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犯与实害犯有什么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7 12:30:11 262 人看过

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都是犯罪理论对犯罪的分类。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实害犯则是指行为已对受保护的法益造成了实际危害的犯罪。

一、犯罪的既遂有哪几种?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1、结果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2、危险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4、举动犯,一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就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二、犯罪的既遂与未遂有什么区别吗?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犯罪既遂中行为人想实现的危害后果或者对法益侵害的危险性已经实现,而未遂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危害后果或社会危险性没有实现;且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未遂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三、犯罪预备被制止构成犯罪吗?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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