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各地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理解各不相同,因此关于该违约金的地方规定差异很大,从而很可能出现各地处理同一问题的结果不唯一性。面对这种混乱状态,摆在《劳动合同法》面前的问题是,国家应该怎样看待违约金?违约金在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应做怎样的具体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的特点,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最好是由法律规定,如果允许违约金成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就会对劳动者很不利,其理由如下:
(1)如果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金,就等于忽视了劳动合同与其他合同的本质不同,忽略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弱者地位。特别是在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很难真正实现,这就容易使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更多地体现用人单位意志,用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流动。
(2)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了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则与劳动者的辞职权发生矛盾。《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即辞职权),如果允许劳动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金,则有些企业就会用违约金的方式来限制和妨害劳动者行使单方辞职权,使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纵观全球,各国法律对违约金是否可以作为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规定。虽然也有一些国家允许在劳动合同中设置违约金,但多数国家则禁止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例如日本的《劳动标准法》规定,禁止雇主签订预先规定不履行劳动合同时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金额的合同。作出这种规定的主要原因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违反劳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难以事先预计,并且劳动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能力极为有限,对于违反劳动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实行法定赔偿标准而不宜由劳动合同约定赔偿金数额。
《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的辞职权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的情形做了严格的限制。具体条款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条规定也就表明,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且员工在离职后企业依约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这两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很好地保护了劳动者。尽管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但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是,随着现代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现象普遍存在,使得一般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面临的择业困难和生存压力很大,与企业协商签署劳动合同时处于劣势,很少具备与企业讨价还价和充分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的能力。如果允许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则很容易让具有缔约优势地位的用人单位将违约金条款强加到劳动者身上。另外,考虑到《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对劳动者辞职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劳动者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的义务即可,因此,就不能允许企业用违约金的方式来限制和妨害劳动者行使单方辞职权。即劳动者在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行使法定授权,不构成违约,也不应承担违约金。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如果案例中的企业再与员工设定这样的违约金,就不会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支持了。
应该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结束了很多企业长期以来一直通过劳动合同给员工设定违约金的习惯,也会使很多企业管理者担心,如果没有违约金的震慑,员工,特别是核心及关键岗位的员工,会随意违约跳槽,从而给企业的正常生产与经营带来严重影响。我们认为,这种担心虽然可以理解,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法律做了这样的选择和规定,企业也必须要正确面对。实际上,企业试图采用给员工设置违约金,甚至高额违约金的手段留住优秀人才,本身也是徒劳的。纵观《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的我国企业,大部分国有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给员工设置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而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却没有在劳动合同中设置由员工承担的违约金。那么我们看看这些年来,优秀员工和人才的流向是怎样的呢?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国有企业人才大量流失,其中很大一部分流入了外商投资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人才和优秀员工,不但没有或很少流失,而且还吸引了很多国有企业的员工加盟其中。可见,留住人才不是靠给员工设置违约金可以达到的,这一点也早已被国外发达的市场经济所印证。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法律早已规定,劳动合同中不得设置违约金。有了这种规定,劳动者可以充分地行使辞职权,人才流动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也有利保证了社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国家和社会都十分有益。
-
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应利于劳动者
266人看过
-
关于劳动者违约合同有什么规定?
284人看过
-
劳动关系双方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155人看过
-
合同无效劳务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2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劳动人违约不用赔付违约金吗?
21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330人看过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 更多>
-
劳动合同中有关违约金的规定,劳动者违约金的赔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合同里有违约金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
-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有何区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5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
-
合同违约金和劳动合同违约金一样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不是一回事。劳动合同违约金仅有两种情形下需要支付,聘用合同违约金首先应依据约定没有约定的再依据地方法规计算。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指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是怎样规定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0《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
-
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法律上该如何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9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规定:用人单位违约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