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新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1:54:30 138 人看过

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未申请续期,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2、申请续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产应当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产的处理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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