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1:40:56 379 人看过

谈判;仲裁。仲裁,是指当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某一组织作为中间人或第三人,根据有关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双方的争议作出判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决定。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常用方法;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决。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适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租赁房屋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租房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1.和解解决纠纷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机制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进行协商,互相妥协和让步,最终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但和解所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2.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去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交易双方还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将由某仲裁机构进行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将争议提交给所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的,法院在这里就没有管辖权了。另外,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注意三年诉讼时效,超出此期限,则失去胜诉权。

二、劳务纠纷没有用工合同怎么处理

劳务纠纷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时,出现劳务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时可以选择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了正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1、人民法院在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一、二审纠纷案件时,对于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均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但对方当事人确实已无法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形除外。前款所引述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对方当事人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催告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自催告之日起计算三个月。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出卖人只有
    2023-04-17
    70人看过
  • 买卖合同和合同纠纷的不同点
    买卖合同纠纷是合同纠纷的其中一种,也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与合同纠纷的主要区别如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如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一般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纠纷的庭审流程有哪些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开庭前要先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后,审判员或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等。审理时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被告再进行答辩,然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可以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
    2023-07-02
    70人看过
  • 信用卡纠纷案件的特点
    1、原告较固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商业银行。2、案件集中性批次数量巨大。信用卡案件中,原告同时起诉100名被告以上的情况较普遍。3、起诉原因主要集中在持卡人经多次催收仍不归还透支款项。4、审理周期偏长。该类案件因被告人下落不明裁判文书大多需公告送达,案件审理周期是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的1倍以上,一般需4个月左右。5、调解难度较大。由于被告大多下落不明,且要承担复利等衍生债务,法院调解工作难度较大。6、被告以年轻人为透支消费主力军。信用卡案件中80后、90后年轻人透支消费占相当大的比重,且年轻人“卡付卡”现象突出,用一张信用卡的钱还另一张信用卡的债。7、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情形隐藏其中。由于信息泄露,拾得、冒领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情形,少部分信用卡纠纷,兼涉嫌信用卡诈骗。8、执行难度大。信用卡纠纷案件生效判决自动履行率很低,大部分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法院依职权难
    2023-08-17
    381人看过
  • 合同纠纷处理:个人买卖合同案例
    个人买卖出现合同纠纷时,有2种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处理。当双方当事人在买卖过程中,出现了合同纠纷,那么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法处理;2、诉讼处理。当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那么可以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通过双方递交的资料和证据,作出判决。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判决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几种方式解决。协商或者调解方式不能借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需要注意的是,仲裁需要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才可以申请,不按裁定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023-07-01
    32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特点及审理难点分析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呈逐渐递增的态势。此类纠纷的处理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建设、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建筑民工的工资兑现,以及资本的运行环境等。而此类争议内容和案件事实错综复杂,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较多。该院对此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审理难点1、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2006年该院受理此类纠纷28件,2007年受理42件,2008年截至三季度已受理52件,同比涨幅较大。随着最高法院调整标的额的管辖权,这类案件还将越来越多。2、纷争原因集中于两类。一是工程款的给付,一般是施工单位为追讨工程欠款向法院起诉,而建设单位以质量不合格、未按时竣工等理由进行抗辩或反诉。此类案件占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绝大多数;二是建设工程合同、承包合同、发包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包括施工单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
    2023-04-23
    326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有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办法,特别是对于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规定,明确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第八条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
    2023-02-22
    392人看过
  •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及问题
