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二、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三、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四、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五、平等主体间的其他以房屋或土地为标的物的纠纷。其中,对下列房地产纠纷应先经有关的行政管理机关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须以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公民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必须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下列三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
确认房屋所有权纠纷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329人看过
-
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420人看过
-
房产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需要哪些证据
146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纠纷的解决方法以及房屋所有权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270人看过
-
公司转让股权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77人看过
-
电力施工纠纷停电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164人看过
房屋装修是指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窗位置、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善房屋外观及装饰室内布局等行为。 房屋装修注意事项: 1、涂料油漆要注意防爆。油漆、涂料是易燃物品,需要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储存容器要有良好的密封性,并且... 更多>
-
不能去法院起诉的房产纠纷是哪些房屋可以向法院起诉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3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确认合同纠纷等房地产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的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民事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书面起诉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并通知对方。
-
出现纠纷向法院起诉,房产纠纷起诉会冻结房屋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11、买卖房屋发生纠纷后,原告方有权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争议房产;2、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保全金额相应的房产或者现金作为担保。
-
房屋纠纷可以起诉哪些法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1《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
-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起诉?哪些房产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哪些房产纠纷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哪些房产纠纷可以起诉? 房地产交易纠纷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1、属于平等主体之间以私有房屋为主的所发生的权属、析产、买卖、租赁、借用、代管、赠与、抵押等纠纷,及侵害私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等,由民事庭受理。 2、平等主体之间以房管局直管公房为主的所发生的租赁、借用、换房及强占房屋等纠纷,由民事庭受理。 3、职工对本单位分配自管住房方案、决定有意见,而与本单位发生争议,不属地方
-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吗(房屋买卖纠纷可以起诉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8可以的,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即房屋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二手房交易的重要环节,而私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涉及到了房屋买卖合同有关效力的认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