若受伤路段属于公共通行的道路,则发生事故的经过符合交通事故之定义。一、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这还要紧扣《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中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中,最高
    2023-04-04
    85人看过
  • 关于工伤下班途中出事故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据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包括三大要素:(1)致害事故属各类法定的交通事故2)交通事故发生在劳动者上下班途中3)劳动者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非主要责任。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但排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即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下因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不应定为工伤。一、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需要公司承担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
    2023-04-11
    194人看过
  • 出差上下班工伤认定是工伤吗?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二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一、需要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纷争诉
    2023-03-04
    113人看过
  • 摔伤是否算作上下班工伤?
    上下班意外摔伤不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由此可知,是否可以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而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是由于个人主要责任,不是他人责任导致你受伤,所以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也无法向任何人追究责任。下班时意外摔伤工伤赔偿遭遇一波三折现年60岁的刘某是梅林桥镇飞龙桥村人,系湘潭市某装卸有限公司派遣到县内某粮库工作的派遣员工。2014年8月4日中午下班时,刘某在粮库门口意外摔伤,在医院住院治疗四个月后基本治愈,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出院后,刘某请村干部一起找装卸公司商讨工伤赔偿事宜,但无功而返。在村干部的指引下,刘某来到梅林桥镇司法所申请司法调解。调解人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这是一起简单的工伤赔偿纠纷,当即与装卸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表明来意,但对方以已经
    2023-07-03
    460人看过
  • 员工在上班时出现意外事故怎么处理
    一、员工在上班时出现意外事故怎么处理1、员工在上班时出现意外事故,如果属于工伤的,单位应当及时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则员工可以依法自行提出申请;如果不属于工伤,则可以依法请求相应的责任人担责。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
    2023-04-22
    234人看过
  • 出门上班出现伤亡算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况不算工伤。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一、火车上下班途中被车撞死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二、上班时间摔倒摔伤工伤认定最高标准怎样规定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摔倒,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
    2023-04-02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上班时间在工作的区域内,在上下班的时间内出现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这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上班时间在工作的地方受伤, 上下班路上出现事故, 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7
      不符合工伤认定原则,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虽然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但是受伤和工作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
    • 上班时间,在公司加班没有按规定加班,出现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6
      支持九楼意见,第二章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第八条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
    • 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出现的车祸为工伤事故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6
      最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
    • 上班期间下班路上出现交通事故,上班的时候受伤了,算不算工伤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9
      属于工伤。工伤待遇,构成残疾的,申请伤残鉴定,按照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