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准确定义叫做股权转让,一方想退出公司,应该对现有股权进行转让,可以由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一般包括以下流程:
1、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2、撤股股东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3、公司其他股东表态;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4、撤股股东与受让方(可以是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其他第三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5、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有限制吗
首先,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小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将股权转让给集体股(一般为职工持股的名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要受更多的限制:
(一)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受让释义是什么
简单理解就是出让方将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来给别人,受让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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