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理由,即由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
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等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对于借据、欠条等法律文书,应注意保存字据的完整,缺角或者缺字的字据,其证据效力就可能有所减弱。一般情况下要保存好字据原件及复印件。如遇对方抢夺或者暴力抢夺字据,而后将其撕毁,以达到不履行债务之目的,就应当及时报案,对方涉嫌抢夺罪、抢劫罪,如此,公安部门办案人员可立即做笔录,对字据的事实可以起到证明作用。
还款时,要记着索回欠条,如对方称一时找不到欠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并注明“此前欠条作废”,这样才不会给日后留下隐患。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后,相关字据或者销毁,或者存档。
起诉要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吗
起诉不需要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身份证复印件,只需要对方的电话、住址、姓名、年龄、性别即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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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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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被撕毁的复印件,但又损毁,法院还认定不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6借据被撕毁。如果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可以作为核实后的定案依据。但复印件的证明力会比借条原件弱,所以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如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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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原件被一方撕毁,复印件有用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4复印件有一定的作用,可以与其他可以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一起证明合同情况。但仅凭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又无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合同存在,对方又不认可合同内容,则可能无法证明合同关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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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被撕毁后复印件能作为定案依据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4借条被撕毁复印件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还是需要经过其他证据的补充,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有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