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辩护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08:32:16 215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二审辩护注意事项有哪些

1、刑事案件二审辩护的注意事项有:

(1)对于在二审过程中发现新证据的,辩护人需要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2)如果二审采用非开庭审理方式的,辩护人应当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争取合法权益。

(3)辩护人可以在二审过程中争取促成和解,鼓励被告人积极进行退赃,争取获得从轻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二、刑事诉讼二审的上诉期限是多少

1、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接到判决书的十日内。

2、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接到裁定书的五日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辩护代理意见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辩护代理意见书的注意事项有: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件,到实际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等;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合理安排好表达内容的逻辑结构;法律意见书的制作,既要符合我国的法律,又要照顾国际上通行的习惯做法。一、书写辩护代理意见书的具体注意事项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件,到实际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等。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必须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寻找出有关适用的法律依据,对问题经过梳理、分析、比较对照,从中归结出正确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实可行。合理安排好表达内容的逻辑结构。一般来说,重要的关键性的问题应放到前头说明,次要问题可放到后面去写,有主有次,重点突出,使人读后一下就把握了重点,留下深刻印象。
    2023-04-11
    216人看过
  • 毒品辩护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毒品犯罪辩护的注意事项:一是证据,孤证不能定案;二是“主观明知”,是否知道是毒品;三是毒品的纯度问题;四是毒品称量的问题;五是见证人,见证人是否合法关系到证据是否合法;六是毒品外包装痕迹、生物样本提取;七是罪名问题,如贩卖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八是量刑,是否具有立功、自首、从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九是对于重大毒品犯罪的“保命”问题。毒品反正的辩护思路如下:1. 罪与非罪,相较于贩卖、运输毒品,现场勘验笔录对制毒案件尤为重要,制毒现场、制毒工具、制毒原材料都属于此类案件的关键证据,假如证据缺失,那么无罪辩护将成为可能。2. 此罪与彼罪,行为人是否具有制造毒品的故意,是否明知该成分为毒品或含有管制精神类药物成分将影响对行为人罪名的认定。如上所述,假如行为人没有制造毒品的故意、对毒品或管制精神药品成分不明知,那么就要考虑当事人是否构成妨害药品
    2024-08-08
    19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应该如何审理辩护
    一、刑事案件二审应该如何审理辩护刑事案件二审的审理辩护如下:1.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2.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也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3.原则上对二审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二、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会不会加重刑罚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不会加重刑罚。刑事诉讼法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所以如果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不会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检察院抗诉的有可能会加重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
    2023-10-23
    446人看过
  • 刑事立案注意哪些事项
    (一)公安机关的立案范围管辖一般的刑事案件。(二)检察院立案范围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三)报案、举报、控告1、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举报;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检法不予立案得,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四)被害人立案权利救济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一、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包括哪些?刑
    2023-04-04
    16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辩护要点与方法
    1、在疑点的死刑案件,争取疑罪从轻;2、有被害人的案件,进行赔偿,获取谅解;3、并处罚金的案件,二审缴纳罚金;4、关注一审遗漏的从轻处罚情节;5、财产类案件注重犯罪金额的认定;6、上诉过程中当事人争取立功。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进入二审程序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但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亦对几类案件做出了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规定,分别是: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所以,对于二审刑事案件,是否开庭审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由法官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2023-08-18
    234人看过
  • 辩护律师在对单位犯罪辩护注意事项有哪些?
    1、辩护律师在选择无罪辩护之前,要充分了解案情。辩护律师不能盲目选择无罪辩护,必须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确认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确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和法律结果。辩护律师需确认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在全面掌握案情之后,才能结合事实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熟悉案情除了要求辩护律师要仔细查阅案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外,在必要时辩护律师要认真走访了解案情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等一切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有利的证据。2、辩护律师了解案情之后,要对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同罪名相关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充分了解案情,分析刑法法律法规,寻找公诉机关适用法律的错误或不当,尤其是行业内行政法规细则,可
    2023-06-24
    406人看过
  • 二审答辩状交给谁,写答辩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审答辩状交给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的十五天之内向区法院提交答辩状,由它报送二审法院。二审答辩状什么时候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1、制作一审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起诉状中的内容存在明显错误的,可以针锋相
    2023-06-03
    101人看过
  • 辩护律师注意事项
    刑事诉讼法
    辩护人的需要注意的主要有:(一)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二)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其接受委托的情况;(三)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秩序;(四)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六)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什么是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
    2023-07-09
    149人看过
  • 刑事二审书面审理辩护意见主要是哪些?
