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在监砚居住期间认罪怎样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9:31:35 476 人看过

监视期间的认罪处理办法

对检察机关而言,在指定的居所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是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最佳手段。它可以使检察机关有充裕的时间、足够的人力来突破案件,完善证据。另一方面,即使案件不成立,也无需对当事人进行国家赔偿。这样,检察机关就主动揽下了应由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

对公安机关而言,由于担负着治安和刑侦双重责任,警力资源十分紧张。公安机关对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拘留、逮捕)设有专门的机构(看守所、拘留所)和人员,但对并未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却没有设立专门的业务机构来履行执行之职。因此,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决定的监视居住,再根据检察机关的要求,委托检察机关自行执行,既为公安机关节省了警力和财力,又减轻了公安机关的负担和责任,公安机关自然没有异议。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1款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从该条文的逻辑关系上理解,对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应该在其住处执行,只是在其没有固定住处时,方可执行于执行机关指定的居所。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不是这样,绝大多数被执行于指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在办案机关所在市、县均有生活的合法住处,而办案机关却指定一些宾馆、招待所作为其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了不使自己的做法与法律规定冲突太明显,有些办案机关将“指定的居所”安排在其他的县、市或在其上一级司法机关所在地。还有些办案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自己写一份申请,表明其主动要求在侦查部门指定的地点讲清问题,是其本人不愿离开“指定的居所”的。

再谈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对于在指定居所被执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而言,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是必须遵守的,同时还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其他规定。除此之外,不应剥夺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权利。比如,六部一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7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与共同居住的人和律师会面,而无需侦查机关批准。但目前大多数此类被监视居住的人,不仅不能会见原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而且连最基本的休息权和对外正当的信息交流权都得不到保证。

发生以上这些违规现象,是与决定并执行监视居住的办案机关的初衷分不开的。因为监视居住一般都是在侦查的初始阶段实施的,其目的就是为了控制犯罪嫌疑人,加强审讯的力度,获取口供,突破案件。然而,这种变相羁押的监视居住,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而且这种“羁押”还不能折抵刑期。另一方面,这种违规的监视居住又是滋生刑讯逼供的土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居住期间允许嫌疑人给家属通电话不
    一、监视居住居住期间允许嫌疑人给家属通电话不根据规定,可以打电话,但是需要公安机关批准才行,而且会受到监控。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二、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
    2023-03-22
    492人看过
  • 规定监视犯罪嫌疑人居住时间的上限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1、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长时间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023-07-06
    471人看过
  • 监视居住多长时间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
    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具体操作程序为: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状况,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的事项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执行机关的名称等内容,并向被监视居住人宣布。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到了是不是就要批捕监视居住期限到了不一定就要批捕。新《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
    2023-07-23
    476人看过
  • 嫌疑人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视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对其予以逮捕,但不应以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监视居住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是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形。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一、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1、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并不是就意味着不会被起诉了,若是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寻衅滋事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那么此时被释放后一般就不会被起诉了,若是由于患病等原因提出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请求被受理,然后被释放的,依旧有可能会被起诉。2、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
    2023-03-14
    176人看过
  • 对恐怖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
    对恐怖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一、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
    2023-04-03
    97人看过
  • 监视居住嫌疑人跑了怎么办?
    一、监视居住嫌疑人跑了怎么办?被监视居住的人逃跑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二、监视居住的实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2023-04-28
    95人看过
  • 监视居住对嫌疑人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2023-06-14
    14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会被开除吗
    一、监视居住会被开除吗?监视居住不一定会被开除,因为监视居住仅仅是一种刑事侦查活动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性的措施,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
    2023-03-15
    275人看过
  • 嫌疑人在市县外有住处监视居住的场所是哪里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或者是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指定的生活的居所。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在公安机关内部将会有明确的记录,在本户籍地也是可以查到的,并且严格地说,监视居住就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的。但不会对外公布,所以不会有什么影响。一、监
    2023-06-19
    397人看过
  • 在何处执行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更有效?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结案了监视居住还会进行吗1、审判已经完成了吗如果没有完成,那么警察那边的结案就只是“侦查终结”的意思,意思就是案子公安已经不管了,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情了……2、只有法院完成审判或者监视居住时间到期,才能取消监视居住。3、如果法院已经完成审判,监视居住却没有取消,那么就去强制措施下达方要求取消这个强制措施。但由于监视居住有可能是公安、检察院、法院某一方做出,而这些措施都是由公安执行,因此你得找到正确的强制措施下达方(监视居住通知书上有单位名称)要求解除才行,而不是直接找执行方公安(没有下达单位的文件,公安不会解除的)。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
    2023-07-05
    493人看过
  •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嫌疑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嫌疑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怎么处理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人民检察院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2)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2、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
    2023-06-17
    415人看过
  •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地执行吗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循哪些规定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循的规定有: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二、监视居住期间可以给予逮捕吗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三、取
    2023-06-22
    32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它比取保候审严厉,但在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上则比拘留、逮捕宽得多。具体来讲,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和住所,并监视其行动而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这两种情况是适用监视居住的基本条件,即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可能判处《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的管制、拘役以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但除这两种情况以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也
    2023-06-11
    118人看过
  • 嫌疑人可以被监视居住的情况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六)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侦查人员收集、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罪行或行使辩护权。《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023-07-25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在北京市犯罪嫌疑人被警察监视居住超期怎样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 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死亡监管人有无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9
      当然有责任.监管部门领导是主要责任.广东一嫌犯监视居住时杀人.高院检察院把监管单位派出所所长判了刑。
    •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是否可以离开自己本市住所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2
      不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
    •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犯罪吗? 监视居住期间一定就构成犯罪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6
      不一定。监视居住属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只能说明办案机关认为其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不是已经确定构成犯罪。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由法院在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来确定,也就是说,是否构成犯罪,应由法院来行使审判权,在被法院判决确定有罪之前,只能说是涉嫌犯罪而不能说已经构成犯罪。《刑事诉讼法》第七
    • 嫌疑人在监视居住的那两种表现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3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住所执行;没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住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监视其行动的强制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