    一、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1、合同主体一般为个人,设备出租方少部分挂靠在建筑公司,大多为自由经营。设备承租方一般为建筑承包商,租用建筑设备用于基建。2、租赁设备均为大型挖掘机,该设备的驾驶员均由出租方配备,负责驾驶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其工资一般由出租方承担,实践中也存在双方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例外。3、无规范的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一般由当事人依主观意愿自由约定,随意性较大。4、合同所涉及的租金较高,一般月租金在两万元以上,导致当事人“寸金必争”,焦点比较突出。二、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问题1、合同订立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合同的内容不全面,缺乏准确性和严密性。大多数租赁纠纷案件中,合同内容均系寥寥数语,只涉及设备的出租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而对合同的责任承担、运费承担、违约责任及设备维修未有约定,且在纠纷发生后,双方意见不统一,未能就合同内容达成补充协议,导致纠纷发生。2、合同履行不规范。主要表
    2023-02-06
    111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审理的时长是多久?
    因房屋买卖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如何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我的朋友在1998年将房屋卖给某甲,1999年甲与乙结婚,同年又协议离婚,且约定该房屋归乙所有,乙补贴甲4万元,房屋由乙居住至今。现某甲还差一万元购房款未付,且房屋买卖一直没有过户,我朋友能否要求法院确认甲将房屋协议给乙的行为无效,并请求法院判决要求甲返还房屋。问题补充:我朋友能否要求法院确认甲将房屋协议给乙的行为无效房屋买卖协议已经部分履行,且房屋买卖行为不违反法律,法院不能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您可以主张甲偿还欠款及损失。1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成立并有效的,只是因为未过户,所有权未转移.2因为合同本身有效,绝大部分房款已经付清.你无其它原因只是差一万元未
    2023-07-12
    160人看过
  • 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承揽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买卖合同、承揽合同;2、订(定)货单;3、证明缴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
    2023-06-09
    100人看过
  • 杨奕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代理合同纠纷】杨奕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代理词审判长:作为原告杨奕阳的代理人,本律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供法庭在评议本案时参考:第一、2008年9月17日前原被告双方往来,由被告补给原告1000平方山东白麻石方可结清(2008年9月17日合作协议第一条)。第二、原被告双方庭审已经确认,被告于2008年9月17日后收到原告货款共计20万元。第三、被告认为,其于2008年9月17日后共向原告发货三次。但是,原告认为其中一次1000平方属于补足结账;一次原告认可500平方(被告认为是1000平方,因锈石是2.5公分的火烧板,所以只能是500平方),计3.9万元;关于被告存放于其广西仓库之货物,由第三人吴新居以个人名义拉走(被告证据“证明”),系被告自己行为,与原告无关。第四、原告承认被告退款2万元,被告关于该2万元系补偿其所发吨位不足的款项的说法,原告没有异议。第五、被告庄广成庭审已经同意承
    2023-06-09
    53人看过
  • 龙泉市人民法院审理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近段时间,龙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大宗货物交易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较大,但因当事人过于依赖诚信交易,忽视合同规范、法律风险规避、证据留存,不仅导致法院审理案件困难,而且使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很难得到保障。2013年4月,因急需一批不锈钢,A公司与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双方约定货物由B公司负责代办物流,周期为30天,并约定了定金。但对于交易方式、交易地点、货物质量验收等核心交易问题,或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交易细节、货物签收问题观点不一,一方说是全部货款到了再发货,一方说是打多少款就发多少货;一方说是买方过来提货验收,一方说直接发货到买方公司;一方说已经发货,一方说根本没收到货。不仅卖方无法提供买方签字的发货清单,也无法出具买方签字的收货清单,且物流公司也无法出具货物流通记录、收货回单。但是卖方坚持已经发货,案件扑朔迷离。从2005年开始,C某就与D公司长期保
    2023-06-09
    60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审理时间节点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1、“卖房者”非房主。对于“卖房者”非房主的情况,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2、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
    2023-07-08
    218人看过
  • 一审结案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翻案
    一审结案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证据充分的,二审有可能会翻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后二审的审理结果有哪些?(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
    2023-03-26
    294人看过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人民法院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二审争议案件,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期限的规定。但对方确实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除外。前款所称合同终止权的行使期间属于排除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形。对方当事人自撤销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要求通知的,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三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出卖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办证期限内的合理时间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信息,并符合办证条件,逾期办理许可证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以约定的违
    2023-05-08
    49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福建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
      认定是否“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当结合是否对买受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是否严重干扰和影响了买受人的正常生活、可否修复等,予以综合判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决办法,买卖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0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当事人反悔的应对、定金返还、合同效力、房屋质量、面积误差、迟延交付(迟延支付)、担保贷款、登记备案、房屋权属证书办理等问题。如: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
    • 纠纷案件特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特点1、纠纷肇因多种多样。从该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分析,借款人有以家庭生活困难或经营需要为由向出借人借款的,有以提供假担保、优先供货或高利回报等为诱饵骗取他人借款的,也有出借人为获取高额利息而主动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导致借贷纠纷的。2、案件数量日益增多。3、被告拒不应诉情况普遍。在该院受理的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大多不愿出庭应诉,并且还存在被告拒签法院应诉手续或于原告起诉前离家外
    • 审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通知是否合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1
      1、合法的判断标准:A、形式合法,即该通知是否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是否存在违反宪法及其他上位法律规范的情形,如果没有,那就合法。B、实质合法,及该通知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基本原则及法律精神。2、就上述标准来看,合肥中院的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通知,是一份法院系统内部的指导性的规定,该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属于“软法”,但是在中国目前各级法院、法官并不独立的情况下,具有行
    • 哪些案件是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5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