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22:53 414 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致:××××股份有限公司(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__________总公司(下简称“A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股票发行上市法律服务协议》(下简称“《法律服务协议》”),本所作为A公司特聘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拟由A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简称“股份公司”)所涉及的设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本法律意见书,律师声明:

1.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的观点和评价,均是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律师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理解而发表的。

2.就本法律意见书,股份公司筹委会保证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以及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经审查证实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所律师对股份公司的设立所涉及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应当查阅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就有关事宜向股份公司筹委会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本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股份公司设立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本所律师同意股份公司按有关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股份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律师将在相关文件中对所引用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设立股份公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股份公司是拟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公司的五家发起人A公司、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公司均具有现行法律规定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资格。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3.依据重组方案(待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A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将全资所属__________公司的主要经营性净资产、____________大厦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经评估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他发起人均以现金出资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上述出资均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主发起人A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和保留在主发起人的其他资产已经得到明确的界定。由于股份公司设立所引起的涉及资产分割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未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机关的规定,以及其他对发起人的行为或财产有约束力的文件。

5.主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按照1∶0.87比例折为______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该部分资产经国家财政部财评函字[]______号文批准立项,经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且评估结果已经获得财政部财评字[]______号文确认,构成占总股本的73%的国有法人股;其他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按照相同比例折股,构成占总股本的27%的社会法人股;上述股权设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6.股份公司已按法定程序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名称预核准登记,拟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规定。

7.发起人为设立股份公司而拟定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主管机关批准和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股份公司章程将于股份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实施,并构成对股份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文件。

8.A公司所持股份为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73%,该部分股权经国家财政部[]______号文确认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其他发起人股均为法人股。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界定、各股东持股比例等均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股份公司的设立尚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式批准。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为设立股份公司所进行的工作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机关的规定进行的,股份公司设立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

××律师事务所(公章)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工商局:×××(发起人姓名)等,现在××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兹依法申请登记。遵照公司法的规定,检具各项文件,随缴执照费×××元,登记费×××元,请准予登记发给执照。此致附件:1、公司登记卡;2、登记事项卡;3、公司章程;4、股东名簿;5、发起人会议事录;6、董事会议事录;7、全体发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复印件;8、会计师委托书、查账报告及其附件、股款收定证明。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董事长:×××董事:×××监察人:×××2006年×月××日
    2023-04-26
    40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股份,简称,公司,材料,法律,集团敬启者: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委托,作为中国中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以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材料”)为平台,联合含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在内的六家发起人共同将中国材料改制设立为中材股份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就天山建材将所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股权出资中材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权变动”)涉及的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9号
    2023-06-09
    363人看过
  • 关于青岛市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律师行在两地“互设办事处”的处理意见
    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93ぉ司律字005号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从你省青岛市律师事务所第八期《律师工作简报》得知,青岛市律师事务所将与香港刘陈高律师行在两地“互设办事处”。根据司法部去年下发《关于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司发通(1992ぉ083号ぉ规定,“内地的律师事务所非业务必需并经司法部和新华社香港分社批准,均不到港澳地区设立办事机构。”因此,未经司法部和新华社香港分社批准,国内律师事务所不得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关于外国及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根据国务院有关指示,外国及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工作正处于试点阶段,试点城市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口等五个城市,设立办事处必须经司法部批准。其他城市不设立办事处。请将上述意见通知青岛市司法局转告青岛律师事务所遵循。1993年7月28日
    2023-04-24
    392人看过
  • 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现就加快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机制转换和制度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的融合功能,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二、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含职工持股会)、自然人,都可在本市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法规对发起人有限制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形式和出资比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可以占注册资本金的30%。以实物资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属国有资产的,评估结果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发起人以原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净资产出资时,非经
    2023-06-09
    256人看过
  •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争议的律师意见书
    律师对建设工程款支付纠纷的意见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即:1、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纠纷;2、非法分包引起的工程款支付纠纷;3、承包人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因竣工结算报告纠纷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4、因建筑材料质量纠纷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5。质量保证基金违约纠纷;6。因合同无效引起的工程款拖欠纠纷;7。因工期延误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8。工程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支付纠纷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针对不同问题的司法对策是:1。农民工工资拖欠可以通过连带责任制度予以特殊保护。黑白合同的计价标准是结算的依据;3、发包人逾期未答复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的,视为已确认。5。费用结算协议与审计报告有冲突的,以审计报告为准。
    2023-05-07
    89人看过
  •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致:XXX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四川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的委托,就关于贵公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联合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参考。一、贵司提交我所律师审查的法律文件1、贵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2、贵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3、XXX实业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二、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三、法律分析1、关于“资金使用费”《合作协议书》第三条项目公司融资中约定:“1、项目公司需要甲方(即贵司)融资时,甲方同意承担融资义务,项目公司按年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按季度收取。”该
    2023-05-03
    354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法律意见书
    致: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根据________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与_______律师事务所(“本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本所担任有限公司变更设立____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有限公司之委托,现就将在拟设立的股份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由有限公司________年第_______次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人选依次为: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务)_______(职务)______
    2023-06-06
    79人看过
  • 律师在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服务
    1、就公司的设立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2、参与投资方案设计,参加公司组建谈判;3、协助制作公司组建合同、发起人协议、章程等公司设立的有关文本;4、就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查;5、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审查发起人的合法性;6、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其设立的规范化;7、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见证创立大会的议程及决议的合法性;8、根据公司的委托,协助代为办理工商、税务等注册登记手续;9、根据当事人委托,就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股东争议、出资不实、虚假出资代为进行调解、仲裁、诉讼。
    2023-06-09
    52人看过
  • 发起人协议书(供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用)
    为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_____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该所主任。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
    2023-06-09
    196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明确各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陈菲)司法部21日对外公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该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各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办法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对于合伙律师事务所中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办法强调要有书面合伙协议;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对于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与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相比较,不同之处就是要求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及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办法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2023-06-06
    67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司法部令第33号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活动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县、市行政区划以外的地区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律师事务所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乡镇设立分所,应当予以倡导和鼓励。第三条;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满二年;(二)律师事务所有专职律师十人以上;(三)律师事务所的年业务收入在五十万元以上;(四)律师事务所在提出设立分所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五)律师事务所派驻分所的专职律师须在二名以上;(六)派驻分所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历。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名称为:本所名称加分所所在地的地名后加“分所”。一处分所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第五条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由分所所在地的地区(州、市)司法局批准。律
    2023-04-24
    492人看过
  •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上市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主要包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一、中小企业贷款的申请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
    2023-04-05
    139人看过
  • 上市公司配股法律意见书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配股是指已上市的公司在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向其现有的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其可以按所持股票的比例来认购配股的行为,是发行新股的一种方式。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在颁发的《关于上市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文中对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申报材料格式及审批作出了规定。其中上市公司配股的基本条件如下:(1)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3)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4)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上。(5)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按
    2023-02-04
    100人看过
  • 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规定有:《公司法》第78条、第79条和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等。一、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规定有:《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
    2023-06-05
    24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发起人股份可否转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不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公司创始人。负责筹备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筹集资金有关的人。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符循的法律规定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如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2种: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9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
    • 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5
      可以,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