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6-20 07:21:33 222 人看过

确定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如何确定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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