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的制作是如何完成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6:51:36 314 人看过

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是相关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或者是民事诉讼案件这一类的案件的过程中,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里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里面的具体规定,在经过法院或者相关的部门主持调解了之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如协议里面所制作的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一般只会适用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里面的,相关的被害人自己有证据可以证明自己被害的一些轻微刑的民事或者刑事案件里面有附带着民事诉讼这一内容的自诉类型的案件,以及按照第二审的程序审理的自诉类型的刑事里面附带有民事诉讼性质的案件。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不适用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里面的第170条第(三)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案件,也就是这个被害人的当事人自身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曾经侵犯过自己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权利的一些行为,应该根据我国的宪法追究被告的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而相关的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没有对于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些案件,这种案件其实在实质上依然属于是公诉案件的一种。

所谓的民事调解书其实就是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或者是相关部门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书。相关的赔偿或者说是对于争议的解决方法等都会在这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书里面进行具体的说明,因此,双方的当事人在协商的情况下面的得到了双方都可以认可的一种解决方法。一般可以协商的案件情节都较轻,属于轻微刑的民事或者刑事案件,需要承担比较严重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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