    关于二审案件的审理形式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只在第一百四十一条中指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二审程序专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按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必须实行直接审理的。条文的这种“参照”规定说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讼者抗诉案件时,不一定都要采取直接审理的形式。既可以直接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就是进行直接审理的案件,也不一定全部实行一审的程序。例如可以只传唤某些诉讼参与人到庭对某几项事实(不是全部事实)进行调查,或者只提讯被告人进一步听取上诉理由等等。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第二审案件必须采用的审理形式,当然不存在由于没有采用某种审理形式便违反了诉讼法的问题。但是,一定的审理形式是为一定的审判任务服务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确定审理形式时,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从有利于审查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是否
    2023-02-22
    100人看过
  • 刑事抗诉二审开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二审开庭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第二审法院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2、对上诉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将传票和通知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4、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5、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合议庭主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通常须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阶段。6、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
    2023-06-01
    483人看过
  • 律师代理刑事辩护事项要注意些什么
    关于律师刑事辩护与代理的注意事项,辩护是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委托,取得其授予的辩护权后,依据律师法第28条规定,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由于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很好为自己辩护,因此律师辩护对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第一次被告传讯后有权介入诉讼。虽然此阶段不是行使辩护权,但却为了后来行使辩护权做准备。因此修改过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也列入辩护范围。同一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可以为分别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多名被告辩护,但不允许同一律师同时为共同犯罪的多名罪犯辩护。总之,一个被告人可以请两名律师,但一名律师不能接受同一案件中两个以上被告人的委托。辩护律师依法辩护,不受被告人意志的约束。律师
    2023-03-01
    286人看过
  • 刑事申诉注意事项刑事申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为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第二,申诉困难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结束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2年,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受理。这是我在这里不详细展开的。第三,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决提出申诉,影响已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第四,刑事案件上诉有次数限制,一般只有一次。第五,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误,原审判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必须起诉。此外,一般不立案。第六,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正确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必须说服诉讼人服用诉讼。如果你坚持不合理的投诉,你可以书面或口头拒绝。第七,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人民法院申诉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过审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立案。刑
    2023-08-07
    71人看过
  • 辩护人需要注意的辩护事项有什么
    (一)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二)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其接受委托的情况;(三)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四)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秩序;(五)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2024-05-04
    81人看过
  • 律师代理刑事辩护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关于律师刑事辩护与代理的注意事项,辩护是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委托,取得其授予的辩护权后,依据律师法第28条规定,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由于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很好为自己辩护,因此律师辩护对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第一次被告传讯后有权介入诉讼。虽然此阶段不是行使辩护权,但却为了后来行使辩护权做准备。因此修改过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也列入辩护范围。同一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可以为分别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多名被告辩护,但不允许同一律师同时为共同犯罪的多名罪犯辩护。总之,一个被告人可以请两名律师,但一名律师不能接受同一案件中两个以上被告人的委托。辩护律师依法辩护,不受被告人意志的约束。律师
    2023-02-15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二审刑事辩护需要注意哪些?辩护词是哪些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4
      1、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但是,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2、为了尽快了解案情,二审新受理案件的辩护律师,如果一审辩护人是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向本所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请求提供有关材料,一审律师应当予以协助。如果是本所以外的律师,向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复印卷宗,须持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向一审律师请求提供相关材料。 3、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应
    • 自诉案件的辩护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律师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应注意以下事项:(1)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提起反诉;(2)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3)自诉案件可以调解;(4)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 我朋友被指控为刑事案件当事人,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出庭辩护需注意哪些事项?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26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律师刑事辩护开庭注意事项是哪些法律注意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一、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 二、律师刑事辩护开庭注意事项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
    • 一审审判二审有哪些注意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5
      一审胜诉二审注意事项:需要针对对方的上诉状准备答辩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