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这两个特征,使它具备了其他形式的企业组织所没有的优势:(1)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集中。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这样,较大的投资额化整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资,大大加快了投资速度。(2)股份公司能够满足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一、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二、公司注册资金可以认缴吗?
(一)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注册资本金允许认缴,这次的商事变革力度非常大,取消了实缴制(部分行业除外,例如劳务派遣等)。认缴制的出现,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好比是注了一针强心剂,让原本资金困难的企业主和创客们不用再担心筹不到前期的注册资金。
(二)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约定时间进账。在约定期限内,注册资本可以分批或一次性进账,两者均不用出具验资报告,只要凭进账单即可作为出资凭证。需要强调的是,注册资本金的进账凭证一定真实有用,财务人员需要将此进账单合理合规的记账并申报。
(三)认缴期限即将到期仍无法按时进账的,可以继续约定认缴期,但需要提交本企业变更资料至隶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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