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丧失监护能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0:05:31 61 人看过

当原来的监护人不能够再担任监护人,失去了监护的资格时,监护人就丧失监护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原来的监护人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依法被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就属于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形。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形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形有:(1)监护人的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2)监护人被法院撤销了监护权: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3)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监护人没有经济能力。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如何丧失监护权
    一、如何丧失监护权以下7种情况,父母将丧失对孩子的监护人资格:(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孩子,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二)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孩子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五)胁迫、诱骗、利用孩子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六)教唆、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七)有其他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行为的。二、监护人是谁都可以吗监护人并不是谁都可以。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
    2023-05-06
    217人看过
  • 丧失行为能力的老人监护人申请流程
    先由具有监护权的亲属协商确定监护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居委会不指定或者指定不服的,可以请求法院确定或变更监护人。一、残疾人如何争当监护人残疾人争取当监护人如下:1、首要协商解决,以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原则确定监护人;2、协商不成的,由残疾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3、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监护人由法院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二、指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区别是什么?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是:法定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指定监护人是人民法院按照
    2023-02-19
    119人看过
  • 父母什么情况下丧失监护权
    父母丧失监护权的具体情况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2024-04-19
    458人看过
  • 失去监护能力的说明是什么?
    丧失监护能力就是指丧失监护权,没有抚养权。没有监护能力的法定监护人是可以申请更改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能力,是指作为监护人,承担监督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及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法律职责的行为能力。法定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谁来担任监护人1、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或被监护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其他人可以申请监护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监护人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
    2023-07-04
    441人看过
  • 监护权可以丧失吗
    一、监护权可以丧失吗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二、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1、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
    2023-05-06
    200人看过
  • 丧失了监护权后还能恢复吗
    一、丧失了监护权后还能恢复吗监护人丧失监护权之后,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则监护权还是可以恢复的。在以下条件下监护人可以恢复监护权:1、适用的对象仅限于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其他个人或者组织的监护人资格一旦被撤销,即不再恢复。2、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再恢复监护人资格还需要满足没有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情形,但对因过失犯罪,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恢复监护人资格。3、确有悔改表现,即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既要有悔改的意愿,也要有实际的悔改表现,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予以判断。4、要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如果被监护人不愿意父母或者子女继续担任监护人的,不得恢复监护人资格。当事人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提交其对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悔改的决心、接受教育辅导的情况以及后续表现情况等证据材料,一般还需要提供其他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所
    2023-06-17
    477人看过
  • 指定监护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监护。所谓有关单位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组织只能在被监护人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对有关组织的指定有裁决权或最终指定权。法院依职指定监护人条件是什么条件:(1)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需要由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监护。(2)未成年人的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存在争议。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023-07-21
    126人看过
  • 法定监护人监护权丧失的情形
    一、法定监护人监护权丧失的情形(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孩子,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二)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孩子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五)胁迫、诱骗、利用孩子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六)教唆、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七)有其他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行为的。二、法定监护人证明哪里开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
    2023-06-25
    169人看过
  • 监护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监护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为他人收养,父母不能行使亲权的原因消灭,撤销无行为能力的宣告等。申请监护权时,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监护能力等。二、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协议确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
    2024-01-29
    272人看过
  • 什么叫做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如父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稚园等。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的解释,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之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委托监护人如何确定(1)由父母委托他人做其子女的监护人。(2)由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实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
    2023-08-06
    147人看过
  • 什么叫无监护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无监护条件无监护条件,通常指的是在法律上规定的监护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其监护职责的状态。“无监护能力”即意味着监护人丧失了监护权,无法对被监护人的人身及财产等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具体而言,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因为死亡、疾病、精神失常、丧失劳动能力、被剥夺监护权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便出现了无监护条件的情形。二、监护人无监护能力处理在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为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新的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应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是兄、姐;2.如果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如果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
    2024-07-11
    322人看过
  • 法定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谁来担任监护人
    1、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或被监护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其他人可以申请监护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监护人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一、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什么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
    2023-02-14
    460人看过
  • 什么病属于劳动能力丧失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32总则2.1本标准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2.2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2.3本标准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
    2023-02-28
    334人看过
  • 监护人丧失监护权后是否可以恢复
    一、监护人丧失监护权后是否可以恢复监护人丧失监护权之后,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则监护权还是可以恢复的。在以下条件下监护人可以恢复监护权:1、适用的对象仅限于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其他个人或者组织的监护人资格一旦被撤销,即不再恢复。2、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再恢复监护人资格还需要满足没有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情形,但对因过失犯罪,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恢复监护人资格。3、确有悔改表现,即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既要有悔改的意愿,也要有实际的悔改表现,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予以判断。4、要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如果被监护人不愿意父母或者子女继续担任监护人的,不得恢复监护人资格。当事人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提交其对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悔改的决心、接受教育辅导的情况以及后续表现情况等证据材料,一般还需要提供其他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
    2023-06-17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可导致监护的终止,监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3
      在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因监护人客观无法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关系应当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
    • 丧失监护能力后监护关系应该怎么走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6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时,监护关系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因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关系终止。
    •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具体是怎么回事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4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具体情况是: 其一、监护人的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 其二、监护人被法院剥夺了监护权; 其三、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四、监护人没有经济能力。
    •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形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具体情况是: 其一、监护人的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 其二、监护人被法院剥夺了监护权; 其三、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四、监护人没有经济能力。
    •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请求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6
      终止。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时,监护关系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因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