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犯罪的情形有: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等。
一、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如下: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五千元以上的,将立案追诉;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他人财产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交流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起诉;
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财产,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4、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非法牟利。
二、收钱替人办事违法吗
如果是正常的转账,就不违法;如果对方是从事犯罪或者或者其他违法活动,那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
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哪些情形属于介绍贿赂罪
319人看过
-
涉嫌介绍贿赂罪的情形有哪些
174人看过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385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商业贿赂犯罪的数额和情节规定
383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贿赂,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191人看过
-
论贿赂犯罪形态
204人看过
-
哪些是商业贿赂犯罪?商业犯罪触犯哪些法律?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希望能帮到你
-
什么是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的特征有哪些? 以及商业贿赂的内容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3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作为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行贿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2)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
-
涉嫌以下哪些是商业贿赂犯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8根据《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
-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怎么界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的界定是,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2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主体是经营者。主观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