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股权变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4:21:30 160 人看过

一、公司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股权变更

1、要看哪种情况:

(1)公司股权转让,经营仍然正常的情况下,一般对员工影响不大;

(2)公司改制,会影响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不同机制下,不同类型企业,待遇会有区别;

(3)公司清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定补偿,对员工影响最大。

2、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二、股权转让一定要现场签字吗

1、法律没有规定股权转让一定要股东到现场签字的,不能到现场签字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三、报工伤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具体用人单位会有以下影响:

1、用人单位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

2、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应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四、注册公司资金量大了有什么影响吗?

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

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

4、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验公司注册资金的。因为注册资金涉及你公司的资质评定等级,不同等级资质的公司可以获得招投标的工程等级也不同,正如三级建筑资质的企业不能获得500万的工程招投标资格一样;注册资金不到一定规模连参与竞标的资格都没有;

5、很多行业注册时就有注册资金门槛的要求,注册资金不够不能申请注册该行业名的公司。比如劳务派遣公司最低注册资本200万元,没有200万元就不能注册;

6、注册资金50万以上,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7、注册资金50万以上,银行可办理员工工资卡业务;

8、如果银行贷款给公司,往往也要参考注册资金这个条件。

五、公司破产监事有什么影响吗

公司破产监事有哪些影响

公司破产后公司的监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公司的利益,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持有破产企业的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七十七条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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